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素养就是对新闻的认识和利用方面的素养。与此相应,又有应该履行的义务,包括遵守道德和法规,不侵犯他人的自由权和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其他法定权利,保守国家机密、维护人民的国家和社会利益。需要说明的是,对新闻权利也应采取最大和最小原则,即予以尽可能大的保护,尽可能小的限制。......
2023-11-18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对民事主体新闻更正的赋权,实际上也是要求广大新闻工作者在新闻报道中必须强化对真实性的审核义务。媒体报道失实后的更正义务,并不是一条新鲜的规定,《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3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三条[32]中也有类似规定。早在1998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就规定对媒体的报道责任要依据来源的公信力科以不同的注意义务,对于依据官方文件和行为作出的报道,即使报道失实,媒体也可主张“合理性误信”,几乎不承担过失责任。但权利人提出的,应予更正。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与网络安全法二者对负有删除、更正义务的主体表述不同。民法典称“信息处理者”,网络安全法称“网络运营者”,民法典的称法因更接近针对信息采取处置行为的本质,而更具可操作性。由此,如果媒体是信息处理的行为人,那么自然应当对有权的自然人根据不同情况承担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的义务。如果信息处理者不仅仅是媒体,那么应当根据参与信息处理的事实情况,分清媒体和其他参与者的责任,媒体和其他参与者关于信息处理有约定的,可以依据约定和履行约定的情况来分清和厘定。
网络时代,个人信息是一个颇为综合与宽泛的概念,其与姓名、肖像、隐私、名誉等基础性民事利益往往出现交织。一方面,自然人可以采取行使更正请求权、删除请求权等方式保护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事实上,当民事主体发现媒体的报道内容出现严重失实或报道失误,可能侵害其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权益,而向媒体提出之后,媒体也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比如,姓名书写错误时,发更正声明;内容报道失实时,发更正报道声明;如果涉及侵犯隐私,可能采取删除报道的措施。但媒体在保证履行更正及删除等义务时,仍然应当考虑在自然人提出更正及删除的情况时,其对传统的前述民法实体权利在个人信息上是否具有投射的权利依据或是否在法定的个人信息保护范畴之内具有归属性。例如,自然人的姓名信息有误,媒体仍应当考虑其主张是否具有姓名权的归属。对于超出传统人格权范畴的个人信息,仍应当考虑其主张的法定性、约定性、正当性、比例性。尤其在涉及个人信息保护与公众知情权、舆论监督权有关的信息时,需要着重考虑个人信息保护与相关公共利益保护的平衡问题,应当考虑法定性、约定性、正当性及比例性关系。
总之,民法典人格权保护要求等对媒体从业人员的底线思维、法治思维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媒体改进内容审核的工作流程,对不同的消息源根据权威性大小提出不同的审核要求,并对发现错误的内容及时删改,对处理程序充分备案,以备诉讼时自证或抗辩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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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素养就是对新闻的认识和利用方面的素养。与此相应,又有应该履行的义务,包括遵守道德和法规,不侵犯他人的自由权和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其他法定权利,保守国家机密、维护人民的国家和社会利益。需要说明的是,对新闻权利也应采取最大和最小原则,即予以尽可能大的保护,尽可能小的限制。......
2023-11-18
要充分落实传者的权利和义务,就要对这两者的内涵和相互关系有正确的、充分的认识。此外,传者履行的义务又是享有权利的条件。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都不应有人大代表选举和被选举权。同时要严格执行规定,最大限度地规避个人的局限性,防止权力的滥用。对传者的权利应采取最大和最小原则,即应予以尽可能大的保护,尽可能小的限制。同时要提高自己的媒介素养,包括对传者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
2023-11-18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对立统一的,自由的权利和责任的义务也是如此。反过来,新闻传者也不能只享有自由权利而不履行责任义务。新闻媒介的正面积极影响和负面消极影响都很大,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关乎公共利益。新闻传媒的全球化主要以商业化运作手段展开,并且迫使相关市场上的公有和国有传媒也趋于商业化,以取得相应的市场竞争力。......
2023-11-18
本文分析了近年来典型的网络新闻侵权案件,着重总结归纳了网络新闻中存在的著作权侵权问题,分析了网络新闻中著作权侵权的特点及其特殊表现形式。自1999年起,我国出现了一系列新型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并呈上升之态。网络新闻侵权的一个普遍现象是著作权侵权,利用互联网进行剽窃,将他人的新闻作品据为己有。案例二便是典型的由于擅自链接误导受众而产生的著作权侵权。......
2024-01-23
新闻传者的权利,首先是每个公民都有的与传播相关的权利,主要为知晓、表达、批评监督权,言论、出版、新闻、信息自由权。与此相应,新闻传者又有义务遵守新闻道德和法规,不侵犯他人的自由权和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其他法定权利,有义务保守国家机密,维护人民利益和社会利益。保障和实现受众的权利是新闻传者的重要义务之一。因此职业传者还有义务保证媒介内容质量,提供一定水准的媒介产品和消费服务。......
2023-11-18
第三条规定新闻工作者参加新闻发布会和企业开业、产品上市以及其他庆典活动,不得索取和接受各种形式的礼金。第八条规定新闻采编人员要严格执行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分开的规定。......
2023-11-05
新闻机构的产品也要通过经营争取效益最大化。因此,特别注重社会效益是新闻及其媒介的经营有别于其他经营的基本原则。此外,媒介又要运用好商业原则。通过市场交换实现流通的新闻及其媒介,也利用价值规律——其核心是等价交换原则。除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带来的搞有偿新闻等问题,还会:奉行“多数原则”。对高雅、精英内容很感兴趣者,往往不是多数人,于是在多数原则下,这些内容就会受到排斥。......
202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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