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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教学活动中开展协作学习的理论依据

【摘要】: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国内外的教育专家多年来从事大量的研究与探索,建构主义正是这种努力所取得的成果。建构主义提倡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学习,也就是说,既强调学习者的认知主体作用,又不忽视教师的指导作用。建构主义认为,学习者与周围环境的交互作用,对学习内容的理解起着关键的作用。

长期以来以学科发展为核心,以教师为中心的教育思想和教学观念统治各级各类学校信息技术课堂模式。这种教学模式的特点是:教师向学生灌输知识,作为认知主体的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自始至终处于被动的状态,其主动性、积极性难以发挥。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国内外的教育专家多年来从事大量的研究与探索,建构主义正是这种努力所取得的成果。

建构主义认为,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的,而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境即社会文化背景下,借助其他人(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方式而获得。所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获得的知识的多少取决于学习者根据自身经验去建构有关知识的意义的能力。建构主义提倡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学习,也就是说,既强调学习者的认知主体作用,又不忽视教师的指导作用。

学生要成为意义的主动建构者,就要求在学习过程中发挥主体作用,把当前学习内容所反映的事物尽量和自己已经知道的事物相联系,并对这种联系加以认真思考。建构主义认为,学习者与周围环境的交互作用,对学习内容的理解起着关键的作用。这是建构主义的核心概念之一。如果能把联系与思考的过程与协作学习中的协商过程(即交流、讨论的过程)结合起来,则学生建构意义的效率会更高更好。学生们在教师的组织和引导下一起讨论和交流,共同建立起学习群体并成为其中的一员。在这样的群体中,各成员共同考察各种理论、观点、信仰和假说,进行协商和辩论。先是内部协商(即在小组内,各成员对当前问题摆出各自的看法、论据及有关材料并对别人的观点作出分析和评论),然后是共同分工合作,最后进行小组之间的交流。在这种协作学习环境中,学习者群体(包括教师和每位学生)的思维与智慧就可以被整个群体所共享,即整个学习群体共同完成对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而不是其中的某一位或某几位学生完成意义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