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问题则是指学者们针对环境法理论适用效果的一种评价导向。就环境法学科而言,其学科知识体系的构建及其理论的更新发展均依赖环境法学界“形而上”与“形而下”的两极分化的高度发展。一方面,从认识论层面的深入研究有助于环境法理论知识发展与整个体系的构建。......
2023-08-06
现在环境法的研究就像哥白尼抱怨他那个时代天文学家的研究一样,“在这些天文学的研究中是如此的不一致……以至于他们甚至不能解释或观察季节年的恒定长度”。他进一步描述为:“他们的研究仿佛是一个艺术家在给模特儿画像,他从不同的模特儿形象中搜集到手、脚、头和其他部分,虽然每一部分都画得惟妙惟肖,但没有与一个单独的身体联系起来,并且由于各部分彼此不能配合,所以,画出来的结果是一个怪物而不是人。”[1]
历史向我们提示“通向一种坚实的研究共识(research consensus)的路程是极其艰难的”。[2]但行进路上遭遇困难似乎又是在所难免的。没有范式或范式的某种候补者,所有与某一学科发展可能相关的事实,似乎都具有相同的重要度,从而搜集事实的活动便成为一种随机性很强的活动。然而由于缺乏对某些特殊形式信息的搜集理由,往往致使主体偏重于仅获取信手可得的资料,所以如此获得的资料往往也会使人们产生是否科学的怀疑。可是即使是在如此方式所获得资料堆中,也可能含有富有启发性的事实,所以又难以完全否认学科初建时学说林立的局面。但是“如果没有至少是暗含的一套相互关联的理论与方法论的信念,以容许做选择、评价与批评,那么,整个学科就不可能获得完整的诠释。如果这套信念还未暗含在事实资料的搜集中——一旦已经暗含,则搜集到的事实就不再是‘纯粹的事实’了——那么,它必定将由外界提供,也许通过流行的形而上学,通过另一门科学,或通过个人的和历史的偶然事件”。[3]对“纯粹事实”的渴望意愿与对“偶然事件”的回避欲求之间的矛盾则成为一种达成“坚实研究共识”的阻碍因素。但是又唯有范式才能使搜集事实和阐明理论都成为具有高度指导性的活动。弗兰西斯·培根的这句深刻的方法论格言,“真理从错误中比从混乱中更容易出现”[4],更为我们佐证了进行环境法范式研究的必要性,而对这一范式进行建构的前提便是对范式核心概念的寻觅和论证。
有关中国环境法研究整合路径之探析的文章
法律适用问题则是指学者们针对环境法理论适用效果的一种评价导向。就环境法学科而言,其学科知识体系的构建及其理论的更新发展均依赖环境法学界“形而上”与“形而下”的两极分化的高度发展。一方面,从认识论层面的深入研究有助于环境法理论知识发展与整个体系的构建。......
2023-08-06
社会性行为是人与其周围环境相适应的行为,是通过社会化的过程确立的。面对形形色色的关于行为的界定,整理各种关于环境行为的描述,可知环境行为的内涵仍然是具有很大程度的含糊性和不确定性的。......
2023-08-06
现存的环境法研究,由于学者们没有采取共同的信念作保证,每一种思想的代表者都被迫重新为这个领域建造基础。现有的环境法研究之所以未能使环境法的实效显著提升,正是因为这些研究并未切中法的本质,缺乏法律所要求的可操作性。环境行为对环境法学界来讲,似乎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概念。对于这个问题,本书的前几部分主要从环境行为对于环境法的整合作用这一视角进行详尽阐释。......
2023-08-06
所有现存的环境法是环境法体系的本质,而环境法体系是环境法的表现形式和规范样态。环境法体系所呈现出来的状态,则是衡量环境法体系化程度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而一个国家的环境法体系化程度的高低,又是衡量一个国家环境法制建设与环保工作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健全的环境法体系有助于科学合理的环境立法的实现,有助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切实可行,有助于从根本上提升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
2023-08-06
无论是从国内还是国外的现实来看,现行的环境税制度绝非严格意义上的环境税,即庇古所倡导的环境税类型。对于环境税制度自身固有的“变异”和西方国家实施该制度所考虑的因素,往往淡出大部分学者的视野,因为他们所关注的只是对该制度引进之必要性的宣传工作,至于制度背后所深藏的东西便与他们无关。......
2023-08-06
环境行为必须进入法学的界域,才能最终实现法律对其的规制。所以无论“表达”取何种含义,环境行为的法律表达,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就是将环境行为与现存法律连接起来,以期为环境行为与法律建立联系。一旦作为工具的“法律”得以明确,那环境行为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就可以简化为环境行为这一客体对象与现存实在法之间的关系。......
2023-08-06
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环境危机迫使学者投入到环境伦理学事业的发展之中,以求助于人类环境伦理的转变而实现环保的目标。依据我国目前的研究,通常认为环境伦理学是研究人与自然之间道德关系的新兴学科。......
2023-08-06
基于上述选题依据及背景的分析,最终将本书的题目确定为“中国环境法研究整合路径之探析”。一是指理论层面上,以环境法理论为研究对象的研究以及关涉到环境法学科意义上的研究;一是指实践层面上,以现有环境法从法律运行这一层面进行的研究。因为环境问题作为一个应该用现存环境法的规则和程序解决的问题,然而环境法共同体最杰出的成员们做了反反复复的研究之后仍未真正解决。......
202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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