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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斯本战略》执行失败原因分析和解决办法

【摘要】:导致《里斯本战略》执行失败的原因有很多。经过对多方观点的梳理,《里斯本战略》执行失败的主要原因可归结为以下三方面的因素:①不科学的目标设置。虽然2005年《里斯本战略》重启后将优先性聚焦在少数几个目标上,并且采取了一些补救性的执行措施,但为时已晚。在此背景下,《里斯本战略》要想实现当初制定的战略目标,无疑难上加难。

导致《里斯本战略》执行失败的原因有很多。例如《科克报告》就将失败归咎于“超载的议程”“糟糕的协调”和“目标优先性上的冲突”,而且关键的问题是“缺乏坚定的政治行动”。

经过对多方观点的梳理,《里斯本战略》执行失败的主要原因可归结为以下三方面的因素:

①不科学的目标设置。《里斯本战略》一开始便制定了28个主目标和120个次目标,不仅目标数量明显过多,而且文件中没有明确这些目标的优先秩序。另外,各个目标的分工机制与责任主体也没有明确,哪些目标是欧盟层面的任务、哪些是成员国层面的任务,并没有厘清。虽然2005年《里斯本战略》重启后将优先性聚焦在少数几个目标上,并且采取了一些补救性的执行措施,但为时已晚。

②缺乏有力的治理手段。为实现设定的战略目标,《里斯本战略》特意引入了“开放式协调法”(open method of coordination)这一管理手段。根据《里斯本战略》的描述,开放式协调法主要用来帮助各成员国制定本国的政策,具体包括:①帮助欧盟制定指导方针以及与各成员国共同设立完成目标的短、中、长期时间表;②在适当的场合下,设立定量和定性指标,通过与全球最佳实践相比较的方式,树立对照全球最高标准、契合各成员国实际需要的标杆;③在设定具体目标、采取有关措施、考虑不同国家和地区差异的基础上,将上述欧盟指导方针转化成国家和地区性的政策;④组织开展定期监测、评估和同行评议,作为互相学习的过程。

虽然开放式协调法具有融合民主参与和政治参与为一体、平衡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缓解一体化与个性化的矛盾等特点(赵叶珠等,2009),但是,它毕竟是一种自我反思式的、去中心化的“软治理”方式,对于欧盟各成员国并没有硬性的约束。引入开放式协调法的初衷也许是好的,但正是这种偏软性的治理手段,导致了《里斯本战略》各项目标任务执行的缓慢和最终的失败。

③不利的外部因素。主要包括欧盟东扩和经济衰退带来的挑战和不利影响。2004年5月,欧盟进行了一次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东扩,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等10个中东欧国家正式加入欧盟。虽然欧盟的阵容显著扩大了,但是新入盟的10个国家无论是在就业率、研发投入还是经济增长等方面,都与原先的欧盟10国有较大差距。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重挫全球经济;2009年12月希腊爆发主权债务危机并迅速蔓延至其他欧盟国家,更使欧洲经济雪上加霜。在此背景下,《里斯本战略》要想实现当初制定的战略目标,无疑难上加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