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作决定规则中,受害人要承受高昂的诉讼成本,他将放弃起诉,又由于预防成本高,加害人不会提升预防水平,导致事故较容易发生。社会福利的总支出只包括事故造成的损失,但没有产生诉讼成本。比如,在预防成本低诉讼成本也低时,选择自作决定模式和诉讼补贴模式,虽然对受害人予以补贴或是鼓励受害人诉讼会产生强大的法律威慑力,但是事故能防患于未然,显然增加了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2023-08-06
在对诉讼进行征税模式的制度中,只有在损害超过诉讼成本与税负之后(这里诉讼成本为负,税负也为负,两者之和为加重原告的诉讼负累),原告会在税负的禁止作用下回避诉讼。在行驶车辆撞伤路人的案件中,假设诉讼成本仍为50元,而法律规定报告警察对原告也将处罚50元,如果案件提交法院,则还会额外支付500元的费用。给警察打电话报案的成本为50元,案件移交法院成本为1000元,在同样的案件中,车辆撞伤行人的伤害只有低于100元,受害人才会选择私了;而100元以上1500元以下时受害人才会选择报警;只有当伤害超过了1500元时,才会选择诉讼。在阻碍诉讼形态的制度设计中,通过对寻求公力救济的行为进行罚款或征税会减少进入诉讼的案件。
以上是对受害人基于成本收益的考量对不同的制度作出的反应,下面可以对侵害人对不同制度形态的反应作出分析。在这种假设情景中,侵害人关注两个要素:一是侵害人需要承担的诉讼成本;二是在预防事故发生时需要支付的预防成本。侵害人是否会提高注意程度取决于,他们造成伤害所需承担的损害赔偿费用与法律成本两者相加之和与注意成本之间的差距。如果前者与后者之间差额很大,那么侵害人才会提高注意力,但如果前者比后者小,那么他们根本没有动力去提升注意力以减少伤害。但是加上之前的分析,如果受害人没有提起诉讼,那么他们完全不会受到这些费用的影响,他们也不会有动力去改善行为,诉讼成本在这种情况下不会产生。
以上的分析均没有加入预防成本,如果将预防成本加入分析后对自作决定模式、引导模式和禁止模式这三种不同制度类型中行为人的选择又会从出现一些差别,由此可以分化出预防成本低且诉讼成本低的类型、预防成本低而诉讼成本高的类型、预防成本高但诉讼成本低的类型和预防成本高且诉讼成本也高的类型,以下就将对这四种类型中行为的选择加以详细分析。
有关程序正义均衡论的文章
在自作决定规则中,受害人要承受高昂的诉讼成本,他将放弃起诉,又由于预防成本高,加害人不会提升预防水平,导致事故较容易发生。社会福利的总支出只包括事故造成的损失,但没有产生诉讼成本。比如,在预防成本低诉讼成本也低时,选择自作决定模式和诉讼补贴模式,虽然对受害人予以补贴或是鼓励受害人诉讼会产生强大的法律威慑力,但是事故能防患于未然,显然增加了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2023-08-06
罗尔斯最开始关注社会正义问题始于他1958年发表的《作为公平的正义》,正如“正义”作为一个富有争议的概念一样,在此后的十几年时间里,这篇文章中的思想引起了思想界、哲学界和法学界的广泛争议和讨论,罗尔斯本人也在回应各种质疑和批评中不断发文对正义理论问题进行修改和补充,以致《正义论》一书的出版已经是1971年了。......
2023-08-06
立案登记制施行以后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立案数量的大幅度增长,相应配套制度必须及时跟进。[11]立案登记制施行以来的一年多时间内,一些地方法院确实出现了新收案件大幅度增长的现象。[13]立案登记制因为仅审查起诉要件,有可能出现法官在进入审判程序之后才发现当事人不适格或管辖错误等情况,造成诉讼拖延,浪费司法资源。......
2023-08-06
比如,在“打黑除恶”行动中,执法的目的在于迅速控制“黑恶势力”的行为,对已经造成伤害的填平作用退居次要位置。此时,我们必须更多的使用规则条款而不是简单的标准,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更精确的控制,尽管在刑事司法中,“打黑除恶”很显然属于黑社会性质犯罪的范畴。......
2023-08-06
可见在预防成本低,当事人能够对自身行为预测更准确的情况下,法律制度具有更高的精确性可以有助于遏制行为人做出损害社会利益的决定。在这样一个精确的量化处罚列表中,对更为冒险的司机处罚更为严厉,这看似符合“公平”的观念在实践中却给法官提出了调查的难题,而且对司机行为的改善难以起实际效果。所以,对损害结果作更精细的调查貌似符合“公平”观念,实际上却减损了法律的权威浪费了司法资源。......
2023-08-06
当惩罚成本很高的时候,提升举证责任将是合适的,举证责任由当事人自身消化并要求他们提升在进入诉讼时的谨慎度。同时,提高证明标准还将减少对无辜者定罪量刑和对违法者的处罚,进而减少惩罚成本。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法律实施层面上必须考虑处罚本身的成本问题,当处罚本身需要投入巨大的成本时,提高举证责任是可取的。......
2023-08-06
以下我们将分析由判决来进行行为指引的制度设计模式会带来哪些可能的问题。同时,在一般案件中通过判决获取信息并传播知识通常是效果甚微又成本昂贵的。比如,直接发布公告宣称对超速的监控已经遍布整个城市,或是对超速的违法行为的突击检查或是将超速行驶给城市交通的危害进行频繁宣传。......
2023-08-06
现阶段,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中还没有确立针对滥诉行为的惩处机制,这样在立案登记制实行以后对滥诉行为以及相应权利的受害人暂时不能形成完整的保护。因此,首当其冲的任务应当是建立滥诉惩处机制以应对立案登记制实施以后出现的问题。......
2023-08-06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