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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及录取政策

【摘要】:6.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国家专项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及学校文件规定的政策执行。中国药科大学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预科)中国药科大学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中国药科大学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注:以上数据若有变动,请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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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直属,“双一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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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105%以内。

2.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含内蒙古),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3.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考英语语种;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4.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一批投档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5.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国家专项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及学校文件规定的政策执行。

7.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8.学校对江苏省录取原则做如下补充规定:

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

本一批次招生代码1109:普通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不指定科目;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各类考生必测科目成绩必须达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志愿填报的要求。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执行。

本一批次招生代码1609: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必测科目成绩必须达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志愿填报的要求。

专科(高职)批次招生代码1109:选测科目等级要求:CC;必测科目成绩必须达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志愿填报的要求。

处理分数和等级的关系时采用“等级级差”方式,对于选测科目等级为A+A+的考生加3 分;A+A的考生加2 分;AA的考生加1分安排专业。

专业志愿的安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等效基准成绩(投档成绩加上等级级差折算分后的分数)安排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在等效基准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含附加分)、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成绩。

9.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相关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做如下说明:

在特殊类型招生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的参考;在普通高考录取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学校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了“奖、贷、助、勤、补、免”六位一体的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同时不断创新丰富资助育人工作形式,引导受助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积极搭建我校“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模式。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本、专科专业学费详见我校本专科招生网站;校内住宿费为1500元/年,具体以实际住宿安排为准。

中国药科大学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预科)

中国药科大学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中国药科大学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高校专项)

注:以上数据若有变动,请以各省教育考试院(省招生办)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