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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及招生计划

【摘要】:6.参加我校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经公示无异议,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南通大学2020年江苏分专业招生计划南通大学2020年外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注:以上数据若有变动,请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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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13-85012170

校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

http://zs.n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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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2.普通类招生: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不含艺体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

江苏考生:以投档分加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若分数相同,则文科类按语文成绩(含附加分),理科类按数学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再相同则按照英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选测科目等级加分标准:A+加3分,A加2分,B+加1分,B、C均不加分。

江苏省外考生:先以投档分,再按专业志愿次序排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同分情况下,文科按语文、理科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3.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投档分相同时,根据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以专业总分优先、音乐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总分优先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江苏省外考生: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则录取;若没有明确的录取规则,按照江苏省艺体类省统考录取规则录取。录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4.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5.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有招收田径、击剑、乒乓球项目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凡取得相应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录取办法依据其体育专项测试等级和文化考试成绩,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6.参加我校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经公示无异议,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对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一省控线,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C(含)以上,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的考生,录取时按照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的规定择优录取。

7.我校面向江苏省内部分地区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按照江苏省有关录取政策执行。

8.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9.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学校设有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在内的奖助体系,具体申报评选办法详见http://aid.ntu.edu.cn。

南通大学2020年江苏分专业招生计划

南通大学2020年外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注:以上数据若有变动,请以各省教育考试院(省招生办)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