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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20年招生计划表和学分制收费政策

【摘要】: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定,实行学分制收费政策。南京大学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注:上述资料仅供参考,以各省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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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大学A 类“双一流”

建设高校,“211、985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电话:400-1859680 025-89686606(传真)

校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 号(鼓楼校区)

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63 号(仙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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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的强大在于理科,地质天文物理化学、生物专业在国内名列前茅。

一流学科

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大气科学地质学、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1.我校本科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投档,执行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

2.我校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或公开征集志愿,但调档人数(包括征集志愿)不超过我校在该批次剩余计划数,且只能录取在尚有空额的专业。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3.我校调档时只认可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4.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加分)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实际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录取。未提供投档位次的,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理工类、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5.我校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入学后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另行规定外,其他专业学生均须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英语课程和学位英语考试,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6.除在提前批录取的特殊类型外,我校在部分省份提前批录取考生入学后只能参加录取专业相关院系组织的实验班选拔。其中录取至大类的,第一学年专业分流时限定在大类内确认主修专业,第二学年结束后可按相关规定调整主修专业;录取至专业的,第二学年结束后可按相关规定调整录取专业。

7.我校对于江苏省考生还执行以下规定:报考第一批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修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若考生两门选修科目等级均达到A+,则加3分进行专业录取。报考提前批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修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历史A或物理A,另一门B。强基计划、励学计划、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资格考生两门选修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依据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8.我校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为:在特殊类型招生中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的参考,在强基计划中作为面试的参考,在普通高考录取中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我校承诺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积极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被我校录取的国家贫困专项等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入学前即可申请5000元专项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定,实行学分制收费政策。新生在入校时按所学专业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分流后按照准入专业所对应的学分制学费标准收费,并按年进行学费结算。住宿费标准为人民币1200元/年。

南京大学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注:上述资料仅供参考,以各省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