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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环境法研究整合路径的探析

【摘要】:面对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这些指责,人类中心主义当然会做出强烈的反击,这里并不想再对人类中心主义的种种回击予以归纳总结,而是站在一种客观的立场上对这些问题进行反思。总结他们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指责,主要就是人类中心主义忽略了“非人存在物”的固有内在价值,将人类的地位视为高于“非人存在物”,所以导致了人类对自然环境的掠夺与破坏,进而造成环境问题和环境危机。

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之间的争论从理论内涵到表现形式甚至各自论据之间的辩论也被涵摄其中,而所涉论据对各自观点的证明力究竟有多大恐怕也是分为不同的层级。所以,无法对二者之争所涉范围进行从头到尾的梳理,而且这种梳理的价值也值得考量,这里采用一种“站在巨人肩上”的捷径,依据他们所做出的总结进而进行的反思,用以思考二者争论的真正价值。

1.针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指责及客观反思

归纳总结现在针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指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实践操作层面是有害的,因为它把非人存在物仅仅当作对人有利的资源加以利用,而它的逻辑特征就是要征服和控制自然,这种伦理观念是造成当今严重生态危机的“罪魁祸首”;(2)它往往把人所具有的某些特殊属性作为人类高于“非人存在物”且进一步获得道德关怀的根据,它认为正是由于人具有了这类特性,道德才与人有关而与“非人存在物”无关。然而人类与“非人存在物”之间的事实地位究竟是否如此,却早已被科学证明是错误的;(3)人类中心主义遵循的是利己主义的逻辑。利己主义要求一个行为主体只应选择那种对他有利的规则,对自己有利是其所有行为的唯一动机。然而,如果以个体形式表现出来的利己主义是不正确的,那为什么以人类整体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利己主义就一定是合理的呢?而日常生活经验告诉我们自利并不是人们行为选择的唯一动机;(4)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道德的进步过程同时也是道德关怀的对象不断扩大的过程,而人类中心主义却与道德关怀不断扩大的开放性理念不协调。

面对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这些指责,人类中心主义当然会做出强烈的反击,这里并不想再对人类中心主义的种种回击予以归纳总结,而是站在一种客观的立场上对这些问题进行反思。

针对第一个指责,我们应该产生如此的反问:人类中心主义是否是导致环境问题的“罪魁”,是否在它的指导下就难以实现环保的目标?非人类中心主义认为,正是由于人类中心主义才导致了人类对自然环境无节制地征服和掠夺,从而引发了全球范围的环境危机。他们指责人类中心主义把经济利益和物质条件的追求看成是发展的唯一目标,为了这个目标不惜砍掉一切“开花之树”。指责人类中心主义行为过于“简单化”、“功利化”和具有“盲目性”,造成了经济价值与环境代价失衡,现实价值和潜在价值失衡,数量和质量的失衡。指责人类中心主义以人作为一切的出发点,把人的利益看成是高于一切,把自然简单地视为人类作用的客体。指责人类中心主义忽视了生态系统的内在关联性,自然界是一个协同的自组织系统,每一个存在物都有对整体而言的价值,是一种相互的价值,因而也是自然界内在的价值,不应该把这种价值忽略不谈。另一方面,它还忽视了人虽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已具备相当的生态优势,可是不管人类社会发展到何种程度,人类都必须依靠自然界生存,人是这个自然的组成部分,而不可能是一个旁观者。

然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指责就真的是言之凿凿、无懈可击吗?总结他们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指责,主要就是人类中心主义忽略了“非人存在物”的固有内在价值,将人类的地位视为高于“非人存在物”,所以导致了人类对自然环境的掠夺与破坏,进而造成环境问题和环境危机。可是事实是否真的如此?人类中心主义是否真的忽略了“非人存在物”的内在价值?如果非人类中心主义将“非人存在物”的这种内在价值视为是一种“存在即是合理”的价值,那么请其反思存在的东西就不可以消亡吗?如果将这种内在价值视为一种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相互利用、相互满足的价值,那么请反思人类对这些“非人存在物”的利用不正是其内在价值的一种体现吗?难道非人类中心主义主张的是一种人与“非人存在物”之间的互不干涉的静止状态,这恐怕又会不符合“内在价值”的预设之意吧?退一步讲,人类中心主义将人的地位视为高于“非人存在物”是否就真的是不正确呢?首先,这本身就是一个难以衡量和判断的命题。假设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难道地位高的“人”就必然会去剥夺地位低的“非人存在物”的“生存权”吗,二者之间存在必然逻辑吗?至此,可以明晰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指责并不充分,即使是其自身也不会否定人类对“非人存在物”的利用,可见其并未发现环境问题和环境危机的本质之所在。

认为是人类中心主义导致了人类对自然环境无节制的征服和掠夺,把经济利益和物质条件的追求看成发展的唯一目标,从而造成生态危机。这显然是一种误解,必须明确即使人类中心主义运用主客二分法看待生态环境,即使其视人类利益至上,一切发展都为人类更好地发展而考虑,但也未必一定导致以经济利益和物质条件为唯一目标,一定导致无节制地征服和掠夺生态环境,而最有可能的是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日本环境社会学家鸟越皓之认为我们正在不断恶化生态环境,原因就是想给“我们自己”带来“利益”。“我们自己”追求“利益”本身并不是坏事,然而,当把“我们自己”的范围缩小为“我们自己的家庭”或者“我们自己的公司”,将“利益”的期限缩短成“马上就可到手的利益”时,就成了问题了。所以,我们人类不会仅仅因为人类中心主义的主客二分思想而直接导致环境危机,环境危机还涉及个“度”的问题,即实践过程中可能出现了问题。

针对第二个指责,我们会产生如此的疑问:对人类与“非人存在物”事实地位的判定是否会造成对人类中心主义的否定?如果以人类的事实地位并不优于“非人存在物”来否定人类中心主义,此种论证则陷入了一种“休谟困境”。因为对于二者事实地位的判断,无论基于科学证伪还是其他,所得出的结论必定是一种事实性结论,而人类中心主义是一种价值性选择,如果预想实现运用事实性结论来否定价值性选择,首先要帮助休谟完成从“是”向“应当”的逻辑推导,而这又是学者们现在无法完成的。

人类中心主义是否存在论证逻辑上的冲突呢?非人类中心主义所指责的这种冲突是指,人类中心主义在选择道德主体时一方面设定了一定的获取标准,但是对某些不符合标准的个体人而予以“破格录取”,而对于某些符合标准的“非人存在物”却不予“录取”,对人和“非人存在物”采取“双重标准”进行区别对待。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这种指责实在是一种误解,人类中心主义选择道德主体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必须是“人”。不管这个个体的人是否存在生理上的缺陷,当然也不论某种“非人存在物”是否在某些功能或技艺上超越人类,这些都不会左右人类中心主义对道德主体的选择。

针对第三个指责,我们会产生如此的疑问:人类中心主义的“利己主义”是否与道德要求形成冲突?非人类中心主义首先预设“利己主义”不受肯定和赞扬的前提,然后将人类中心主义界定为一种以人类整体形式表现出来的利己主义,据此得出人类中心主义从种际的角度来讲是不符合道德要求的。关于这一问题的争论,首先必须明确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对于“利己主义”的把握自始就是处于不同的层面,人类中心主义所讲的不应肯定和赞扬的“利己主义”是指人类个体层面,而对个体层面“利己主义”的否定恰恰是为了维护人类整体层面上的利益。而非人类中心主义则直接将“利己主义”的探讨扩展到人类与“非人存在物”之间种际层面来探讨,本身也将人类中心主义所指代的道德的意义予以篡改,而后又用未篡改之前的道德的意义去评价已被扩展的“利己主义”,得出的结论自然也难以令人信服。

而针对第四个指责,我们会产生这样的疑问:人类中心主义是否违背了道德进化的趋势?非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从人类道德进化的历史来看,道德主体的范围逐渐扩大,内容也是逐渐丰富。所以,将道德主体的范围扩展至“非人存在物”应是理所当然之事。然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这种论证带有明显的演绎逻辑的错误和不负责任的态度。正如此种逻辑,某个村子的人品较差,就推出它所在的整个镇子的人品也很差,进一步推出它所在的县、市、省乃至整个国家的人品都较差,如此演绎是否正确一目了然。更何况道德进化(无论是主体还是内容)都存在一个对“度”的把握,而每当对这个“度”作出调整时至少需要经过严密的逻辑论证,而绝不是简单的演绎推导。

2.针对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指责及客观反思

针对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指责,往往主要是针对其主张:“非人存在物”具有内在价值,理应与人类的地位平等,以自然的眼光看待和评价事物、安排行为,进而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

无论是对“非人存在物”内在价值的主张,还是对“自然眼光评价”事物和行为的要求,非人类中心主义难以绕开的一个困境就是“非人眼光”“非人思想”是否可能的问题?显然,这是任何一位非人类中心主义主张者无法解答的问题。因此,非人类中心主义自身就是建立在一种虚假的认识论基础之上的。而即便认可了这种“非人眼光”、“非人思想”的存在,那究竟这些“眼光”和“思想”究竟应该来源于何人?即究竟哪些人具备这种真正代表自然立场、体现自然利益的能力呢?这又会面临一个选择正当性的问题。再进一步假设现有这些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主张者就具备这种“眼光”和“思想”,并且他们据此进而得出了他们所主张的观点,首当其冲面临的一种否定便是即使这些主张者之间的观点也是存在巨大差异的,更遑论由更多的人来代表自然主张权利?因为个体主义立场之上的非人类中心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一样,是主客二分思维模式的逻辑结论。立足于“主客二分”基础上的某一立场去反对它的另一逻辑结论,当然只能是自相矛盾。至于整体主义立场之上的生态中心主义,把生态学作为一门伦理科学,人类已被降为附属于一个生态系的一般物种,“主体性”和“自由”等概念已被完全取消,所剩的只有自然的必然性。没有了“人”,就没有哲学,当然也就没有伦理学了,那么非人类中心主义便无从谈起。有的学者则指责这种以一种高调的道德立场为中心的主流环境伦理学对于解决环境困局来说,并没有触及环境问题的社会历史性的本质,因此很难具有实践价值。

然而不可否认,无论非人类中心主义是否真的难以触及环境问题的社会历史性本质,还是是否真的难以具有实践价值,但它毕竟引起了人类关怀视域的扩展,引起了人类对自身与环境关系的重新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