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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工商大学新生奖学金政策及实施办法

【摘要】:具体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考生的高考总分均不含各类加分。符合条件的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入学后可获得奖学金20000 元/生,具体按《浙江工商大学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学校名片

电话:0571-86989998

校址: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149 号

http://zhaoban.zj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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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

2.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的1:1确定调档比例;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3.新生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该《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5.录取过程中,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新生录取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1)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投档成绩相同者,参考排序分、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

(3)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者,再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4)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新高考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5)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

6.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7.学校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8.学校对考生报考实行以下激励措施:

(1)优秀学生可进入章乃器学院创新实验班学习。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第一段)录取的学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符合选拔条件者,入学后可申请进入章乃器学院创新实验班学习。

(2)部分专业实施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可在专业类内任选专业。

学校设有15个招生专业类: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国际商务专业;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会计学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学(ACCA)专业;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学类含金融学、投资学、金融工程专业;新闻传播学类含广告学、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外国语文学类含英语、商务英语专业;法学类含法学、知识产权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电子商务类含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专业。其他仍按专业招生。

(3)设立新生奖学金。学校面向第一批、第一段以第一志愿(首轮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志愿)录取的普通类考生设立新生奖学金,奖金最高达60000元/生。具体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考生的高考总分均不含各类加分。

(4)设立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符合条件的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入学后可获得奖学金20000 元/生,具体按《浙江工商大学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学校拥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综合改革)

注:电子商务类含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法学类含法学、知识产权;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国际商务;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金融学类含金融学、投资学、金融工程;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商务英语;阿拉伯语、保险学、城乡规划、法语、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广告学、汉语言文学、会计学、经济统计学历史学、日语、社会工作、生物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物联网工程、新闻学、应用统计学、哲学只招已参加该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并获得入围资格的考生。
浙江地方专项计划可填报本省保险学、城乡规划、电子商务类、电子信息类、法学类、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会计学、计算机类、金融学(培养小微、普惠金融人才)、金融学类、经济统计学、经济学类、旅游管理类、日语、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数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应用统计学;每个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3人。
以上数据若有变动,请以各省教育考试院(省招生办)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