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条海事管理机构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停泊、作业以及其他与海上交通安全相关的活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第九十二条外国籍船舶可能威胁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安全的,海事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其离开。第九十四条海事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船舶、海上设施有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通报或者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2023-08-04
海上交通安全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海上运输、海洋资源开发等事业发展。1984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以下称现行法)确立了我国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有力促进了我国海运事业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化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该法有关内容已不能适应海运事业发展和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亟需修改完善:一是海上航行船舶、海上设施大幅增多,并呈现大型化、专业化发展态势,沿海水域空前繁忙,海上交通环境日益复杂、安全风险显著增加,监管难度不断加大,需要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监管制度体系;二是海事执法活动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海上交通安全管理内涵随着实践发展日益丰富,为更好贯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要求,需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完善海事执法条件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三是现行条文关于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较为原则,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法律依据不够明确、制度规定不够具体、监管措施难以落实等问题,需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制度设计,增强监管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海上运输和海事执法具有很强的国际性、涉外性,近年来,我国先后加入多部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国际条约,对海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提出了诸多新要求,需要通过修改完善现行法落实履行国际条约的义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研究起草了现行法修订送审稿,上报国务院;司法部按程序多次征求了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地方人民政府、企业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经反复研究论证和修改完善,形成了《草案》。《草案》已经国务院第10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第八十八条海事管理机构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停泊、作业以及其他与海上交通安全相关的活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第九十二条外国籍船舶可能威胁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安全的,海事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其离开。第九十四条海事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船舶、海上设施有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通报或者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2023-08-04
第二十八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就具有紧迫性、危险性的情况发布航行警告,就其他影响海上交通安全的情况发布航行通告。船舶、海上设施在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或者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航行、停泊、作业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其请求提供相应的安全信息服务。第三十二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船舶、海上设施和港口面临的保安威胁情形,确定并及时发布保安等级。......
2023-08-0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将上述规定中的“沿海水域”修改为“管辖海域”。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删去上述规定中“进出港口、港外锚地”的范围限制,并在“航行”后增加“停泊”。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2021年4月26日......
2023-08-04
第九条中国籍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设置的海上设施、船运集装箱,以及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确定的关系海上交通安全的重要船用设备、部件和材料,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证书、文书。第十六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船员境外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船员境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23-08-04
总则第14条—第16条第17条—第19条基础研究第十五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制定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科技创新规划,确定国家科学技术重大项目、与科学技术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第十六条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统筹协调、服务保障和监督实施;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科学技术进步工作。......
2023-08-02
第三十三条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应当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及其他法定证书、文书,配备依照有关规定出版的航海图书资料,悬挂相关国家、地区或者组织的旗帜,标明船名、船舶识别号、船籍港、载重线标志。第三十五条船舶应当在其船舶检验证书载明的航区内航行、停泊、作业。第四十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应当经海事管理机构许可,并核定相应安全作业区。......
2023-08-04
海上渡口的渡运线路由渡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海事管理机构划定。货物危险特性的判断标准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制定并公布。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海事管理机构予以许可的,应当通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2023-08-04
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学勇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托,就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作说明。科技进步法修改是经党中央批准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重要项目。2021年3月30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草案。......
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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