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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的形成过程及变迁解释

【摘要】:当事人之间一旦发生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极容易导致彼此信任关系的裂痕,由此发生剧烈冲突。就借款合同的形成过程来看,在进入法律的处理程序前,该纠纷往往经历了多重的交涉过程。因此,借款合同的纠纷往往在进入法院之前,已经经过多重的过滤网“拦截”。

首先,在前冲突阶段,借款人与出借人(贷款人)都容易产生不满,借款人对于出借人的不满,可能源于出借人高额的利息或者苛刻的还款条件;而出借人对于借款人的不满,则可能源于借款人迟延给付本金及利息,或者未按照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当然,这种不满,也可能源起于双方当事人对借款信息的非真实陈述。正如学者所言:“贷款人将钱款借予借款人,建立在借款人能够按期返还借款及其利息的合理预期上,而借款人能否如期归还借款及其利息,与其现有的活动及财务状况有着紧密的联系。”[3]在现实生活中,一方当事人为了获得借款,往往会对自身的财务情况和信用情况进行美化,造成对方当事人对信息的误判。随着合同的履行,出借人对于对方真实情况有了深入的了解,往往会引起出借人的不满。

其次,在冲突阶段,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进行不满的表达与对抗。出借人可以通过采取各种措施,迫使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归还借款本金与利息,或者要求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约定的项目。这些措施包括各种形式的书面函件或口头通知。当然,在借款合同的冲突阶段,其产生的重要原因在于出借人通过合同的履行,进一步获得了借款人的真实信息。在信息的甄别过程中,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进行重新评估,并产生了对于借款人未来还款的低值预期。在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冲突阶段,出借人往往采取抱怨的形式向借款人表达自己的不满,同时往往伴随着让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要求。由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多建立在较为亲密的关系基础上,当事人之间具有较高的信任度,借款人在获得借款时并未提供相应的担保。当事人之间一旦发生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极容易导致彼此信任关系的裂痕,由此发生剧烈冲突。[4]与此形成对比的是,金融机构对于其与借款企业或个人之间的冲突,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风险管理体系。企业或个人获得借款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当冲突发生时,金融机构因有借款人提供的担保而具有较低的风险损失预期。同时,金融机构与企业或个人之间力量对比相差悬殊,发生不满时,冲突往往不如自然人借款冲突剧烈。[5]

最后,在纠纷的处理阶段。“纠纷的过程是一个争论的过程,争论的内容是关于对社会关系和社会事实的解释。双方对事情都提出了自己的描述,每一方都努力把自己对这一情景的描述确立为权威的、有约束力的描述。第三方也在通过明确的权威形式努力控制事实的意义和结果。法律代表了一系列非常重要的象征性意义。”[6]从冲突的发生形态来看,进入纠纷处理阶段,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冲突阶段的不满表达与自我救济已经无助于纠纷的解决。就借款合同的形成过程来看,在进入法律的处理程序前,该纠纷往往经历了多重的交涉过程。在中国的具体语境中,往往包括当事人之间面对面的谈判,第三人的介入调停等。因此,借款合同的纠纷往往在进入法院之前,已经经过多重的过滤网“拦截”。正如纳达尔所说:“法律是社会控制的一种形式,但并非是最为必要的形式。”[7]在不同利益的博弈下,大部分的借款纠纷,可以较为良好地解决。真正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往往表现为如下几种形式:其一,借款人无力偿还或者有心拖欠出借人的借款,使出借人在尝试诸多手段后依旧无法实现其债权;其二,借款人与出借人对于债务的偿还出现重大的分歧,如对于利息的计算、债务的履行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