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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规划中引入目标管理的必要性

【摘要】:另外,从政府公共管理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来看,在科技规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中引入目标管理也是大势所趋。综上,当前在我国科技规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之中,急需科学、对症、适用的理论指导。分析表明,德鲁克提出的目标管理理论是一个较为对症而且符合党中央要求、符合国内外政府公共管理和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的潜在解决方案,有必要引入到我国科技规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之中。

规划实施效果难以归因、规划执行过程宛如“黑箱”、迫于考核压力搞短期行为……这些问题的出现并不意味着规划这个宏观调控工具本身错了,而很可能是规划在机制设计上出现了问题,即由于目前规划的实施机制设计不够完善,使得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可监测评估性不强,进而导致了上述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的出现。

从“十一五”开始,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计划”改为五年“规划”。“计划”与“规划”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却有着本质区别。在“计划”模式下[3],“计划”是指令,必须不折不扣、无偏差地执行,最终导致死板和僵化,可以说是“一收就死”。在“规划”模式下,由于缺少了“计划”指令时代的强制执行力,如果没有一个好的机制设计就会导致各种实施乱象的出现,即“一放就乱”。开弓没有回头箭,我们当然不可能再退回到原来的计划经济模式,再次陷入计划经济体制下“一收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循环怪圈。(《十二年科技规划》等在计划经济时代制定的中长期科技规划虽然名为“规划”,但其组织实施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开展的,具有强制性和指令性,因此实质上仍属于“计划”模式。)

作者认为,当前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根源是:在旧有的“计划”模式退出后,新的“规划”模式并没有真正完全、有效地建立起来。换言之,在“计划”模式到“规划”模式的范式转型过程中,新的真正有效的规划实施机制、新的范式并没有建立起来。急需通过机制创新(如改造现有的机制或者引入新的机制等),实现当前规划实施机制的优化完善,进而消弭规划实施过程中滋生的各种问题和乱象。

从另一方面来看,市场经济条件下制定的五年科技规划作为落实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五年总体规划的众多专项规划之一,难以像五年总体发展规划一样,出台类似“一把手”负责制、开展国务院大督查、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干部晋升惩处重要依据等“硬性”的行政手段。因此,必须从完善机制设计的角度,通过科学的理论方法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来提升科技规划的实施效率和效果。

然而如前文所述,当前在我国,影响科技规划制定与实施质量的不仅仅是责任心和重视程度等方面的问题,缺乏理论的指导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针对科技规划实施的理论研究,特别是从规划管理者角度出发的理论研究极其匮乏。因此当前急需开展和加强科技规划管理方面的理论建设。

作者认为,德鲁克提出的目标管理理论恰好可以弥补科技规划在管理理论上的缺失。德鲁克认为(1954),“目标管理的主要贡献在于,我们能够以自我控制的管理方式来取代强制式的管理”。换言之,目标管理的主要贡献在于,能够将强制式的“要我干”转变成自我控制式的“我要干”,而这正好与发展规划“既不能管得太死,又不能放任不管”的管理需求特征高度吻合。因此在我国已经用“规划”模式代替“计划”模式的特殊背景下,推行灵活的发展规划目标管理机制代替强制式的行政化手段,是十分必要的。遗憾的是,在近些年的规划实践中,虽然我国政府对发展规划的目标内容编制给予了充分关注,但是对于将“目标”作为发展规划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却并未给予应有的重视和强调,更没有形成科学有效的目标管理机制。

另外,从政府公共管理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来看,在科技规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中引入目标管理也是大势所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的要求,而发展规划的“重制定、轻执行”以及执行与评估“流于形式”等现状显然并不符合这一要求。通过管理的“精细化”实现精准施策,提高政府公共管理的实施效率和绩效,已经在全球范围内成为公共管理的大趋势。“精细化政府”能更严格地控制目标偏差,细化目标,细化环节,建立明确的责任分工,从而量化责任,也能够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为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奠定基础(刘银喜等,2017)。同时,在现代社会,科学技术不仅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且日益体现出“大科学”的特征;与之相伴随,科技规划目标任务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也在急剧扩张,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也在与日俱增,急需引入包括目标管理等在内的科学化管理工具和手段,以提高其实施效率和绩效。因此,在科技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中引入目标管理理论,实现“每一分子都有不同的贡献,但是所有的贡献都必须为了共同的目标”“每一项工作必须以达到整体目标为目标”(德鲁克,1954),促进科技规划制定与组织实施管理从“粗放式”转向“精细化”,进而提高科技规划的执行效率,不仅是落实党中央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当今世界范围内政府公共管理和科学技术创新发展的大趋势与内在要求。最后,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的出现,也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便利条件和有力支撑。

综上,当前在我国科技规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之中,急需科学、对症、适用的理论指导。分析表明,德鲁克提出的目标管理理论是一个较为对症而且符合党中央要求、符合国内外政府公共管理和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的潜在解决方案,有必要引入到我国科技规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