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执行。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学生资助办法,学校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
2023-08-05
学校名片
电话:0571-85070165 85071165(兼传真)
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 号(小和山校区)
http://zsb.z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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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录取原则: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作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如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规定依次进行后续志愿(或者征求志愿)录取。投档过程中学校原则上按1:1的比例进行投档,若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则依其规定执行。对江苏省考生,普通文理科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即两门选测科目需达到B及以上),必修科目等级是4C1合格及以上;艺术类考生必测科目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1)学校在浙江省实行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科技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2)学校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合作进行两年制的专升本培养,考生录取后在对应合作学院就读,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浙江科技学院本科文凭。具体按照浙江省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3)学校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的招生工作,具体按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4)学校招收中澳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按照浙江科技学院中澳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专业确定方法:浙江省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中的方式录取。省外若有建议推荐的专业确定方式,按建议的方式执行;若无,则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专业,无专业级差”的方式执行。当专业志愿报考不平衡时,对“服从专业志愿”的考生按高考成绩和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进行校内择优调剂,同分排序规则依照各省(市、自治区)统一公布的规则执行。
3.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外语要求: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德语或日语(中法合作办学专业除外)。对部分专业设定外语单科合格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总分排序。有关专业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如下:
5.浙江省选考科目要求:浙江省内学生报考专业(类)需符合选考科目范围中的科目之一的要求,范围不限的不做要求。
其他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选考科目参照浙江省(除含技术科目要求外),具体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6.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鼓励措施:
(1)高考成绩浙江省排名前3 万名考生,未直接进入中德“2+3”联合培养或中德合作办学专业的,学校在开学初第一周该项目选拔时给予优先考虑。
(2)转专业规则:为适应学生个性化培养的需求,学校全面放开转专业,为学生提供多次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详见浙江科技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7.学校部分实行大类招生,学生进校一段时间后,在充分了解类内各专业的基础上进行类内专业确认,浙江省内排名前3 万名的考生确保其分流时按一志愿专业分流。分别按机械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工商管理类(国际班)、工商管理类、经济与贸易类、设计学类等大类录取,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及所在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办法实施。机械类学生可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等3 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自动化类可在自动化、建筑电气与智能化2 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计算机类可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3 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电子信息类可在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人工智能3 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化工与制药类可在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等2 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商管理类(国际班)可在国际商务(国际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班)2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商管理类可在财务管理、国际商务、市场营销、工业工程、物流管理等5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经济与贸易类可在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等3 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设计学类可在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摄影等6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
8.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应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9.学制要求:中德“2+3”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及中德合作办学专业将根据德国高校入学资格做出限定,即只招收小学至高中十二年制基础教育的学生,中德“2+3”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学生专业的确定根据浙江科技学院中德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卓越学子奖学金、本科学生奖学金、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优秀普通本科新生奖学金、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本科生考研、国境外升学和创业奖学金、中外合作办学奖学金、“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等,具体根据相关办法进行评选。
2.学校设有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新生报到现场专门设置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入学后,经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社会资助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以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浙江科技学院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本科)
注:浙江省贫困地区专项面向省内重点欠发达县提前批定向招收22人,考生可填报我校土木工程和化工与制药类、中德“2+3”联合培养专业、中德合作办学专业(每个专业限招3人),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招办)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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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5
综合评价录取规则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的规定择优录取。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0 江苏分专业招生计划表注:以上招生计划等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正式批准和公布的为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大气科学定向生招生计划及相关省局咨询电话注:报考定向生一般流程:参加高考→向当地省气象局人事处咨询相关政策→填报大气科学(定向)专业志愿→省考试院投档、南信大录取→联系省局......
2023-08-05
11.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浙江分专业招生计划表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浙江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地方专项计划计划招生49名(院校代码0004,具体......
2023-08-05
6.参加我校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经公示无异议,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南通大学2020年江苏分专业招生计划南通大学2020年外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注:以上数据若有变动,请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023-08-05
综合评价考生录取按南京中医药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执行。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江苏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注:1.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及计划见我校本科招生网;2.我校江苏省内招生计划以《江苏招生计划专刊》公布的内容为准。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外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实际公布的为准。......
2023-08-05
7.关于招生专业(类)的名称:学校部分专业按照大类招生,大类招生中所含专业及专业的培养方向,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12.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选拔规则另行发布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和卓越学院网站。......
202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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