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参加我校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经公示无异议,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南通大学2020年江苏分专业招生计划南通大学2020年外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注:以上数据若有变动,请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023-08-05
学校名片
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双一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电话:025-58731378
校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 号
http://www.nui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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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学科
大气科学。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2.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请考生依据相关指导意见选报自身健康状况适宜的专业。我校各专业(方向)的录取不规定男女性别比例。
3.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美术类统一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参照学校相关招生简章进行报考。
4.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依据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5.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6.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7.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投档规则进行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8.进档考生专业志愿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如果所报第一专业已满,按顺序考虑第二专业,依此类推。
9.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我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区)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10.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调阅档案,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1.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12.普通高考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13.江苏省考生的录取规则补充如下:
(1)各专业选测科目类型要求(文、理):按《江苏招生考试》公布的选测科目类型要求招生。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报考本科提前批(含农村地方专项、综合评价录取)、本科一批(招生代码1106)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达2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达合格,技术科目合格;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代码1606)的考生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达BC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达合格,技术科目合格。
(3)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为:考生进档后采用等级级差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按照“分数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本科普通类专业考生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等级,分别加上3 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 等级,分别加上4 分、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4)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按照江苏省规定的等级要求执行,即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5)综合评价录取规则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的规定择优录取。
(6)面向江苏省内部分地区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按照江苏省有关录取政策执行。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包括多层次、各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费标准:雷丁学院各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为48000 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和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为26400 元/年。学生在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按外方合作学校标准收取。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5200元,理科类专业5500 元,工科类专业58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农学类专业2500 元,省优势学科专业6050元,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年。
学生公寓住宿费按照江苏省发改委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按不同的宿舍标准分为每学年人民币800元、1200元、1500元,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0 江苏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注:以上招生计划等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正式批准和公布的为准。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大气科学定向生招生计划及相关省局咨询电话
注:报考定向生一般流程:参加高考→向当地省气象局人事处咨询相关政策(大学四年期间每年发放定向奖学金,毕业后定向到省各地的区、县气象局就业)→填报大气科学(定向)专业志愿(须达到当地理科本一省控线)→省考试院投档、南信大录取(或不录取,流程中止)→联系省局人事处签署定向协议(不签协议的无资格报到,无法注册学籍)→凭通知书和协议书到南信大报到入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外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注:专业后带★为国家专项,其他专业为普通类本科批;上述资料仅供参考,以各省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有关2021年全国高校报考指南(4)的文章
6.参加我校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经公示无异议,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南通大学2020年江苏分专业招生计划南通大学2020年外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注:以上数据若有变动,请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023-08-05
综合评价考生录取按南京中医药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执行。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江苏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注:1.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及计划见我校本科招生网;2.我校江苏省内招生计划以《江苏招生计划专刊》公布的内容为准。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外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实际公布的为准。......
2023-08-05
7.综合评价录取考生按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执行。2.学校设立了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20000 元/生,具体按南京医科大学本科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江苏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外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注:以上数据若有变动,请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023-08-05
9.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详见南京财经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江苏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外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外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外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注:1.具体计划安排以当地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023-08-05
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七门学业水平测试中不合格不得超过三门。学校录取时按照生源地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注:数字后带△为高校专项;北京、天......
2023-08-05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现行标准执行。安徽农业大学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注:各专业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为改革省份和一本招生省份。......
2023-08-05
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身体条件符合学校招生要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则做退档处理。经过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学校将未完成计划调配至其他省份。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上海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注: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不分文理;K为喀什定向。......
2023-08-05
学校在浙江省实行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科技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规定执行。具体按照浙江省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学校招收中澳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按照浙江科技学院中澳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详见浙江科技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202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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