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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规划目标设定及评估机制研究成果

【摘要】:在科技规划的目标设定环节,需要注重和留意以下几个方面。确保科技规划目标的科学性在科技规划目标设定中引入目标管理机制,首先需要确保目标制定的科学性。注重科技规划目标的分解由于发展规划属于战略层面的政策指导文件,因此其战略目标和理念常常由于过于宏观,难以全部满足SMART原则。在科技发展规划的目标设定上,可以借鉴“问题树-目标树”的理念和做法,通过层层分解建立科技发展规划的目标树模型。

科技规划的目标设定环节,需要注重和留意以下几个方面。

(1)确保科技规划目标的科学性

在科技规划目标设定中引入目标管理机制,首先需要确保目标制定的科学性。一般来说,规划目标应满足管理学上的“SMART”原则[1](Doran,1981):

——规划目标应是具体的(specific)。目标内容要言之有物,切忌空洞的口号式、原则性的表述。

——规划目标应可测量(measurable)。设定的目标不能定性地泛泛而谈,要有量化的考核指标,易于开展实时监测和评估,同时还要明确基线状态。

——规划目标应是可实现的(achievable)。制定规划目标应实事求是,不可脱离实际贪功冒进、设立难以实现的目标,否则最后受损的只能是政府的公信力。如《里斯本战略》正是由于设置了“超载”的目标才招致了最终的失败。

——规划目标应是相关的(relevant)。规划目标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等需求紧密相关,能够有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而且能够支撑实现上一层级规划中的目标。

——规划目标应具有时间期限(time-bound)。规划目标要明确实现的时间期限,可以制定详细的施工路线图,明确重要的时间节点和里程碑事件。

(2)注重科技规划目标的分解

由于发展规划属于战略层面的政策指导文件,因此其战略目标和理念常常由于过于宏观,难以全部满足SMART原则。这时需要通过对目标的不断分解来加以解决。

“问题树-目标树”模型,是发展援助机构(如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亚洲开发银行等)广泛使用的一个项目规划工具。在科技发展规划的目标设定上,可以借鉴“问题树-目标树”的理念和做法,通过层层分解建立科技发展规划的目标树模型。事实上,国外不少国家和地区已经在规划实践中使用了这种方法。如日本第3期《科技基本计划》将3个“理念目标”细分为6个“大政策目标”,然后又进一步分解为12个“中政策目标”,最终分解为63个“个别政策目标”。美国要求各联邦机构根据联邦政府优先目标确定本机构的战略规划目标,描述本机构战略规划目标如何对联邦政府优先目标产生贡献,并将机构战略规划目标细分为各个年度的绩效目标。欧盟要求各成员国根据《欧洲2020战略》的五大头条目标分别制定本国的国家目标,同时在欧盟层面也制定了支撑头条目标实现的7个旗舰计划的目标。

可见,将科技规划的战略目标进行分解,形成树状目标体系,不仅必要,而且可行。战略目标通过逐层分解后,将更加具体明确、更易于组织实施,也更易于监测评估和考核,即更易于满足SMART原则。如图6.1所示。

图6.1 科技规划目标分解

然而在进行规划目标的逐层分解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目标分解的逻辑性。上下级目标之间应该有充足的逻辑关联性,下级目标的实现,应能够在逻辑上有力地支撑上级目标的实现。一个下级目标可以支撑一个或多个上级目标;相对应的,一个上级目标也可以是一个或多个下级目标共同支撑贡献的结果。

二是目标分解的完整性。在分解目标时应注意保持目标内容的全面性和完整性,不能避重就轻、有选择地进行分解。换言之,全部下级分解目标的内容总和应等于上级目标核心要义的总和,不能缺项、曲解以及掺杂不利于目标实现的其他成分。

三是目标分解的简洁性。为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目标分解的数量不宜过多。不能一味追求目标分解逻辑关系的完美性,对目标进行无穷无尽的分解。必须在规划的可执行性和目标分解逻辑关系的完美性之间保持平衡。需要抓住问题的主要方面,在关键时刻祭出“奥卡姆剃刀”——如无必要,勿增实体,删减不必要的细枝末节。

四是目标分解的民主性。一方面,在制定国家总体科技规划的目标时,要让各级各类规划执行人员积极参与,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另一方面,在目标分解时要注意权力的下放,将制定专项规划(子规划)目标、科技计划/政策目标以及项目目标的权力下放至各层级规划执行主体。这样既能使各层级的目标设定更加符合实际,又能培养规划执行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唤起他们的创造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德鲁克,1954)。同时,国家层面也要提出规范要求,注重做好对各级分解目标设定的指导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