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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重点领域细分目标与规划细分目标的对接

【摘要】:总体而言,第3期《科技基本计划》8个重点领域中的273个重点研发课题基本都确立了明确、具体和可考核的研发目标和成果目标。图3.1第3期《科技基本计划》中政策目标与重要研发课题目标的“对接”可以说,第3期《科技基本计划》通过重要研发课题这一桥梁,实现了具体研发目标、成果目标与各层级政策目标的“对接”。

(1)提出具体明确的研发目标与成果目标

在科研资源投入的重点化方面,第3期《科技基本计划》继续将第2期《科技基本计划》遴选确定的生命科学、信息通信环境纳米材料4个领域作为“重点推进领域”,将能源、制造技术、社会基础、前沿4个领域视为日本立国的基础,作为“推进领域”继续在国家层面予以高度重视,作为日本未来五年科研攻关的重点,大力推进相关研究开发。

值得注意的是,为推进这8个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日本综合科学技术会议于2006年3月再次同步制定了与第3期《科技基本计划》配套实施的《各领域推进战略》。第3期基本计划的《各领域推进战略》从8个重点领域中遴选确定了273个“重要研发课题”(类似于我国《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中11个“重点领域”之下的“优先主题”)。这些课题都是由综合科学技术会议通过多种途径(技术预测、国际比较、社会调查等)精心挑选出来的具有紧迫性、广泛影响性,能够直接支撑实现政策目标的课题,是第3期《科技基本计划》实施期间(2006—2010年)日本政府必须重点投资和关注的内容方向。

日本政府在遴选每个重要研发课题时,都重点考虑了其对实现政策目标的贡献——要求能够实现若干个第3期《科技基本计划》确立的“个别政策目标”。此外,每个重要研发课题还都设定了明确的“研发目标”和“成果目标”,以及各政府部门的责任归属。以8个重点领域之首的“生命科学”领域确定的前3个重要研发课题为例,其支撑实现的个别政策目标与设定的研发目标、成果目标等如表3.3所示。

表3.3 “生命科学”领域前3项重要研发课题的内容示例

(资料来源:与日本第3期《科技基本计划》配套实施的《各领域推进战略》,第29页)

考察273个重点研发课题设定的研发目标和成果目标,可以发现,这些目标多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确立。

例如,生命科学领域提出的“到2010年,要集中解析出基因组、RNA、蛋白质、糖锁、代谢产物等相互间的作用”“到2010年,分析和确定与日本人所患主要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癌症认知障碍等)相关联的蛋白质”“到2010年,开发出能在分子水平高效地探明糖锁、糖蛋白质等功能的技术”等研发目标,虽然采用的是定性描述的方法,但这些目标的内容指向均具体明确,因而也具有较强的可考核性。

在信息通信等领域,由于拥有大量明确的技术指标,因此该领域研发目标和成果目标的制定方式,较多地采用了定量的方法。如:“到2010年,实现100 Tb/s级的光路由器”“到2010年,在现实环境实现高速移动时100 Mb/s,低速移动时1 Gb/s传输速度的下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到2015年,实现能直接连接到静止轨道卫星的300克以下的小型卫星终端及其通信技术”等。由于提出了量化的目标数值,因此无论是在规划执行过程中开展监测,还是在规划实施结束时开展总结评估,都有较为明确的测量标准和考核依据。

总体而言,第3期《科技基本计划》8个重点领域中的273个重点研发课题基本都确立了明确、具体和可考核的研发目标和成果目标。

(2)具体研发目标与规划目标实现“对接”

如前所述,遴选各领域重要研发课题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对实现政策目标的贡献”,即每个重要研发课题都必须能够支撑若干个“个别政策目标”的实现。换言之,只要实现了273个重要研发课题的研发目标和成果目标,就能有效支撑实现第3期《科技基本计划》提出的63个个别政策目标、12个中政策目标、6个大政策目标,最终实现三大理念。

以表3.3中“生命科学”领域的前3项重要研发课题为例:第1个重要研发课题“探明基因组、RNA、蛋白质、糖锁、代谢产物等的构造、功能以及它们互相间的作用”分别支撑第1个大政策目标下的第4个“个别政策目标”(①-4在世界上率先理解生命的机理,确立新的知识体系)、第4个大政策目标下的第15个“个别政策目标”(④-15利用生物技术,实现医药、医疗器械、服务,强化产业竞争力),以及第5个大政策目标下的第1个“个别政策目标”(⑤-1利用基因组信息探明生命体机能,克服癌症等生活习惯病和难以治愈的疾病,延长健康寿命)的实现。

第2个重要研发课题“基于基因组信息的细胞等生命功能单位的再现、再造”、第3个重要研发课题“通过基因组分析比较,探明生命基本原理”均只支撑实现第1个大政策目标下的第4个“个别政策目标”(①-4在世界上率先理解生命的机理,确立新的知识体系)。

其支撑关联关系具体如图3.1所示。

图3.1 第3期《科技基本计划》中政策目标与重要研发课题目标的“对接”

可以说,第3期《科技基本计划》通过重要研发课题这一桥梁,实现了具体研发目标、成果目标与各层级政策目标的“对接”。在规划目标的设定环节,通过层层分解、落实,使高度抽象的顶层理念目标逐步过渡到符合“SMART”原则的具体明确的研发目标和成果目标,形成了“理念→大政策目标→中政策目标→个别政策目标→研发目标→成果目标”的规划目标链条,在保障规划目标顺利“落地”的同时,也形成了其独特的、严密的目标设定体系,避免了顶层目标理念束之高阁或沦为口号等现象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