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条抄自宋孙奕《示儿编》卷十七“事同”:尧秀眉,鲁僖、马卿亦秀眉。窦宪鸢肩,马周亦鸢肩。其它四时、数目、卦位、干支,无独有偶,不可尽述。此条抄自宋朱弁《曲洧旧闻》卷六:东坡尝与刘贡父言:“某与舍弟习制科时,日享三白,食之甚美,不复信世间有八珍也。”贡父虽恐其为戏,但不知毳饭所设何物,如期而往。......
2023-08-05
1.《蛊》之卦曰:“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巽》之卦曰:“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夫“先甲三日”者,辛也;“后甲三日”者,丁也。言圣贤当事之蛊坏,必有饬蛊之道,既辛勤于先,又丁宁于后,则天下复归于治矣,故于《蛊》卦言“甲”。“先庚三日”者,丁也;“后庚三日”者,癸也。言圣人当令之申行,必有发号施令之道,既丁宁于其先,又揆度于其后,则天下无不顺矣,故于《巽》言“庚”。又一说甲木主仁,革故鼎新,以示其令之宽也;庚金主义,临深履薄,以示其令之严也。
【辨伪】此条抄自宋孙奕《示儿编》卷二“先甲先庚”:
《蛊》之卦曰:“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巽》之卦曰:“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夫“先甲三日”者,辛也;“后甲三日”者,丁也。言圣贤当事之蛊坏,必有饬蛊之道,既更新于其先,又丁宁于其后,则天下复归于治矣,故于《蛊》言“甲”。“先庚三日” 者,丁也;“后庚三日”者,癸也。言圣人当令之申行,必有发施之道,既丁宁于其先,又揆度于其后,则天下无不顺矣,故于《巽》言“庚”。一说甲木主仁,以示其令之宽也;庚金主义,以示其令之严也。
今按:卢氏改孙氏“发施之道”为“发号施令之道”,又于末句增“革故鼎新”、“临深履薄”二语,显系抄袭。
2.“无教逸欲,有邦”,《今文尚书·皋陶谟》也。《前汉书》王嘉上封事则云:“咎繇戒帝曰:‘亡敖佚欲,有国,兢兢业业。’”师古注云:“言有国之人,不可傲慢佚欲,当谨戒危惧,以理万事之机也。敖读为傲。”“佚”与“逸”通,“有邦”作“有国”。是以“教”字为“敖”,其理尤长。又“一日二日万机”,当训为“几”。几,微也。《汉书》及诸史多作“机”,则非。
【辨伪】此条抄自宋孙奕《示儿编》卷二“无教逸欲”:
《皋陶谟》曰:“无教逸欲,有邦。”考之《前汉》王嘉上封事云:“咎繇戒帝舜曰:‘亡敖佚欲,有国,兢兢业业,一日二日万机。’”颜曰:“言有国之人,不可傲慢逸欲,但当戒谨危惧,以理万事之机也。敖读曰傲。”则以“教”字为“敖”,其理尤长。盖自古未有人君教臣下佚欲者也。按“几”字,《尚书》作“几”,训微也。《汉史》作“机”,则非。
今按:卢氏对孙氏引文稍有改动,如改“《皋陶谟》曰:‘无教逸欲,有邦’”为“‘无教逸欲,有邦’,《今文尚书·皋陶谟》也”,删“一日二日万机”,增“‘佚’与‘逸’通,‘有邦’作‘有国’”,删“盖自古未有人君教臣下佚欲者也”,大同小异,显系抄袭。又《知不足斋丛书》本《示儿编》末有卢文弨按语:“‘万几’,诸史多作‘机’字。”卢氏据此及“《汉史》作‘机’,则非”改为“《汉书》及诸史多作‘机’,则非”。据此亦可知卢氏所抄《示儿编》为《知不足斋丛书》本。
3.“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此言《兑》上、《兑》下,是为泽卦邻于泽,则潴蓄者深,交相灌溉,互相流通,此深有益于彼,彼深有益于此,诚朋友之象也。夫同门合志之友,以善相资,以文相接,有过相规,有难相济,两有所利而无寡陋之患,此所谓以附丽为悦,而能有朋友之义也。
【辨伪】此条抄自宋孙奕《示儿编》卷二“丽泽兑”:
“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此言《兑》之为卦,《兑》上、《兑》下,是泽邻于泽,潴蓄者深,交相灌溉,互相流通,此深有益于彼,彼深有益于此,诚得朋友之象也。夫同门合志之友,以善相资,以文相接,有过相箴,有难相济,两有所利而无寡陋之患,此所谓以附丽为悦,而有朋友之义也。
今按:卢氏删“《兑》之为卦”一语,其他大致相同,显系抄袭。
4.《诗》,多识鸟兽草木之名。以余考之,似未必然。何以花不及杏,果不及梨与橘,木不及槐?《易》之象,近取诸身,爻词、《说卦》,罔不该矣,而独不言眉与领。
【辨伪】此条抄自宋王得臣《麈史》卷中“经义”:
《诗》,多识鸟兽草木之名者也。然花不及杏,果不及梨橘,草不及蕙,木不及槐。《易》之象,近取诸身,爻词、《说卦》,罔不该矣,而独不言眉与领。
今按:卢氏增“以余考之,似未必然”一句,并删“草不及蕙”一语,改“然”字为“何以”,陈述句转为反问句,其意相同,显系抄袭。
5.六经倒用文字,难以枚举。如《易》之“西南得朋”、“吉凶者,失得之象”;《诗》之“中谷”、“中林”、“中田”、“中河”、“室家”、“裳衣”、“衡从”、“稷黍”、“瑟琴”、“鼓钟”、“斯螽”、“南东”、“下上”、“羊牛”、“孙子”、“女士”、“家邦”,不一而足;《书》之“月正元日”、“或四三年”、“北东入于海”;《记》之“吾得坤乾焉”;又《祭义》之“禄爵庆赏”,《祭统》之“备外内之官”,《闲居》之“春秋冬夏”、《中庸》之“设其裳衣”,皆颠倒一字,不徒其理为长,而文亦分外有致。至《归藏》以坤为首,其次序不得不然,非同倒用文字可比。《书经》前有“正月上日”,则后不得不以“月正元日”错综而言之也。如“三四”而曰“四三”,以多至少,宛转而意更无穷矣。
【辨伪】此条抄自宋孙奕《示儿编》卷一“倒文”:
六经或倒其文,如《易》之“西南得朋”、“吉凶者,失得之象”,类皆有之,唯《诗》为多。如“中谷”、“中林”、“中河”、“中路”、“中原”、“中田”、“家室”、“裳衣”、“衡从”、“稷黍”、“瑟琴”、“鼓钟”、“斯螽”、“西南”、“南东”、“下上”、“羊牛”、“乐岂”、“息偃”、“甥舅”、“孙子”、“女士”、“京周”、“家邦”、“鼐鼎”、“齐明”,不一而尽。《记》虽有“吾得坤乾焉”,《书》虽有“月正元日”、“或四三年”、“又北东入于海”,皆有说也。盖《归藏易》以纯坤为首,其次第不得不然也。《书》前有“正月上日”,则后不得不以“月正元日”错综言之也。此不言“三四”而曰“四三”者,自多而至少,故“四”言于“三”之上也。又且水之势,北折而东,故“东”言于“北”之下也。然倒此一言,不徒其理为长,而又且文矣。至如《祭义》云“禄爵庆赏”、《祭统》云“备外内之官”,《闲居》云“春秋冬夏”、《中庸》云“设其裳衣”,大率若此。
今按:卢氏改首句“六经或倒其文”为“六经倒用文字,难以枚举”,删“中路”、“中原”、“西南”、“乐岂”、“息偃”、“甥舅”、“京周”、“鼐鼎”、“齐明”等例证,改例证“家室”为“室家”,并置《祭义》、《祭统》、《闲居》、《中庸》诸例证于前,删“又且水之势,北折而东,故‘东’言于‘北’之下也”一句,末增“宛转而意更无穷矣”一句。此条明显为卢氏删改而来,显系抄袭。
6.放诸桐。“太甲既立,不明政事,伊尹放之。”甚矣,伊尹之不臣!有如此哉?今考《书》文,自“太甲既立”,尹乃举汤“顾天命”以训之;及其“罔念文”也,又举汤“坐以待旦”以训之。至于“未克变”也,乃始“营桐宫,以其密迩先王”,始终告戒,务有以启迪其心,无非训之而已,孰谓伊尹而放逐其君哉?观伊尹之意,不处太甲于亳,而处于桐,以其近先王之墓,可终其丧,故曰“王徂桐宫居忧”而已。惟其“克终允德”,所以“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以冕服奉王归于亳”,乃服吉服,使终三年之制焉。而曰“伊尹放君”,吾不信也。况《书》云:“密迩先王其训。”《孟子》亦曰:“太甲悔过,以听伊尹之训己。”则知《书序》为“教诸桐”明矣。且舜放
兜,汤放桀,其罪恶重大。太甲不明,并无大过,何放之有?盖古文“放”、“教”相近,况系篆字于竹简,尤为易讹。(宋儒孙奕季昭作“教诸桐”。)
【辨伪】此条抄自宋孙奕《示儿编》卷二“放诸桐”:
“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诸桐。”甚哉,“放”字流传之误,有以淈经旨也。今夷考于《书》,并无“放之”之文。自“太甲既立,不明”也,乃举汤“顾天命”以训之。及其“罔念闻”也,又举汤之“坐以待旦”以训之。至于“未克变”也,乃始“营于桐宫,密迩先王其训”,其终始告戒启迪之意,无非训之而已,孰谓伊尹而肯为放君之丑耶?原伊尹之意,不处太甲于亳,而处于桐,使近先王之墓,以终其丧,故曰“王徂桐宫居忧”而已。惟其“克终允德”,所以“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以冕服奉王归于亳”,乃即吉服也,故独止于三年之久焉。虽复辟之后,犹以“终始惟一”之说,反复训戒之,未始少忘。而曰“伊尹为放君”,吾不信也。况《书》曰:“密迩先王其训。”《孟子》亦曰:“太甲悔过,以听伊尹之训己。”则知《书序》为“教诸桐”也,明矣。且舜放
兜,则
兜之罪不可赦;汤放桀,则桀之恶不可掩。太甲不明,初无大过,何放之有?则知《书序》为非“放诸桐”也,益明矣。“放”、“教”字相近,以隶古定者,遂从而讹久矣,当读作“伊尹教诸桐”。
今按:卢氏此段与《示儿编》考证相同,仅于文句有所删改,如改“甚哉,‘放’字流传之误,有以淈经旨也”为“甚矣,伊尹之不臣!有如此哉”,删“虽复辟之后,犹以‘终始惟一’之说,反复训戒之,未始少忘”、“则知《书序》为非‘放诸桐’也,益明矣”二句,改“且舜放兜,则
兜之罪不可赦;汤放桀,则桀之恶不可掩”为“且舜放
兜,汤放桀,其罪恶重大”,删“则知《书序》为非‘放诸桐’也,益明矣”,改“‘放’、‘教’字相近,以隶古定者,遂从而讹久矣”为“盖古文‘放’、‘教’相近,况系篆字于竹简,尤为易讹”,改“当读作‘伊尹教诸桐’”为注文“宋儒孙奕季昭作‘教诸桐’”,已透露其文献来源,显系抄袭。
7.宋人孙季昭谓:子见南子并非卫灵公夫人,乃南蒯也。其说谓:《家语》云:“孔子适卫,子骄为仆,卫灵公与孔子、南子同车出,而令宦者雍渠骖乘,使孔子为次乘,游过市。孔子耻之。”且圣人方因受女乐去鲁适卫,又耻为灵公、南子次乘,岂肯轻身以先于匹妇哉?且六经、《家语》皆无见南子之文,不知子长何所本而云然。则南子为谁?是必鲁之南蒯也。何以知之?以“佛肸召,子欲往”而知之。佛肸叛中牟,子路不欲子往,而子有“吾岂匏瓜”之喻。南蒯以费叛,子路亦不欲子见也。盖《昭公十四年》:南蒯奔齐,侍饮于景公。公曰:“叛夫?”对曰:“臣欲张公室也。”南蒯欲弱季氏以强公室,夫子所以见之,将以兴鲁,与佛肸事相同。子之见之,正此意耳。季昭以为非卫之南子,乃鲁之南子。余按:《左传》:南蒯叛费,在昭公十二年。是时孔子年二十二岁,子路少孔子九岁,年方十三岁,尚未从学于孔子,何有不悦之理,其说过于穿凿,不足为信。
【辨伪】此条抄自宋孙奕《示儿编》及王应麟《困学纪闻》。《示儿编》卷五“南子”:
说者皆引《史记》以谓孔子见卫灵公之宠姫南子(《仲尼弟子传》),以愚观之,必非卫之南子。盖尝考《家语》曰:“孔子适卫,子骄为仆,卫灵公与夫人南子同车出,而令宦者雍梁骖乘,使孔子为次乘,游过市。孔子耻之。”且圣人方以季桓子受齐女乐而去鲁适卫,至卫而又耻为灵公、南子次乘,岂肯轻身以先于匹妇哉?又且六经以至《鲁论》、《家语》皆无见卫南子之文,不知子长何所本而云然。则南子者为谁?是必鲁之南蒯也。何以知之?以“佛肸召,子欲往”而知之也。佛肸以中牟畔,子路不欲之往,而夫子有“吾岂匏瓜”之喻。南蒯以费畔,子路亦不悦其见。盖《昭公十四年》:南蒯之奔齐也,侍饮于景公,公曰:“叛夫?”对曰:“臣欲张公室也。”南蒯欲弱季氏而强公室,此夫子所以见之,将以兴鲁也。与佛肸事不约而同,故知其必非见卫之南子,而见鲁之南子也,昭昭矣。
《困学纪闻》卷七:
陈自明以“子见南子”为南蒯。以《传》考之,昭公十二年,南蒯叛,孔子年方二十有二,子路少孔子九岁,年方十三。其说凿而不通矣。
今按:此条看似卢氏引用孙奕观点并加考证,其实其引孙氏观点,乃据《示儿编》而来,并略有点窜。而其“余按”以下考证,其实并非卢氏原创,而已见于《困学纪闻》,仅改“其说凿而不通矣”为“尚未从学于孔子,何有不悦之理,其说过于穿凿,不足为信”。卢氏《随笔》中抄袭《困学纪闻》极多,此按语亦显系抄袭《困学纪闻》而来。
8.要荒:“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 盖“要”、“荒”皆在九州以外。曰“夷”,以夷狄待之也,若《春秋》之杞、鄫是。曰“蛮”,以蛮貊待之,若《春秋》之楚、越是。罪轻则蔡于要服,罪重则流于荒服。蔡近于夷,流近于蛮。薛肇明云:“要”读如“久要”、“要约”之“要”,约之而已。孔安国亦云:“要束以文教。”即此意。蔡当读如《左传》“蔡蔡叔”之“蔡”,音素葛反。杜预注:“蔡,放也。” 薛肇明云:“放罪人于此,故谓之蔡。”若为本字,则非。
【辨伪】此条抄自宋孙奕《示儿编》卷二“要荒”、“要蔡”二条。“要荒”条:
“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盖“要”、“荒”皆在九州之外。曰“夷”者,以夷礼待之,若《春秋》之杞、鄫也。曰“蛮” 者,以蛮俗待之,若《春秋》之楚、越也。轻罪则蔡于要服,重罪则流于荒服。蔡近于夷,流近于蛮,则知中国之罪人,尚可变蛮、夷之俗也。
“要蔡”条:
“五百里要服”,薛肇明云:“‘要’读如‘要约’、‘久要’之‘要’。”则约之而已,非治之也。孔安国云:“要束以文教。”亦此意。陆音一遥反,非是。“二百里蔡”,当读如《左氏》“蔡蔡叔”之“蔡”,音素葛反。杜预曰:“蔡,放也。”薛肇明曰:“放罪人于此,故谓之蔡。”则读如本字,非。
今按:孙氏原书“要荒”、“要蔡”相邻而“要蔡”在“要荒”前,卢氏合二为一,列“要荒”于前,“要蔡”于后,并删“要荒”条“则知中国之罪人,尚可变蛮、夷之俗也”,删“要蔡”条“非治之也”、“陆音一遥反,非是”等。其他文字略有改动,如改“蛮俗”为“蛮貊”,改“轻罪”、“重罪”为“罪轻”、“罪重”,而文意无别,显系抄袭。
9.燕居、闲居,各有次第。《礼记》名篇,既有《仲尼燕居》,又有《孔子闲居》。或谓毋乃太赘。不知郑氏注云:“退朝而处曰燕居,退燕避人曰闲居。”是闲与燕大有分别,圣人之仪容,自不同也。王升亦云:“退朝曰燕,故有申申夭夭之象;退燕曰闲,故有无可无不可之容。”斯时孔子可以即安,故谓其有次第云。
【辨伪】此条抄自宋孙奕《示儿编》卷四“燕居闲居”:
或者谓:“《礼记》名篇,既有《仲尼燕居》,又有《孔子闲居》,无乃赘乎?”答曰:“郑氏不云乎:‘退朝而处曰燕居,退燕避人曰闲居。’王升亦云:‘退朝曰燕,退燕曰闲。’孔子可以即安,故次之以《燕居》、《闲居》。”
今按:卢氏改孙氏问答体为叙述体,前增“燕居、闲居,各有次第”一句,中增“是闲与燕大有分别,圣人之仪容,自不同也”一句,大同小异,显系抄袭。
10.老彭,孙季昭谓非商之彭祖。据《易经·大有》卦“匪其彭”,音“步郎反”,《子夏易传》作“旁”。是老彭之彭,当音旁。旁,侧也,孔子欲自比老氏之侧,盖谦辞也。又据《曾子问》有云:“孔子闻老聃者屡矣。”《家语》亦云:“孔子问礼于老聃。”此诚欲自附于老子之侧之验也。而谓为彭祖,六经皆不载,必非夫子愿比者。余按:此说亦最穿凿难信,可与南子并录之,以备解经者阅焉。
【辨伪】此条抄自宋孙奕《示儿编》卷五“老彭”:
“窃比于我老彭。”按《大有》卦:“匪其彭。”陆音:“步郎反。子夏作旁。”老彭当读如“匪其彭”之“彭”,音旁。旁,侧也。欲自比于老子之侧,盖谦辞也。老子,古之好道者,宜孔子之所自比。尝考诸《曾子问》,有记“孔子闻诸老聃者屡矣”。《家语》亦曰:“孔子问礼于老聃。”此诚孔子欲自附于老子之侧之验也。旧说以老彭为彭祖,然六经所不载,圣人所不道,非夫子之愿比者,今不取。
今按:卢氏称“老彭,孙季昭谓非商之彭祖”,已透露其文献来源,而于《示儿编》原文稍有点窜,如改“陆音:‘步郎反。子夏作旁’”为“音‘步郎反’,《子夏易传》作‘旁’”,删“老子,古之好道者,宜孔子之所自比”,改“旧说以老彭为彭祖,然六经所不载,圣人所不道,非夫子之愿比者,今不取”为“而谓为彭祖,六经皆不载,必非夫子愿比者”,其意相同,显系抄袭。而所加按语以其说与“南子为南蒯”说同属穿凿,其实清人于孙氏解经穿凿之病已多有批评,如梁学昌《庭立记闻》卷三载:“朱映漘与范建其师坐谈,举宋人解《论语》二条,以南子是南蒯,非卫灵夫人;老彭是老子之侧,训彭为旁,非彭祖。不知宋人为谁,曰:此孙履斋《示儿编》之说也。孙名奕,与东坡同时,坡集有《次韵孙职方苍梧山》诗。履斋说经多新,别不足为准。”又如梁章钜(1775—1849)《论语旁证》卷七载:“孙氏弈曰:‘《大有》卦:匪其彭。陆音步郎反,子夏作旁,老彭当读匪其彭之彭,音旁,侧也,欲自比于老子之侧,盖谦辞也。’此则强生异端,穿凿无理矣。”又如潘德舆(1785—1839)《养一斋集》卷十五《老彭辨》:或曰:“宋孙奕言《大有》‘匪其彭’,陆音步郎反,子夏作‘旁’,老彭当读如‘匪其彭’之彭,音旁。旁,侧也,欲自比于老子之侧。子殆宗奕说乎?”曰:“非也,奕之训彭,曲而又曲,不足为经训。且窃比于老旁,究属不辞。”又如徐时栋(1814—1873)《烟屿楼读书志》卷七载:“孙季昭奕《示儿编》中说经多穿凿附会,即其无碍于理者,亦复是故为新奇,求其无愧于理,可以有功经传者,十不能一二也。向在吾婿凌定甫家见此书,记其大略数则。……解窃比老彭之彭为旁,犹云侧也。……解子见南子,谓是见南蒯,其说甚长且辩,吾乡王厚斋先王笑之曰:是时子路年甫十三,又焉能不悦乎?”可见,卢氏按语之观点亦非原创。
11.“岁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成。”杠与梁即今之桥也。古人通徒步行者曰徒杠,通车马行者曰舆梁,大有分别。
【辨伪】此条节抄自宋孙奕《示儿编》卷六“行辟人可也”:
“岁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成。民未病涉也。君子平其政,行辟人可也,焉得人人而济之?”杠、梁皆桥也。通徒行者曰徒杠,通车舆者曰舆梁。
今按:卢氏删“民未病涉也。君子平其政,行辟人可也,焉得人人而济之”,改“杠、梁皆桥也”为“杠与梁即今之桥也”,又增“大有分别”,大同小异,显系抄袭。
12.“作者七人”,《艺苑雌黄》不取包氏、郑氏之说,独取王弼之说,亦非。按横渠张子及伊川《语录》俱云:“伏羲、神农、黄帝、尧、舜、禹、汤七人,制作帝王之道。”此说不敢不从。盖作者之谓圣,伊川所言,必有所本。如伏羲画卦,神农教稼穑,黄帝、尧、舜垂衣裳而治天下,故曰伏羲氏作,神农氏作,黄帝、尧、舜氏作,盖无谓欤?继尧、舜而出治者,夏后氏作而平水土,殷汤氏作而伐夏吊民,此即孟子贤圣之君六七作之谓也。信乎!孔子之言作者,为万世之公论;而伊川取作者之名,亦为至当之定论也。
【辨伪】此条抄自宋孙奕《示儿编》卷六“作者七人”:
《艺苑雌黄》记“作者七人”,不取包氏、郑氏之说固是,独取王弼之说亦非。至谓伊川《语录》云:“伏羲、神农、黄帝、尧、舜、禹、汤,制法兴王之道,非有述于人者也。”此说亦不敢从。予谓《雌黄》未可信也。“作”即“作者之谓圣”之“作”,伊川所言,盖有所本,此而不从,将焉从哉?尝读《易大传》,见夫伏羲之画八卦,无非具天地人物之理;而神农于耒耜则取诸《益》,日中为市则取诸《噬嗑》,与黄帝、尧、舜衣裳之制,凡舟揖、杵臼、弧矢、宫室之制,皆天理人事之不可废者。是以夫子推其所从始,而云伏牺氏作,神农氏作,黄帝、尧、舜氏作,岂无谓欤?后乎尧、舜而九畴之义未著,于是夏后氏作而叙九畴。后乎禹而夏桀之恶方炽,于是殷汤氏作而伐夏吊民。此贤圣之君六七作,要皆开端创始者之为也。信乎!孔子之言作者,为万世之公论,而伊川之取作者之名,为万世之至当云。
今按:《知不足斋丛书》本《示儿编》“制法兴王之道”前有按语:“馥按:‘以作者其人为伏羲、神农、黄帝、尧、舜、禹、汤,乃横渠张子说也。’鲲按:见《正蒙》。或伊川亦有是说。”故卢氏改孙氏所引“至谓伊川《语录》云”为“按横渠张子及伊川《语录》俱云”。又改“此说亦不敢从。予谓《雌黄》未可信也”为“此说不敢不从”。卢氏又檃栝孙氏读《易大传》之言,如改“见夫伏羲之画八卦,无非具天地人物之理;而神农于耒耜则取诸《益》,日中为市则取诸《噬嗑》,与黄帝、尧、舜衣裳之制,凡舟揖、杵臼、弧矢、宫室之制,皆天理人事之不可废者”为“如伏羲画卦,神农教稼穑,黄帝、尧、舜垂衣裳而治天下”,改“为万世之至当云”为“亦为至当之定论也”,其意相同,显系抄袭。
13.《孟子》只有七篇,何以《前汉书·艺文志》云“儒家有《孟子》十一篇”?以今考之,篇目相悬如此。盖当时尚有《孟子外书》四篇,合而观之,即十一篇矣。而四篇之目,前辈辨驳纷纷,曰《性善辩》,曰《文说》,曰《孝经》,曰《为正》,其时有以“性善辩文”为一句者,有以“说孝经为正”为一句者,四篇作为二篇,大失旨趣,不知古人文字“辩”、“辨”,“正”、“政”原自通用。
【辨伪】此条抄自宋孙奕《示儿编》卷六“孟子篇目”:
《前汉·艺文志》曰:“儒家有《孟子》十一篇。”以今考之,篇目少于前,何也?曰:合今之七篇与《外书》四篇即十一篇矣。昔尝闻前辈有曰:亲见馆阁中有《外书》四篇,曰《性善辨》,曰《文说》,曰《孝经》,曰《为政》,则时人以“性善辨文”为一句,“说孝经为”正为一句,甚乖旨趣。古文“辩”、“辨”,“正”、“政”通用。
今按:卢氏改“《前汉·艺文志》曰:‘儒家有《孟子》十一篇。’以今考之,篇目少于前,何也”为“《孟子》只有七篇,何以《前汉书·艺文志》云‘儒家有《孟子》十一篇’?以今考之,篇目相悬如此”,改“曰:合今之七篇与《外书》四篇即十一篇矣”为“盖当时尚有《孟子外书》四篇,合而观之,即十一篇矣”,改孙氏“昔尝闻前辈有曰:亲见馆阁中有《外书》四篇”为“而四篇之目,前辈辨驳纷纷”,大同小异,显系抄袭。
14.“尚书”与“尚公主”不同。“尚书”之“尚”训主也。应劭云读平声,《汉纪》有五尚,尚书、尚冠、尚帐、尚衣、尚食。如淳云:“主天子食物曰尚食,主文书曰尚书。”至“尚公主”之“尚”,师古注云:“尚,犹配也。《易·泰卦》九二曰:‘得尚于中行。’王弼云亦以为配也。而世遂谓尚书、尚公主同训为主,大失其义理。夫公主既尊,原非物类可比,何得以附马主掌其人耶?”训尚主为配,其理甚良。
【辨伪】此条节抄自宋孙奕《示儿编》卷十二“尚书尚公主”:
或人有问:“‘尚书’与‘尚公主’同乎?”曰:“否。按《惠帝纪》云:‘宦官尚食比郎中。’应劭曰:‘尚,主也。旧有五尚,尚冠、尚帐、尚衣、尚席亦是。’如淳曰:‘主天子物曰尚食,主文书曰尚书。’《陈余传》:‘敖已出,尚鲁元公主如故。’师古曰:‘尚,犹配也。《易·泰卦》九二爻辞曰:得尚于中行。王弼亦以为配也。诸言尚公主者,其义皆然。而说者乃云尚公主,与尚书、尚食同意,训尚为主,言主掌之,失其理矣。公主既尊,又非物类,不得以主掌为辞。’则‘尚书’之‘尚’训主,‘尚公主’之‘尚’训配,明矣。孔毅父《珩璜论》云:‘尚书与尚食、尚公主同,而世俗相承以平声呼,误矣。见《张耳传》注。’原应、如、颜三家之说,则世俗误呼尚书为平声,诚如孔言,而以‘尚书’与‘尚公主’同,亦非。其说实《陈余传》注,非《张耳传》也。”
今按:卢氏改孙氏问答体为叙述体,于文前增“‘尚书’与‘尚公主’不同”一句,乃提炼孙氏观点而来。孙氏并未明言应劭读“尚”为平声,今检《汉书·惠帝纪》中应劭注文亦无,而卢氏增“应劭云读平声”,不知何据。又改应劭注中旧说五尚为《汉纪》五尚,此《汉纪》当指《汉书·惠帝纪》,而以应劭注文为《惠帝纪》正文,且书名省略失当,易致误解。且应劭注中五尚并无“尚书”,而为“尚席”,卢氏则妄改。又删“《陈余传》:‘敖已出,尚鲁元公主如故’”一句,则“师古注”出处又隐而不显。其他大同小异,显系抄袭。
15.《易经》:“立天之道,曰阴与阳。”又曰:“一阴一阳之谓道。”道在于天,阴得其一则一阴生,阳得其一则一阳生。盖阴极而阳生于子,为冬至,今十一月也,其卦为《复》,一阳在下而五阴在上也。二阳而四阴则为十二月,其卦为《临》
。三阳而三阴则为正月,其卦为《泰》
。四阳而二阴则为二月,其卦为《大壮》
。五阳而一阴则为三月,其卦为《夬》
。六画皆阳则为四月,其卦为《乾》
。阳极而阴生于午,为夏至,今五月也,其卦为《姤》
,谓一阴在下而五阳在上也。二阴而四阳则为六月,其卦为《遁》
。三阴而三阳则为七月,其卦为《否》
。四阴而二阳则为八月,其卦为《观》
。五阴而一阳则为九月,其卦为《剥》
。六画皆阴则为十月,其卦为《坤》
。自一阳生而为《复》,一阴生而为《垢》,均生生不已,以见天数之周而复始也。
【辨伪】此条抄自宋孙奕《示儿编》卷十七“卦配十二月”:
《易大传》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又曰:“一阴一阳之谓道。”道在于天,阴得其一则一阴生,阳得其一则一阳生。盖阴极而阳生于子,则冬至矣,今之十一月是也,其卦为《复》,为其一阳在下而五阴在上也。二阳而四阴则为十二月,其卦为《临》
。三阳而三阴则为正月,其卦为《泰》
。四阳而二阴则为二月,其卦为《大壮》
。五阳而一阴则为三月,其卦为《夬》
。六画而皆阳则为四月,其卦为《乾》
。阳极而阴生于午,则夏至矣,今之五月是也,其卦为《姤》
,为其一阴在下,而五阳在上也。二阴而四阳则为六月,其卦为《遁》
。三阴而三阳则为七月,其卦为《否》
。四阴而二阳则为八月,其卦为《观》
。五阴而一阳则为九月,其卦为《剥》
。六画而皆阴则为十月,其卦为《坤》
。自一阳生而为《复》,进进不已,至于纯阳之《乾》而终焉。自一阴生而为《姤》,进进不已,至于纯阴之《坤》而终焉。以此见天数之运,周而复始者也。
今按:“立天之道,曰阴与阳”、“一阴一阳之谓道”二句分别见《周易·说卦传》、《周易·系辞传》,孙氏称为“《易大传》”(《史记》已有《易大传》之名,即指《易传》),而卢氏则改为“《易经》”,可谓经传不分。其他则与孙氏原文大致相同,而略有改动,如改末句“自一阳生而为《复》,进进不已,至于纯阳之《乾》而终焉。自一阴生而为《姤》,进进不已,至于纯阴之《坤》而终焉。以此见天数之运,周而复始者也”为“自一阳生而为《复》,一阴生而为《垢》,均生生不已,以见天数之周而复始也”,孙氏分言《复》、《姤》二卦,卢氏则合并言之,并删“至于纯阳之《乾》而终焉”、“至于纯阴之《坤》而终焉”,大同小异,显系抄袭。
16.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之名,学者往往不能定,盖即元、亨、利、贞也。太极为形之始,生两仪者,天、地也。天尊地卑,乾坤之德可见。元、亨、利、贞,象在其中矣。以用言之,德也;以体言之,象也。四象复生八卦,而乾坤在其中,犹有子而知其父也。待四象而成德,故亦言生元、亨、利、贞。惟乾坤能备,他卦则否。万物由是而生、而长、而老、而死。在道为仁、义、礼、智,在时为春、夏、秋、冬,在物为金、木、水、火,其数则一、二、三、四。散于万殊,未能离此四者;合乎全体,则元、亨、利、贞,足以统而尽之矣。
【辨伪】此条抄自宋李季可《松窗百说》“四象”:
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学者往往不能定,盖元、亨、利、贞也。太极为形之始,生两仪,即天、地也。天尊地卑,则乾坤之德可见。元、亨、利、贞,象在其中矣。以用言之,德也;以体言之,象也。四象复生八卦,而乾坤在其中,犹有子而知其父也。待四象而成德,故亦言生元、亨、利、贞。唯乾坤能备,至他卦则异矣。万物由是而生,由是而长,由是而老,由是而死。在道为仁、义、礼、智,在时为春、夏、秋、冬,在物为金、木、水、火,其数则一、二、三、四。散于万殊,未始离此四者。合乎全体,则元、亨、利、贞,足以统而尽之。
今按:卢氏改首句“有太极是生两仪”为“太极生两仪”,改“至他卦则异矣”为“他卦则否”,改“万物由是而生,由是而长,由是而老,由是而死”为“万物由是而生、而长、而老、而死”等,行文有繁简之异,而其意相同,显系抄袭。
17.班固《汉书》云:“《春秋》五《传》,谓左丘明、公羊高、穀梁赤、邹氏、夹氏。”又云:“邹氏、夹氏,未有书。”余考古书,亦未见有邹、夹二氏《传》者。而韩昌黎《赠卢仝诗》曰:“《春秋》五《传》束高阁,独抱遗经究终始。”想必当时犹有五《传》,故韩诗及之。至宋代以后,邹《传》、夹《传》俱遗佚耳。
【辨伪】此条抄自宋魏泰《临汉隐居诗话》:
班固云:“《春秋》五《传》,谓左丘明、公羊高、穀梁赤、邹氏、夹氏也。”又云:“邹氏无书,夹氏未有书。”而韩愈《赠卢仝诗》曰:“《春秋》五《传》束高阁,独抱遗经究终始。”不知此二《传》果何等书也。
今按:卢氏此条增补修改魏氏原文,如改“班固云”为“班固《汉书》云”,改“邹氏无书,夹氏未有书”为“邹氏、夹氏,未有书”,又增“余考古书,亦未见有邹、夹二氏《传》者”一句,并改末句“不知此二《传》果何等书也”为“想必当时犹有五《传》,故韩诗及之。至宋代以后,邹《传》、夹《传》俱遗佚耳”。卢氏于魏氏之论述,仅增补自己的推测而已,显系抄袭。此条又见卷十四第12条。
18.朱子谓:“南轩解《酒诰》一段天降命、天降威,诚为千古诸儒所不及。”盖谓:“酒之为物,本以奉祭祀、供宾客,此即天之降命也。而人因酒之故,至于失德丧身,此即天之降威也。释氏本恶天降威,乃并天之降命者而亦去之。吾儒则不然,去其降威者而已,而天之降命者自在。如饮食而至于暴殄天物,释氏恶之,必欲食蔬断荤,吾儒则不至暴殄而已。衣服而至奢侈,释氏恶之,必欲粗衣大布,吾儒则去奢侈而已。至于淫慝为夫妇无别之累,吾儒则去其淫慝而已。释氏因恶淫慝,以绝人欲,并天理之公而亦去之。所以去人欲而坏人伦,畏天威而伤天理,除酒断荤,出家绝欲,不明道理,此其所以为释耶。”
【辨伪】此条节抄自宋叶绍翁《四朝闻见录》卷一甲集《东莱南轩书说》:
考亭先生尝观《书说》……又谓:“南轩《酒诰》一段解天降命、天降威处,诚千百年儒者所不及。”今备载南轩之说:“酒之为物,本以奉祭祀、供宾客,此即天之降命也。而人以酒之故,至于失德丧身,即天之降威也。释氏本恶天降威者,乃并与天之降命者去之。吾儒则不然,去其降威者而已。降威者去,而天之降命者自在。如饮食而至于暴殄天物,释氏恶之,而必欲食蔬茹,吾儒则不至于暴殄而已。衣服而至于穷极奢侈,释氏恶之,必欲衣坏色之衣,吾儒则去其奢侈而已。至于恶淫慝而绝夫妇,吾儒则去其淫慝而已。释氏本恶人欲,并与天理之公者而去之。吾儒去人欲,所谓天理者,昭然矣,譬如水焉。释氏恶其泥沙之浊,而窒之以土,不知土既窒,则无水可饮矣。吾儒不然,澄其泥沙,而水之澄清者可酌,儒释之分也。”
今按:卢氏改叶氏文中“考亭先生”为“朱子”,并删“尝观《书说》”以下。又删“降威者去”一语,改“而必欲食蔬茹”、“必欲衣坏色之衣”为“必欲食蔬断荤”、“必欲粗衣大布”,又改“至于恶淫慝而绝夫妇”为“至于淫慝为夫妇无别之累”,改“释氏本恶人欲”为“释氏因恶淫慝,以绝人欲”,大同小异,显系抄袭。而其改末尾三句为“所以去人欲而坏人伦,畏天威而伤天理,除酒断荤,出家绝欲,不明道理,此其所以为释耶”,与原意已不相同。
19.或谓四六对偶起于六朝,骈四俪六、对白抽黄,而文体为之大变。以余考之,如《诗经》之“觏闵既多,受侮不少”、“诲尔谆谆,听我藐藐”、“发彼小豝,殪此大兕”,“岂不尔受,既其女迁”,虚实字眼,无一句非的对。又何独始于六朝哉?
【辨伪】此条节抄自宋孙奕《示儿编》卷三“章句对耦”:
章句始于《诗》,对耦亦始于《诗》。故三言若“深则厉”之类,四言若“关关雎鸠” 之类,五言若“于嗟乎驺虞”,六言若“狂童之狂也且”,七言若“遭我乎峱之间兮”,八言若“十月蟋蟀入我床下”,是以后世由三言至七言,皆自此始。如“觏闵既多,受侮不少”、“诲尔谆谆,听我藐藐”、“发彼小豝,殪此大兕”、“岂不尔受,既其女迁”、“念子懆懆,视我迈迈”之句,无一字非的对。则世之骈四俪六、抽黄对白者,得非又发端于是与?
今按:卢氏改“则世之骈四俪六、抽黄对白者,得非又发端于是与”为首句“或谓四六对偶起于六朝,骈四俪六、对白抽黄,而文体为之大变”及末句“又何独始于六朝哉”,增“以余考之”四字,据孙氏考证为己有。又删孙氏所列《诗》中三言至八言例证,仅取其所列《诗》中对偶例证而加以改窜,如删“念子懆懆,视我迈迈”,显系抄袭。
20.或谓七言始于《柏梁》,盛于建安,以余考之,岂独《柏梁》哉?《鄘风》曰:“送我乎淇之上矣。”《王风》曰:“知我者谓我心忧。”《郑风》曰:“还予授子之粲兮。”《齐风》曰:“遭我乎峱之间兮。”又曰:“尚之以琼琚乎而。”《魏风》曰:“胡取禾三百廛兮。”《豳风》曰:“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小雅》曰:“以燕乐嘉宾之心。”又曰:“如彼筑室于道谋。”《大雅》曰:“维昔之富不如时,惟今之疚不如兹。”“昔也日辟国百里,今也日蹙国百里。”《颂》曰:“学有缉熙于光明。”又曰:“予其惩而毖后患,仪式型文王之典。”又曰:“自今以始岁其有,君子有谷贻孙子。”楚狂歌曰:“今之从政者殆而。”项籍歌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汉祖歌曰:“大风起兮云飞扬。”皆七字也。然则《柏梁》之作,殆亦有所袭取矣。
【辨伪】此条抄自宋王得臣《麈史》卷中“诗话”:
世言七言诗肇于《柏梁》,而盛于建安。考之,岂独《柏梁》哉?《鄘风》曰:“送我乎淇之上矣。”《王风》曰:“知我者谓我心忧。”《郑风》曰:“还予授子之粲兮。”《齐风》曰:“遭我乎峱之间兮。”又曰:“尚之以琼华乎而。”《魏风》曰:“胡取禾三百廛兮。”《豳风》曰:“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小雅》曰:“以燕乐嘉宾之心。”又曰:“如彼筑室于道谋。”《大雅》曰:“维昔之富不如时,维今之疚不如兹。”“昔也日辟国百里,今也日蹙国百里。”《颂》曰:“学有缉熙于光明。”又曰:“予其惩而毖后患,仪式刑文王之典。”又曰:“自今以始岁其有,君子有谷贻孙子。”楚狂接舆歌曰:“今之从政者殆而。”项籍歌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汉高歌曰:“大风起兮云飞扬。”皆七字之滥觞也。然则《柏梁》之作,亦有所祖袭矣。唐刘存乃以“交交黄鸟止于棘”七言之始,盖合两句以言,误也。
今按:卢氏删末尾“唐刘存”一句,其他则稍作点窜,如改“世言七言诗肇于《柏梁》” 为“或谓七言始于《柏梁》”,改“考之”为“以余考之”,则据王氏考证为己有。又改“皆七字之滥觞也”为“皆七字也”,改“亦有所祖袭矣”为“殆亦有所袭取矣”。大同小异,显系抄袭。
21.梁钟嵘作《诗评》,摭拾本根,总核华实,收昭明之所遗,可谓至矣。其序:“《夏歌》曰‘郁陶乎余心’,《楚词》曰‘名余曰正则’,虽诗体未全,却是五言之滥觞。”余以为不然。《虞书》载《赓歌》之词:“元首丛脞哉。”至《诗》三百篇中,五字甚多,不可枚举。如《行露》曰“谁谓雀无角”四句,《小旻》曰“匪先民是程”亦系四句。《北山》之篇,其下三章率皆五字。《十亩之间》则全篇俱五字耳。谁谓始于夏哉?盖始于虞,衍于夏、商、周,逮汉则专为全体矣。
【辨伪】此条抄自宋王得臣《麈史》卷中“诗话”:
梁钟嵘作《诗评》,掎摭本根,总核华实,收昭明之所遗,可谓至矣。其序云:“《夏歌》曰‘郁陶乎余心’,《楚词》曰‘名余曰正则’,虽诗体未全,然略是五言之滥觞。”予以为不然。《虞书》载赓歌之词曰:“元首丛脞哉。”至《周诗》三百篇,其五字甚多,不可悉举。如《行露》曰:“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小旻》曰:“匪先民是程,匪大犹是经。惟迩言是听,惟迩言是争。”至于《北山》之篇,其下三章率皆五字。又《十亩之间》,则全篇五字耳。然则始于虞,衍于周,逮汉专为全体矣。
今按:卢氏于王氏原文有所点窜,如改“予以为不然”为“余以为不然”,据王氏之考证为己有。又王氏引《行露》、《小旻》皆全引四句诗文,而卢氏改为“《行露》曰‘谁谓雀无角’四句,《小旻》曰‘匪先民是程’亦系四句”,又增“谁谓始于夏哉”,改“衍于周”为“衍于夏、商、周”。大同小异,显系抄袭。
22.周公作《七月》之诗,何以兼用夏正、周正?盖周正建子,明一阳之生,以改正朔,故以日言。夏正建寅,顺四时之序,便于农事,故以月言。是周公以日月分阴阳,谓阴生于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皆属阴,故以月言之。谓阳生于子,一之日、二之日、三之日、四之日皆属阳,故以日言之。若夏之三月,不曰“五之日”,而曰“春日载阳”,言可蚕之时,所谓“季春三月,躬桑以劝蚕事”也。(《月令》)夏之四月,不曰“六之日”,而曰“四月秀葽”,盖正阳之月嫌于无阴,亦犹十月嫌于无阳,所以夏、周兼用。
【辨伪】此条抄自宋孙奕《示儿编》卷三“七月兼夏周正”:
周公作《七月》,备陈一岁之事,而正则迭用夏、周,何也?意其夏正建寅,顺四时之序,便于农事,乃以月言。周正建子,明一阳之生,以改正朔,乃以日言。盖周公以日月分阴阳,谓阴生于午,是以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皆属阴,故以月言之。谓阳生于子,是以一之日、二之日、三之日、四之日皆属阳,故以日言之。若夫夏之三月,不曰“五之日”,而曰“春日载阳”,言可蚕之候,所谓“季春之月,躬桑以劝蚕事”也。(《月令》)夏之四月,不曰“六之日”,而曰“四月秀葽”,盖正阳之月嫌于无阴,亦犹十月嫌于无阳,谓之“岁亦阳止”也。
今按:卢氏改孙氏原文首句“周公作《七月》,备陈一岁之事,而正则迭用夏、周,何也”为“周公作《七月》之诗,何以兼用夏正、周正”,其意相同。而此下孙氏论夏正言月、周正言日,卢氏则颠倒顺序,先列周正言日,后列夏正言月。并改末句“谓之‘岁亦阳止’ 也”为“所以夏、周兼用”,即孙氏标题之意,显系抄袭。
23.“乡原,德之贼。”朱子云:“原与愿同。”其实非也。按:愿之为言,悫也。原悫则为谨厚之人,必不肯同流合污。如此所谓“乡原”,即推原人之情意,随波逐流,佞伪驰骋,苟合求媚于世,故曰:一乡之原,人是以为德之贼也。司马温公解《杨子》“贼仁近于乡原”,谓:“其徇众,求媚于人者。”其说近之。
【辨伪】此条抄自宋孙奕《示儿编》卷五“乡原”:
“乡原,德之贼。”晦庵先生云:“原与愿同。”非也。愿之为言,悫也。愿悫则为谨厚之人,必不肯同流合污。所谓“乡原”,即推原人之情意,随波逐流,佞伪驰骋,苟合求媚于世,故曰:一乡之原,人是以为德之贼也。司马温公解《杨子》“贼仁近乡原”,谓:“所至之乡,徇众随俗,求媚于人者。”其说尽之。
今按:卢氏改“晦庵先生”为“朱子”,又于孙氏之考证前加一“按”字,并改司马光解语“所至之乡,徇众随俗”为“其徇众”,可谓妄改。又改“尽之”为“近之”,显系抄袭。
24.“羔羊之皮”、“羔羊之革”,毛注谓:“革,犹皮也。”初无分别。《说文》云:“兽治去其毛曰革。”郑注谓:“皮若虎豹熊罴有文章者,革谓无文章者,去毛而献之。”王光远曰:“未练治谓之皮,已练治谓之革。”此一说也。《周礼》皮车谓革车,去毛得称皮,有毛得称革,此又一说也。《论语》:“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是虎豹与犬羊无别,谓无毛文识认也。鞟即革,注云皮去毛者矣。按八音之中,革谓鼗鼓,则革以去毛无疑矣。
【辨伪】此条抄自宋孙奕《示儿编》卷十三“皮革”:
《羔羊》诗曰:“羔羊之皮。”又曰:“羔羊之革。”毛曰:“革,犹皮也。”初无区别。孔曰:“《说文》谓:‘兽皮治去其毛曰革。’对文则皮、革异,散文则皮、革通。”郑注“掌皮”曰:“皮谓若虎豹熊罴有文章者,革谓无文章者,去毛而献之。”王光远曰:“未练治谓之皮,已练治谓之革。”此一说也。《司裘》曰:“大裘饰皮革。”谓革辂也。去毛得称皮,有毛得称革。此又一说也。然《论语》:“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虎豹与犬羊别者,并以毛文异耳。”乃知鞟即革也。按八音之中有革,谓鼗鼓也,则革已去毛无疑矣。若夫《帝王世纪》曰:“黄帝煞夔,以其皮为鼓。”庸非毛氏所谓“革,犹皮也”?
今按:卢氏删“《羔羊》诗曰”,直接引用两诗句;又删“孔曰”二字及“对文则皮、革异,散文则皮、革通”,仅录《说文》之语;引郑注亦删“掌皮”二字,此皆致引文出处不明。又删去《司裘》中皮革之说,及末句引《帝王世纪》之语。又改“‘虎豹与犬羊别者,并以毛文异耳。’乃知鞟即革也”为“是虎豹与犬羊无别,谓无毛文识认也。鞟即革,注云皮去毛者矣”,其意相同,显系抄袭。
25.“于橐于囊”,毛注:“小曰橐,大曰囊。”《左传》称:“赵盾见灵辙饿,与之单食与肉,置诸橐而予之。”是橐惟盛食器,此其小者之证也。《公羊传》称:“陈乞欲公子阳生,盛之巨橐。”囊内可以容人,此其大者之证也。《说文》云:“无底曰囊,有底曰橐。”而何以董氏谓:“有底为囊,无底曰橐。”其说不同,《唐韵》亦谓“橐为无底囊”,此二说又与前注迥别,故并录以待参考。
【辨伪】此条抄自宋孙奕《示儿编》卷十三“囊橐”:
《公刘》之诗曰:“于橐于囊。”毛曰:“小曰橐,大曰囊。”孔曰:“《左传》称:‘赵盾见灵辄饿,为之箪食与肉,置诸橐以与之。’橐惟盛食而已,是其小也。《公羊传》称:‘陈乞欲立公子阳生,盛之巨囊。’囊内可以容人,是其大也。”《说文》曰:“无底曰囊,有底曰橐。”董氏曰:“无底曰橐,有底曰囊。”《唐韵》曰:“橐无底囊。”二说不同,并存之。
今按:卢氏删“《公刘》之诗曰”及“孔曰”,又改“橐惟盛食而已,是其小也”、“囊内可以容人,是其大也”二句为“是橐惟盛食器,此其小者之证也”、“囊内可以容人,此其大者之证也”,其意相同。末尾引《说文》与董氏、《唐韵》二者观点,与《毛诗注疏》不同,卢氏仅改变句式,又改“二说不同,并存之”为“此二说又与前注迥别,故并录以待参考”,其意亦同,显系抄袭。
26.“有驒有骆,有駵有雒。”注谓:“白马黑鬣曰骆,赤身黑鬛曰駵,黑身白鬛曰雒。” 又“乘乘鸨”注:“马白杂毛曰鸨。”
【辨伪】此条节抄自宋彭叔夏《文苑英华辨证》卷八“鸟兽”:
张说《陇右监牧碑》:“骓駓驒骆駰,騢駵雒鳵駮。”集以骆作,鳵作骝,駵雒作
骆。按:《诗》:“有驒有骆,有駵有雒。”注:“白马黑鬛曰骆,赤身黑鬛曰駵,黑身白鬛曰雒。”又“乘乘鸨”注:“骊白杂毛曰鸨。”此碑正用《诗》中語,集本恐非。
今按:彭氏此条考证张说《陇右监牧碑》中用《诗》語,并谓其文集中异文为非。卢氏则仅取其中《毛诗》正文与注文,看似从《毛诗》抄来,其实为节录彭氏考证“《诗》”至“骊白杂毛曰鸨”而来,显系抄袭。
27.学者当以质直为本。《论语》:“质直而好义。”《孟子》曰:“不直,则道不见,我且直之。”放勋曰:“康之直之。”《孟子》:“以直养而无害。”《楞严经》云:“三世诸佛皆以直心成正觉,因地不直,果招迂曲。”《维摩经》言:“直心是菩萨净土。”历观古人为学,只是一个“直”字,学者不可忽也。
【辨伪】此条抄自宋陈鹄《耆旧续闻》卷二:
学者当以质直为本。孔子曰:“质直而好义。”孟子曰:“不直,则道不见,我且直之。”放勋曰:“康之直之。”孟子曰:“以直养而无害。”《楞严经》亦言:“三世诸佛皆以直心成等正觉,因地不直,果招迂曲。”《维摩经》言:“直心是菩萨净土。”但(一作历)观古人为学,只是一个“直”字,学者不可忽也。
今按:卢氏改“孔子曰”为“《论语》”,又《楞严经》中缺一“等”字,原文中“但”、“历”为异文,而卢氏取“历”字,其他基本相同,显系抄袭。
28.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之矣。公孙黑强委禽焉,犯告子产,产曰:惟所欲与。犯召二子于家,使女自择。女曰:楚也。遂归楚。黑怒,荷甲而往,将杀楚以夺妻。楚执戈逐之,黑伤焉。子产曰:厥罪惟均,然幼凌长,贱犯贵,罪在楚也。数其罪而放之吴。夫楚信有罪矣,然不能无辞。楚也先聘,黑也强之,直在楚,不在黑也。黑也衷甲,楚也执戈以御而逐之,曲虽在楚,而亦在黑也。乌得谓为均直耶?且子产不能自主,而曰惟所欲与,是国无政也。犯又不能自主,而曰惟妹所择,是家无政也。恶在其为政乎?其后子晳日益骄姿,遂谋作乱,幸其病而赐之死,不然,难未已也。余谓子产失其政刑,宜孟子以不知为政讥之。
【辨伪】此条抄自明方鹏《责备余谈》卷上“子晳昆弟争室”:
郑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之矣,公孙黑(即子晳)强委禽焉,犯告子产,子产曰:唯所欲与。犯召二子于家,使女自择之。女曰:楚也。遂归于楚。黑怒,櫜甲而往,将杀楚而夺其妻。楚执戈逐之,伤黑。子产曰:均直也,然幼凌长,贱犯贵,罪在楚也。数其罪而放之吴。夫楚信有罪矣,然不能无辞也。楚也先聘,黑也强之,直在楚,不在黑也。黑也櫜甲,楚也逐之,曲在楚,亦在黑也。恶得谓之均直耶?且子产不能主,而曰惟犯所与,是国无政也。犯又不能主,而曰惟汝所择,是家无政也。恶在其为政耶?既而子晳日益骄姿,遂谋作乱,幸其病而赐之死,不然,难未已也。
今按:卢氏除于末尾增“余谓子产失其政刑,宜孟子以不知为政讥之”一句外,其他与方氏之文大同小异,如改“伤黑”为“黑伤焉”,改“均直也”为“厥罪惟均”,改两“櫜甲” 为“荷甲”、“衷甲”,改“楚也逐之”为“楚也执戈以御而逐之”,显系抄袭。
29.《诗》:“一发五豝。”读者多谓一箭射五豕,而不知非也。按古制:射毕十二箭,为一发。“一发五豝”,谓射十二箭乃能得五豕耳,非谓一箭射得五豕。见《猗觉寮[杂]记》。何退之作《薛助教志》亦云“三发连三中”,将一发亦误解?
【辨伪】此条抄自宋朱翌《猗觉寮杂记》卷下:
世以射一箭为一发,非也。射毕十二箭,方为一发。“一发五豝”,非一箭射五豕也,十二箭乃能射五豕耳。退之作《薛助教志》云:“三发连三中的。”亦误也。
今按:卢氏此条称“见《猗觉寮[杂]记》”,交代文献来源。而于原文多有改动,如改“世以射一箭为一发,非也”为“《诗》:‘一发五豝。’读者多谓一箭射五豕,而不知非也”,又增“按古制”三字。末尾论韩愈“三发连三中”之误,看似卢氏于《猗觉寮[杂]记》之外有所增补,其实亦为抄袭《猗觉寮杂记》之文而来。
30.《舜典》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诗序》曰:“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歌咏)[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乐记》曰:“诗言其志,歌咏其声,舞动其容,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故有心则有诗,有诗则有歌,有歌则有声律,则有乐歌。永言即诗也。
【辨伪】此条抄自宋王灼《碧鸡漫志》卷一:
《舜典》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诗序》曰:“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乐记》曰:“诗言其志,歌咏其声,舞动其容,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故有心则有诗,有诗则有歌,有歌则有声律,有声律则有乐歌。永言即诗也,非于诗外求歌也。
今按:卢氏仅改“有歌则有声律,有声律则有乐歌”为“有歌则有声律,则有乐歌”,并删“非于诗外求歌也”,其他大致全同,显系抄袭。
31.古人诗与乐原未分别。舜命夔教胄子,诗歌声律,率有次第。故太史采《诗》,命太师播为乐章,而声律随具。非若今时之乐府,有歌有谣,有吟有引,有行有曲,种种名目之各异耳。
【辨伪】此条节抄自宋王灼《碧鸡漫志》卷一:
今先定音节,乃制词从之,倒置甚矣,而士大夫又分诗与乐府作两科。……故乐府中有歌有谣,有吟有引,有行有曲。今人于古乐府,特指为诗之流,而以词就音,始名乐府,非古也。舜命夔教胄子,诗歌声律,率有次第。……其君臣《赓歌》、《九功》、《南风》、《卿云》之歌,必声律随具。古者采《诗》,命太师为乐章,祭祀、宴射、乡饮皆用之。
今按:卢氏改“今先定音节,乃制词从之,倒置甚矣,而士大夫又分诗与乐府作两科”为“古人诗与乐原未分别”一句。改“其君臣《赓歌》、《九功》、《南风》、《卿云》之歌,必声律随具。古者采《诗》,命太师为乐章,祭祀、宴射、乡饮皆用之”为“故太史采《诗》,命太师播为乐章,而声律随具”,改“故乐府中有歌有谣,有吟有引,有行有曲。今人于古乐府,特指为诗之流,而以词就音,始名乐府,非古也”为“非若今时之乐府,有歌有谣,有吟有引,有行有曲,种种名目之各异耳”,虽变乱顺序,而其意大致相同,显系抄袭。
32.古人以诗为乐,非若今世之教坊可比。夫子语太师以乐,良以古者歌工、乐工,皆非庸人,故有适齐、适蔡等举,夫子一一记之。然八人之中,又有襄而曾为夫子学琴之师者,见于《家语》。又子贡可以言《诗》,亦尝学乐于师乙,问赐宜何歌,答曰:“慈爱者宜歌《商》,温良而能断者宜歌《齐》,宽而静、柔而正者宜歌《颂》,广大而静、疏达而信者宜歌《大雅》,恭俭而好礼者宜歌《小雅》,正直而静廉而谨者宜歌《风》。”师乙,贱工也,乃能至此。
【辨伪】此条抄自宋王灼《碧鸡漫志》卷一:
子语鲁太师乐,知乐深矣。鲁太师者,亦可语此耶?古者歌工、乐工,皆非庸人,故挚适齐,干适楚,缭适蔡,缺适秦,方叔入河,武入汉阳,襄入海,孔子录之。八人中,其一又见于《家语》,孔子学琴于师襄子,襄子曰:“吾虽以击磬为官,然能于琴,今子于琴已习是也。”子贡问师乙,赐宜何歌。答曰:“慈爱者宜歌《商》,温良而能断者宜歌《齐》,宽而静柔而正者宜歌《颂》,广大而静、疏达而信者宜歌《大雅》,恭俭而好礼者宜歌《小雅》,正直而静廉而谦者宜歌《风》。”师乙,贱工也,学识乃至此。
今按:卢氏于前增“古人以诗为乐,非若今世之教坊可比”一句,其后记孔子语鲁太师乐、学琴于师襄子,子贡问师乙歌等事,皆改窜《碧鸡漫志》而来,如改“故挚适齐,干适楚,缭适蔡,缺适秦,方叔入河,武入汉阳,襄入海,孔子录之”为“故有适齐、适蔡等举,夫子一一记之”。又改“其一又见于《家语》,孔子学琴于师襄子”为“有襄而曾为夫子学琴之师者,见于《家语》”,而删“师襄子曰”一句。又改“子贡问师乙,赐宜何歌”为“又子贡可以言《诗》,亦尝学乐于师乙,问赐宜何歌”,改“学识乃至此”为“乃能至此”,大同小异,显系抄袭。
33.《诗序》为子夏作,盖始于毛公耳。班固《汉书》云:“晩有毛公,自以为子夏所传,河间王好之,未得立。”是也。则子夏《诗序》,独出于毛而已。后汉卫宏亦以为序出子夏,是袭毛说耳。毛承秦火之余,去古未远,必有所本,但今无考焉。如《关雎》,后妃之德也;《葛覃》,后妃之本也。此一句孔子所题,其下乃毛公申明之言耳。详于逐篇,何以知之?圣人删次风、雅、颂,有其义而亡其辞。康成以为出于毛公之言,此可知矣。故《诗序》只存一句者,《召南》则《草虫》,《邶风》则《式微》及《采葛》,《桧》之《素冠》,《小雅》则《出车》等二十七篇,《大雅》则《明堂》等一十篇,《周颂》则《维清》等二十五篇,《鲁颂》则《有駜》等三篇,《商颂》则《烈祖》、《玄鸟》四篇,皆止于元题一句,盖非孔子不能作,其余篇序,察其文势,自是二公之作明矣。况孔子云:“赐与商可与言《诗》。”而独云:“起予者,商也。”毛公以为序出于子夏,必有传授之自,惜世远莫得而见也。
【辨伪】此条抄自宋王得臣《麈史》卷中“经义”:
世之说《诗》者,以序子夏所为,盖始于毛公耳。班固《汉书》曰:“晚有毛公者,自以为子夏所传,河间王好之,未得立。”是也。则子夏序《诗》,独出于毛公而已。后汉卫宏亦以为子夏序,盖袭毛说耳。毛承秦火之余,去古道为近,必有所本,但今无以考焉。或曰:孔子言:“商、赐可与言《诗》。”于子夏独曰:“起予者,商也。”是说者之所本与?予以为,序非出于子夏。且圣人删次风、雅、颂,其所题曰美、曰刺、曰闵、曰恶、曰规、曰诲、曰诱、曰惧之类,盖出于孔子,非门弟子之所能与也。然若《关雎》,后妃之德也;《葛覃》,后妃之本也,此一句孔子所题,其下乃毛公发明之言耳。详于逐篇,自可以见。何以知之,六篇之下云:“有其义而亡其词。” 康成以为出于毛公之言,此可以知矣。故《诗》序止存一句者,若《召南》则《草虫》,《邶风·燕燕》及《式微》,《王》之《采葛》,《桧》之《素冠》,《小雅·出车》、《杕杜》等二十七篇,《大雅·文王》、《大明》等一十篇,《周颂·维清》等二十五篇,《鲁颂·有駜》、《泮水》、《閟宫》三篇,《商颂·烈祖》、《玄鸟》、《长发》、《商武》四篇,皆止于元题一句,盖非孔子不能作也。其余篇序,察其文势,反复相明,自是二公之作明矣。抑予见于史传,齐鲁解《诗》,以《关雎》本于衽席,又曰:“佩玉不鸣,《关雎》刺之。”若《韩诗》则以《汝坟》为思亲之诗。三家者,盖皆不得孔子真。独毛公得之,其自以谓子夏所传,必有传受之自,惜乎世远莫得而见也。
今按:卢氏改“世之说《诗》者,以序子夏所为”为“《诗序》为子夏作”,改“且圣人删次风、雅、颂”、“何以知之,六篇之下云:‘有其义而亡其词’”二句为“圣人删次风、雅、颂,有其义而亡其辞”。卢氏所列《毛诗》篇目,较之王氏所列,多有讹误,如改“《邶风·燕燕》及《式微》,《王》之《采葛》”为“《邶风》则《式微》及《采葛》”,而《采葛》属《王风》,非《邶风》。又改“或曰:孔子言:‘商、赐可与言《诗》。’于子夏独曰:‘起予者,商也’”及末尾“独毛公得之,其自以谓子夏所传,必有传受之自,惜乎世远莫得而见也”为“况孔子云:‘赐与商可与言《诗》。’而独云:‘起予者,商也。’毛公以为序出于子夏,必有传授之自,惜世远莫得而见也”,大同小异,显系抄袭。
34.《诗》:“茑与女萝,施于松上。”诸家解释纷纷,不一其说。原注云:“菟丝也。”《吴普本草》:“菟丝,一名松萝。”余参考诸书,据陶弘景云:“茑是桑上寄生,女萝是松上寄生。”据陆佃《稗雅》云:“茑是松柏上寄生,萝是松上浮蔓者。”又云:“在木为女萝,在草为菟丝。”据郑樵《通志》云:“寄生有二种,大曰茑,小曰女萝。”据陆机《诗疏》云:“菟丝,蔓生草上,黄赤如金色,非松萝也。松萝,蔓延松上,生枝叶青,臭与菟丝殊。” 据罗愿《尔雅翼》云:“女萝,色青而细长,故《离骚》云:被薜荔兮带女萝。谓青长如带也。”菟丝黄赤,不相类。然二者皆附物而生,有时相结。此与陆机《疏》、《古乐府》暗合。据《古乐府》云:“南山羃羃菟丝花,北陵青青女萝树。由来花叶同一心,今日枝条分两处。”又据《唐乐府》云:“菟丝故无情,随风任颠倒。谁使女萝枝,而来强萦抱。两草犹一心,人心不如草。”今总集诸书考证,以余见解,菟丝、女萝,当是二物,女萝蔓延松上,以二陆、罗氏之为的确。《诗》注菟丝,误矣。
【辨伪】此条抄自明李时珍《本草纲目》卷三十七:
时珍曰:按毛苌《诗》注云:“女萝,菟丝也。”《吴晋本草》:“菟丝,一名松萝。” 阳弘景谓:“茑是桑上寄生,松萝是松上寄生。”陆佃《埤雅》言:“茑是松柏上寄生,女萝是松上浮蔓。”又言:“在木为女萝,在草为菟丝。”郑樵《通志》言:“寄生有二种,大曰茑,小曰女萝。”陆玑《诗疏》言:“菟丝,蔓生草上,黄赤如金,非松萝也。松萝,蔓延松上,生枝正青,与菟丝殊异。”罗愿《尔雅翼》云:“女罗,色青而细长,无杂蔓,故《山鬼》云:被薜荔兮带女萝。谓青长如带也。”菟丝黄赤,不相类。然二者附物而生,有时相结,故《古乐府》云:“南山羃羃菟丝花,北陵青青女萝树。由来花叶同一心,今日枝条分两处。”《唐乐府》云:“菟丝故无情,随风任颠倒。谁使女萝枝,而来强萦抱。两草犹一心,人心不如草。”据此诸说,则女萝之为松上蔓,当以二陆、罗氏之说为的。其曰菟丝者,误矣。
今按:卢氏除增首句“《诗》:‘茑与女萝,施于松上。’诸家解释纷纷,不一其说”以及文中“此与陆机《疏》、《古乐府》暗合”一句外,其考证所引诸书,皆抄袭李时珍考证而来,且有误抄者,如李氏引《尔雅翼》,其中“被薜荔兮带女萝”引自“《山鬼》”,今检《楚辞》及《尔雅翼》皆然,而卢氏改为“《离骚》”,不知何据。其中“余参考诸书”、“今总集诸书考证,以余见解”二语,又据李氏之考证为己有,显系抄袭。
35.《咸》之感无心,感以心也。《兑》之悦无言,悦以诚也。尧之于变时雍,孔子之绥来动和,其感至矣。文王“灵台”之乐,宣王“云汉”之忧,其说深矣。
【辨伪】此条抄自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一:
《咸》之感无心,感以虚也。《兑》之说无言,说以诚也。尧之于变时雍,孔子之绥来动和,其感至矣。文王“灵台”之乐,宣王“云汉”之忧,其说深矣。
今按:卢氏改王氏原文“感以虚也”为“感以心也”,改“《兑》之说无言,说以诚也”为“《兑》之悦无言,悦以诚也”,“《咸》之感无心”,如何“感以心”?《兑》有言为“说”,如何称“《兑》之悦无言”?卢氏可谓妄改古书,致文意不通。但其明显系抄袭王氏而来。
36.吴才老云:“伏生口授与经传所引,有文异而有益于经,有文异而无益于经,有文异而音同者,有文异而义同者。”如“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古文作“正”,开元本乃作“定”。“舜让于德,弗嗣”,班固引作“不台”,《史记》亦作“唐尧逊位,虞舜不台”。“高宗亮阴”,《礼记》作“谅闇”,《汉书·五行志》作“谅阴”,《大传》“梁闇”。“钦明文思安安”,《考灵耀》作“晏晏”。“费誓”,《说文》作“粊誓”,《史记》作“朕誓”。“宅嵎夷”,《考灵耀》及《史记》均作“禺铁”,《尧本纪》又作“郁夷”,《正义》“郁”音“隅”,《夏本纪》“嵎夷既略”,而《今文尚书》及《帝命验》又作“禺”,按
即古夷字。
【辨伪】此条节抄自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二中两则。其一:
吴才老《书禆传·考异》云:“伏氏口传与经传所引,有文异而有益于经,有文异而无益于经,有文异而音同,有文异而义同。”才老所述者,今不复著。“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古文“定”作“正”,开元误作“定”。(晁景迂云。)“舜让于德,弗嗣”,班固《典引》作“不台”。(《史记自序》:唐尧逊位,虞舜不台。)……“高宗亮阴”,《礼记》作“谅闇”,《汉·五行志》作“凉阴”,《大传》作“梁闇”。……“钦明文思安安”,《考灵耀》作“晏晏”。……“费誓”,《说文》作“粊誓”,《史记》作“肹”,《大传》作“鲜”。
其二:
“宅嵎夷”,《释文》云:“《尚书考灵耀》及《史记》作‘禺铁’。”今按《史记·尧本纪》“居郁夷”,《正义》“郁”音“隅”,《夏本纪》“嵎夷既略”,《索隐》云:“《今文尚书》及《帝命验》并作‘禺’。”(古夷字。)薛氏曰:“今登州之地。”
今按:王氏引吴棫之言出自《书禆传·考异》,而卢氏删去书名;又删“才老所述者,今不复著”一句。王氏举例较多,而卢氏仅节录其中五例,又补《困学纪闻》中“宅嵎夷”一则,合两条为一条。卢氏于所节录之例证中,亦多删节,如“以闰月定四时成岁”例后删注文“晁景迂云”,“宅嵎夷”例中删“《释文》云”、“《索隐》云”,而直接引用《释文》、《索隐》之语。又改“《史记》作‘肹’”为“《史记》作‘朕誓’”,则属误改。又改注文“古夷字”为正文“按即古夷字”,而删“薛氏曰:今登州之地”一句,大同小异,显系抄袭。
37.君陈,乃周公之子,伯禽之弟。见于《坊记注》,他无所考。《传》中有凡、蒋、邢、茅、胙、祭,岂君陈其一欤?按《礼疏》引康成作《诗谱》云:“元子伯禽封鲁,次子君陈世守采地。”又《王莽传》周公之子七人,盖合鲁与凡、蒋诸国而言,则七人也。不知君陈世袭周公采地,在七人之外否?抑或周公之子有八人欤?考《竹书纪年》:成王十一年,王命周平公治东都。沈约注云:“周平公即君陈,周公之子。”又宣王中兴,辅之者亦有周公,皆属君陈之后裔。而陈少南与苏氏等,均谓君陈非周公子,无所确据,余未敢信以为是,当从郑康成之说为定。
【辨伪】此条抄自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及阎若璩、全祖望、翁元圻三家注语。《困学纪闻》卷二:
君陈,盖周公之子,伯禽弟,见《坊记注》,它无所考。《传》有凡、蒋、邢、茅、胙、祭,岂君陈其一人欤?凡伯祭公、谋父,皆周公之裔,世有人焉,家学之传远矣。
阎若璩注:
《礼记疏》引郑康成《诗谱》曰:“元子伯禽,封鲁;次子君陈,世守采地。”今《诗谱》无“伯禽”、“君陈”字。
全祖望注:
《汉书·王莽传》谓周公之子七人,盖合鲁与凡、蒋诸国,则七人也。不知王官之世袭周公者,在七人之外,是或即君陈之裔。苏氏疑君陈非周公子,或云特如君奭、君牙之类。然周公之子有八人则无疑矣。
又注:
宣王中兴,辅之者亦有周公。宰孔亦有见识。
翁元圻注:
林氏《尚书全解》曰:“君臣,汉孔氏但曰臣名。康成注《坊记》曰:君陈,盖周公之子,伯禽弟也。案:《左传》有周公黑肩、周公阅、周公忌父、周公楚。盖周公之子,伯禽则封于鲁,继世为诸侯。又有一子,则食采于畿内,继世为王朝之臣。康成谓伯禽弟,意者盖指此也。苏氏、陈少南俱以郑氏为非,而陈少南为详,谓周公命康叔,成王命蔡仲,父子之苗裔,见于告戒之辞,如是之审,况周公叔父,有大勋劳于成王,今命其子以继父事,何无懿亲之语,若言他人然?决无是理也。”
今按:“按”字之前,卢氏抄《困学纪闻》,而删其末句。“《礼疏》”一句抄阎若璩按语。“又《王莽传》”、“又宣王中兴”二句抄全祖望注,而有改窜。“而陈少南”一句抄自翁元圻注,翁氏引林氏《尚书全解》而无判断,卢氏则谓从郑氏之说。又“考《竹书纪年》”一句,或为卢氏增补。
38.《诗》:“韩侯出祖,出宿于屠。”《毛诗》注:“屠,地名。”不言所在,潏水李氏以为同州谷。余考《说文》有左冯翊
阳亭,冯翊即今同州也。李氏之言可据。
【辨伪】此条抄自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三:
“韩侯出祖,出宿于屠。”毛氏曰:“屠,地名。”不言所在。潏水李氏以为同州谷。今按《说文》有左冯翊
阳亭(同都切),冯翊即同州也。潏水之言信矣。
今按:卢氏补王氏引文出处,又改“毛氏曰”为“《毛诗》注”,改王氏“今按”为“余考”,据王氏之考证为己有;又改“潏水之言信矣”为“李氏之言可据”,其意相同,显系抄袭。
39.《诗》:“出宿于干,饮饯于言。”说《诗》者,亦未详其地。《隋志》:邢州内丘县,有干言山。而李公绪云:“柏人县有干山、言山。”见《太平御览》。又《鲁颂》:“徂来之松,新甫之柏。”《后汉书》注:兖州博城县有徂来山。即今山东太符县也。而新甫不注其地所在。余考《后魏·地形志》:鲁郡有新甫山。原注:汉汶阳故城也。今泰安新泰县西北有宫山,即新甫山也。
【辨伪】此条抄自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及清万希槐注。《困学纪闻》卷三:
《泉水》云:“出宿于干,饮饯于言。”说《诗》者,未详其地。《隋志》:邢州内丘县,有干言山。(李公绪记云:“柏人县有干山、言山。柏人,邢州尧山县。”)《鲁颂》“徂来之松”,《后汉》注:兖州博城县有徂来山。(一名尤来。)“新甫之柏”,传、注不言山之所在,唯《后魏·地形志》:鲁郡汶阳县有新甫山。(《通典》:汉汶阳故城,在兖州泗水县东南。)太史公闻之董生曰:“《诗》记山川溪谷,禽兽草木,则山川不可不考也。”
万希槐注:
李说见《太平御览》四十五。《诗地理考》:……又《元和郡县志》:“徂来山,亦曰尤来山,在兖州干封县。”今奉符县。……又按:泰安府新泰县西北有宫山,本名新甫山。
今按:首句诗,王氏引自“《泉水》”,而卢氏则改为“《诗》”。又改注文“李公绪记云:柏人县有干山、言山”为正文,并改万氏注语“李说见《太平御览》四十五”为“见《太平御览》”。王氏于《鲁颂》二句诗,先后引述,并加考证;卢氏则先总引二句诗,再作考证,并改万氏注语“又按:泰安府新泰县西北有宫山,本名新甫山”为正文“即今山东太符县也”。又于王氏引证《后魏·地形志》前加“余考”二字,并改王氏注语所引“《通典》”为“原注”,显系抄袭。
有关《红杏山房闻见随笔》辨伪的文章
此条抄自宋孙奕《示儿编》卷十七“事同”:尧秀眉,鲁僖、马卿亦秀眉。窦宪鸢肩,马周亦鸢肩。其它四时、数目、卦位、干支,无独有偶,不可尽述。此条抄自宋朱弁《曲洧旧闻》卷六:东坡尝与刘贡父言:“某与舍弟习制科时,日享三白,食之甚美,不复信世间有八珍也。”贡父虽恐其为戏,但不知毳饭所设何物,如期而往。......
2023-08-05
于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便逐渐稳固地形成了一种“以画为业则贱,以画自娱则贵”的观念,这一点充分地体现出文人对于儒家思想“游于艺”观念的接受。......
2023-11-28
笔者选择的篇目是苏教版选修教材《唐诗宋词选读》中的《梦游天姥吟留别》。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是《唐诗宋词选读》中的第三板块“豪放飘逸的李白诗”中的一篇。(板书)梦游天姥吟留别2.解题品读诗歌,要从题目开始。我想请一个同学来给我们读读这个题目,《梦游天姥吟留别》这个题目该怎么读呢?我们回到题目《梦游天姥吟留别》,这个题目里面出现了两个非常重要的意象:天姥山和梦。......
2023-07-21
事实证明,恽寿平的确是接受了非常充沛的儒家思想的熏陶,这首先是来自于其家学的影响。孝、悌是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组成环节,即为“仁”的基础,恽寿平的行为中亦体现出这一思想的影响作用。......
2023-11-28
尽管上下气道之间存在一些重叠,但呼吸道微生物群的组成因采样区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这说明了黏膜直接弥散和微吸入的差异。动物模型的数据表明,呼吸道内的微生物形成了早期的免疫反应和对哮喘的易感性。出生后,健康新生儿上呼吸道可检测到多种微生物。其数据表明,呼吸道中不同微生物群落的形成与免疫系统的发育有关,并突出了胎龄和独特的宿主微生物相互作用,这些相互作用可能影响免疫成熟,并引导婴儿走向健康或疾病。......
2023-11-16
长江水系不同沉积物中Fe的化学相态组成的差异,主要反映的还是样品中含铁矿物组成上的不同,包括种类差异和矿物含量多少。Poulton和Raiswell在研究全球主要河流沉积物Fe化学相态组成时发现,Fe HR与FeT良好的线性相关普遍存在。同时,该研究还发现相比河流沉积物,冰川沉积物Fe HR与Fe T的相关性较差,反而显示出FePR、Fe U与FeT较高的相关性。相关性分析结果显示,Mg和Mn与Fe的相关性较高,相关系数平方分别为0.51和0.77。......
2023-08-17
志书编成,宋曹坚不留名,最终《江南通志》仅署了恭贻的名字。于成龙敬重他的人品,称他为“射陵先生”。其书法大多是草书作品,有着浓郁的抒情写意特点,既有王铎的泼辣豪放,又有董其昌的飘逸古淡,更有傅山所没有的精致入微。今出版的《宋曹草书千字文》宋曹书法墨迹在民间流传甚广,除盐城外,两淮、扬州、京口、姑苏、金陵和杭嘉湖一带,也有他的墨宝。当今日本书法界,也有研究宋曹书学的学术群体。......
2023-11-23
"兵家之楷摸,用兵之典范"《唐李问对》一作《李卫公问对》,是《唐太宗与李靖问对》一书的简称。值得注意的是,从《唐李问对》曾论述到上古阵法等宋人已不甚了了的问题来看,此书恐怕不是阮逸所能凭空臆造,而是应另有所本。"据此,可知《唐李问对》一书很可能是阮逸根据《李靖行述》、《韬钤秘录》和《卫国公手记》诸书编撰附益而成。《唐李问对》共分3卷。......
202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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