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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大学录取指南:调档比例、男女比例和体检要求

【摘要】:1.浙江大学录取时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8.浙江大学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9.浙江大学对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1.浙江大学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浙江大学本科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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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大学A 类“双一流”建设高校,“211、985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电话:0571-87951006 88981979

校址:浙江省杭州市紫金港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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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素称南方小清华。浙江大学的工学排名第二,工学、管理学、理学、医学和文学的实力超群。她的王牌专业:工科实验班(信息)、工科实验班(工学)和理科实验班。

一流学科

化学、生物学、生态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园艺学、植物保护、基础医学、药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

1.浙江大学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投档,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2.浙江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专业或分大类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

3.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4.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调剂者,待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大类或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未录满大类(专业)录取要求者,予以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考生。

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浙江大学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6.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A,必修科目和综合素质符合江苏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2B。

7.浙江大学录取的学生在入学一年内确认主修专业。在本科教学中,教学计划要求的必修外语课程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慎重填报志愿。

8.浙江大学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9.浙江大学对学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0.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1.对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和运动训练专业等特殊类招生项目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浙江大学当年相应各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12.为服务和支撑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浙江大学在舟山设立校区,海洋科学、海洋工程与技术2 个专业的学生前两年在紫金港校区学习,后两年在舟山校区学习。

13.提前批次专业大类录取政策:

我校与有关省级招办协商安排非通用语种等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相关专业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未录满的上述提前批次招生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范围仅限于提前批次的相关专业。学生可以辅修、微辅修其他类专业。

14.根据浙江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主修专业确认到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6 个专业的浙江籍学生将免交学费。

1.浙江大学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学年末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工科类、医学类专业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农林类专业5500元/年;其他专业5300 元/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一至第二学年6000元/年,第三学年16000元/年,第四学年10000元/年。竺可桢学院混合班按工科类专业收费,第一至第二学年6000元/年,后两年按学生主修专业学费标准执行。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前四年按本科阶段学费标准收费,后四年按照当年(入学后第五年)博士生学费标准收取。

以下专业学费标准在原有基础上上浮15%: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工业设计电子信息工程、临床医学(8年制)、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海宁国际校区所有专业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标准,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12万元/年。

2.浙江大学学生公寓(除国际校区外)住宿费不超过1600元/年。

海宁国际校区公寓住宿费8000元/年。

1.浙江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浙江大学本科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2.为服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决策和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充分发扬中西方高水平高等教育优势,浙江大学在海宁设立国际校区,目前已成立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和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两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专业为生物医学、生物信息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土木工程。学生学习地点为海宁国际校区。国际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学校其他专业之间不能互相转专业。

3.根据医药类考生报考特点,浙江大学医学院、药学院和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所属的医学试验班类、预防医学、药学类和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以浙江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335)实行单独招生代码,单列招生计划,单独设定提档分数线,实行单独录取。

4.浙江大学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

浙江大学2019年招生专业一览表(本科)(国标码10335)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浙江大学2019年招生专业一览表[医学院(含医学院、药学院)本科](国标码19335)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