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浙江海洋大学报考指南:综合评价招生执行规定及资助办法

浙江海洋大学报考指南:综合评价招生执行规定及资助办法

【摘要】:3.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执行。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学生资助办法,学校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

学校名片

电话:0580-2550022

校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大南路1号

http://www.zjou.edu.cn

扫码关注2021年报考资讯

1.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3.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执行。

4.学校在招生录取时,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5.报考海洋科学类(星颉实验班,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专业)的浙江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 分,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适当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至额满为止。

6.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7.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招收英语或俄语考生,其高考英语或俄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 分;学校其他各专业原则上招收以英语为外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英语、英语(师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 分。上述外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 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8.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主要招收男生(不适宜女生报考),其他专业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在浙招生录取考生的高考总分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

9.体检要求:(1)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2)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精神,对于“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由学校视情况取舍。体检受限专业具体如下:

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患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弱)外,还包括油气储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要求考生无口吃、四肢无残缺、听力正常。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1.65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辨色完全正常,双眼裸视力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须经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报考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的考生,男女身高在1.55米(含)以上,无红绿色盲,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须经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其他要求参照《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10.具体录取方式:

(1)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0%~120%,具体比例视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而定。

(2)学校对浙江省、上海市、山东省和海南省设定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类)志愿,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3)江苏省考生录取:要求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是2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即5 合格)。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B→B+B+→B+B→BB),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排序。

11.其他省份考生录取:

(1)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者,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

(2)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3)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

(4)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合格者,均予录取。

12.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东海奖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杨咏曼奖学金、海燕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10余种奖助学金

2.学校设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学生资助办法,学校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报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外)。学分制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75 元,计费学分为每学年40学分;专业学费为国家规定的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学校新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1.工科类专业:

(1)船舶与海洋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为6300 元/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 元/年,专业学费3300元/年)。

(2)其他工科专业(交通管理专业除外),学费为5500 元/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年,专业学费2500元/年)。

2.农林类专业:学费为5000 元/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 元/年,专业学费2000元/年)。根据浙价费〔2014〕240 号文件规定,就读水产养殖学专业的浙江省籍学生免学费。

3.其他类专业:

(1)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药学、财务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为5500 元/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 元/年,专业学费2500元/年)。

(2)其他专业(含交通管理专业),学费为4800 元/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年,专业学费1800元/年)。

4.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为19800元/年。

浙江海洋大学2020年浙江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注:1.最终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2.小学教育(师范)定向招生8人,其中嵊泗县户籍定向招生2 人,慈溪市杭州湾新区户籍定向招生3人;舟山市户籍定向招生3 人。3.地方专项计划涉及海洋科学类、船舶与海洋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海洋资源与环境、食品质量与安全、行政管理9个招生专业(类)。

注:若招生计划与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出入,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