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对《合同法》第52条第项规定中影响合同效力的“法律强制性规定”作出目的性限缩解释,认为只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中的效力性规范才会导致合同无效;又如《合同法》总则以“合理”、“正当”、“交易习惯”、“必要”、“有理由”、“过高”等不确定性的文字表述的条款就有20多处,这些内涵、外延不确定的词汇具有相当的模糊性,司法者在理解和适用这些条款时,就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空间。......
2024-01-21
从科学研究的角度来看,对于社会现象的研究,其数据的获取应当尽可能地独立和直接。换言之,科学的研究应当建立在第一手的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即使是数据也应当如此。这是因为,“当我们的研究是基于对现有资料的分析时,我们就明显地受到既有资料的限制。通常,既有资料并不能准确地反映我们感兴趣的事物,而我们的测量也无法全然有效地代表变量或我们想用以得出结论的概念”[19]。
然而,在研究中国民事诉讼调解率这一问题上,我们似乎要面对难以克服的困难。其原因在于,目前的中国司法统计数据,尤其是法院的司法审判数据,其主要的统计资料的搜集和整理,还是要依靠官方的工作。单凭笔者,是无法完成全国性的统计数据的搜集和整理工作的。因此,理论工作者欲研究调解率,就必须要引用和参考官方的文献。在笔者看来,在社会科学领域中,充分利用官方的统计数据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路径。如人口学中,其大部分研究必须要依赖于由国家展开的人口普查资料。正如著名学者艾尔·巴比(E.Babble)所言:“通常,使用官方或准官方统计资料来从事社会科学研究不但可能而且也很必要。”[20]当然,对于官方数据的信度和效度问题[21],可以辅之以逻辑推理和重复验证(replication)加以解决。[22]
就笔者目前所掌握的官方统计资料来看,主要有如下几种:
(1)《最高人民法院公报》。该刊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定期出版物,一年出版六期,其中每年的第三期或第四期会公布上一年度的司法统计数据(《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这些数据占据了4~6个页面。在《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中,与民事诉讼调解有关的数据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全国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一审情况统计表、全国法院审理各类案件二审情况统计表、全国法院审理各类案件再审情况统计表。在这三个表中,信息含量最大的当属全国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一审情况统计表,该表将民事案件分为三种类型,即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合同纠纷、权属(侵权)纠纷,并按照这三种类型对全国法院民事案件一审收案数、结案数、判决数、调解数进行了汇总。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篇幅的限制,加之并非民事审判的专项数据统计,《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所公布的统计数据还较为宏观,缺乏对细节的披露。如全国法院审理民事一审案件情况统计表中,只将民事案件分为三类进行分别统计,未对这三种类型案件项下的细目进行统计,需要结合其他文件进行补充。同时,全国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一审情况统计表中并没有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纳入统计的范围,其中原因颇耐人寻思。此外,《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对调解结案的民事案件只进行了案件数目上的统计,并没有计算调解率。易言之,调解率仍然需要我们根据这些统计数据进行换算。
(2)《中国法律年鉴》。《中国法律年鉴》由中国法学会主管主办,由中国法律年鉴社出版发行。该刊是中国立法、司法、法学教育与研究等相关法律领域最具权威的综合性年鉴。该年鉴创刊于1987年,迄今已经出版了24卷。因法律年鉴编辑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在法学界享有较高声誉的学者组成,确保了年鉴内容的权威性。在每年出版的年鉴中,有专门章节介绍上一年度的审判工作,并以专门的部分登载统计资料。其中,司法统计资料,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所披露的司法统计数据是一致的。因此,《中国法律年鉴》中真正有意义和价值的部分,为审判工作的介绍。然而,与西方年鉴资料的读者为专门的研究人员不同,当前我国的年鉴编撰,其目的在于向普通民众进行法律宣传,因此,相应的介绍也往往过于简单。
(3)《全国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历史资料汇编:1949—1998(民事部分)》。该书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系统总结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汇编作品。就笔者所收集的材料来看,该书属于最为全面的统计资料。这种全面体现为:其一,统计时间跨度大,该书汇集了人民法院50年的司法统计数据。其二,内容全面,该书详细披露了历年司法审判的统计数据。与《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相比较,该书中的司法统计数据详细至二级标题。遗憾的是,该书所披露的司法统计数据只延续至1998年。换言之,1999年至2011年的统计数据还未被详细地披露,需要从《中国法律年鉴》等其他文献中加以辅助、补正。
(4)《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根据《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对产生它的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23]随着近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非常重视当年的工作报告。[24]为了顺利通过人大代表的表决,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都会较为详细地披露相关的司法统计数据,以说明其审判工作。其中,民事诉讼调解撤诉率就成为说明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数据。目前,从基层人民法院的统计数据,到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数据,都可以通过公共网络获得。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为加强与社会的互动,从2009年起,每年都对外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其中亦有相关的数据披露。
因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对《合同法》第52条第项规定中影响合同效力的“法律强制性规定”作出目的性限缩解释,认为只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中的效力性规范才会导致合同无效;又如《合同法》总则以“合理”、“正当”、“交易习惯”、“必要”、“有理由”、“过高”等不确定性的文字表述的条款就有20多处,这些内涵、外延不确定的词汇具有相当的模糊性,司法者在理解和适用这些条款时,就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空间。......
2024-01-21
基于这一考虑,笔者认为本书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以下几点:其一,本书尝试建构一个解释中国民事诉讼调解率变迁的分析框架。与以往的大多数关于法院调解的研究相比较而言,本书主要侧重于通过对司法统计数据的整理,从而形成中国民事诉讼调解率变迁的基本描述和解释。在已有的研究中,学者指出了司法政策转变有可能是民事诉讼调解率缓慢回升的原因。......
2023-08-06
由于听审请求权是德国《基本法》明确规定的一种程序法原则,它对司法机关的法律适用行为所具有的拘束力,被称为合宪性解释功能。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提起上诉。在美国,正当程序原则对诉讼程序的正当性保障发挥着一种补充性、开放性的作用,这种作用是通过法院在个案中的法律解释及程序规则制定等行为予以具体实现的。因此,司法审判活动中,法院需要以听审请求权保障为标准约束和规范自身的行为。......
2023-08-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法律术语解释,新能源是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开发利用的非常规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海洋能、地热能、生物质能、氢能、核聚变能、天然气水合物等”。清洁能源是指“环境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零排放或者低排放的一次能源,主要包括天然气、核电、水电及其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
2023-06-25
2012 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增设了庭前会议制度,以便在案件开庭审理前整理证据、厘清争议焦点,集中解决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从而确保开庭审理的连贯性,提升刑事审判效率。......
2023-07-18
换句话说,就是由于TEM自身的不完整性,最终获得的图像与物体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失真现象。图像与物体之间的差,就被称为“像差”。这里主要介绍三种像差的来由。色差的存在对于TEM的会聚能力给出了一个限制。这种焦距与离开磁透镜中心距离相关的像差,被称为球差。这种由磁场分布不均匀而造成的像差对成像质量的影响非常大。这些用于消除像散的线圈组被称为消像散器。......
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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