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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执行与验收标准

【摘要】:同时,严格执行重大或重点项目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采购。督促采购人和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照固定的合同文本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防止采购人以不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和供应商不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为保证政府采购活动质量,保护各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各采购单位的验收工作,要求单位三人以上参与验收。

【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0年,青铜峡市政府采购工作紧紧围绕大力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提高全社会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认识,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为重点,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各项规章制度。及时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制定印发《青铜峡市政府采购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青铜峡市政府采购采购人责任清单》和《青铜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导全市政府采购工作,有力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增强了政府采购透明度,避免了操作的随意性。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现象,确保政府采购成为真正的“阳光采购”,使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规范政府采购】2020年,青铜峡市政府采购中心严把采购方式审批关,巩固公开招标在采购方式中的主导地位,凡是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都要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同时,严格执行重大或重点项目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采购。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宁夏政府采购网两个指定信息媒体平台,发布各类采购信息300余条,保证从采购预算、采购过程到采购结果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严格专家评委抽取制度,严肃现场评审纪律,严禁设置门槛和技术倾向,体现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作用,确保各项采购活动过程的公开性和结果的公正性。督促采购人和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照固定的合同文本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防止采购人以不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和供应商不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为保证政府采购活动质量,保护各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各采购单位的验收工作,要求单位三人以上参与验收。对重大项目委托专家评委进行验收签字,杜绝了采购当事人更换商品、降低配置、资产流失等违纪行为,确保采购结果的真实性和资产的完整性。

【政策宣传及采购业务知识培训】2020年,按照全区财政系统“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2020年财政法规政策宣传活动的相关要求,财政局于7月15—17日,集中开展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宣传活动。9月27日,举办全市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采购目录及标准、预算编制、采购意向公开等政策进行了解读;分别对信息公告系统、采购计划系统、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采购意向公开系统、网上超市等流程和扶贫832平台操作系统进行重点讲解。举办6期1100余人次的预算单位财会人员和农村基层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班,对全市45个单位进行财政监督检查,规范财政财务核算行为,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2020年,青铜峡市财政局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管理、计划申报、合同录入、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环节全程电子化监管,采购效率和质量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项目交易工作,以电子化为手段,以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执行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为目标,实现政府采购计划网上申报、审核、审批,使采购效率和质量得以不断提升。

(市财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