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整理,竹简共有1155支,另有残简88片,其中大部分是秦律条文和法律文书。这些竹简已由整理小组编成《睡虎地秦墓竹简》一书,简称《秦简》或称《云梦秦简》。......
2023-08-04
在法律形式上,唐承隋,主要有律、令、格、式四种,《唐六典》解释说:“凡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设范立制,格以违禁止邪,式以轨物程式”。律,是关于定罪断刑的法规,涉及的范围不仅仅限于刑事方面,它在四种法律形式中最为稳定、地位最高;令,是关于国家制度的各种单行法规,几乎包括了经济基础及上层建筑各方面的制度,《唐六典》载《永徽令》达27篇30卷,日本学者仁井田陞辑有《唐令拾遗》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格,是皇帝对国家机关分别颁布的,以及因人因事随时发布的敕,经整理汇编而成的法规、故又称为敕格,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颁行《贞观格》,定留武德以来的敕格700条,唐高宗永徽年间将颁发于州县实施的格称为散颁格,单独分类;式,是国家机关的办事细则、公文程式以及关于诸官权责的规定,其篇目比令更为繁多。
以上四种法律形式构成了唐代前期立法的整体,是封建法制协调发展的反映。其中,令、格、式三者从积极的方面规定了国家制度及办事的章程等内容,律则从消极的方面规定了违反令、格、式所应受到的惩罚,即所谓“一断于律”。
此外,应当注意的是皇帝的敕(即制敕)在唐律中有特殊作用和地位,它虽未被定为一种法律形式,但其效力却高于上述四种法律形式。如唐律《断狱》篇规定了“制敕断罪”,即原“临时处分”的敕经汇编确定为永格后,即成为断罪的依据了。安史之乱后,敕不但与律令格式并行,正式成为一种法律形式,甚至可以取代或破坏律令格式,从而成为唐最重要的法律形式。穆宗长庆三年(823年)的敕说:“自今以后,两司检详文法,一切取最向后敕为定”[1],更是提高了敕的法律地位。
有关华夏法的历史长河 中国律典的文章
经整理,竹简共有1155支,另有残简88片,其中大部分是秦律条文和法律文书。这些竹简已由整理小组编成《睡虎地秦墓竹简》一书,简称《秦简》或称《云梦秦简》。......
2023-08-04
至此,《大明律》的编纂工作全部完成。明代判案除依《大明律》、《明大诰》外,仍沿袭唐、宋以来以例断案的传统,在司法实践中广泛用“例”补律之不足,防止法外遗奸。下面,分三部分说明《大明律》、《明大诰》、《明会典》的基本内容与主要特点。......
2023-08-04
自武帝之后,直到西汉末年,汉律基本无重大修改。汉代的律,基本上是综合性的法典,如《九章律》等。汉初谈“律”就专指《九章律》而言。关于《九章律》的篇名,《晋书·刑法志》在讲到魏以前法律的沿革时指出:“是时承用秦汉旧律。其文起自魏文侯师李悝,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所著六篇而已。然皆罪名之制也。商君受之以相秦。汉承秦制,肖何定律,……益事律兴、厩、户三篇,合为九章”。......
2023-08-04
下面就简述《开皇律》与《大业律》的主要内容及特点。这两部“新律”均称《开皇律》,但通常指后者。《开皇律》的基本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开皇律》将晋以来出现的以官品抵罪的“官当”制度化,具体规定了按官阶高低及犯罪性质划分“官当”的年限。因此,《开皇律》的施行时间虽只有24年,但在中国法制史上却有重大影响,对中国封建法制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我国封建法律发展史上居于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
2023-08-04
《大明律》是一部体例新颖的法律,卷首为御制序文,服制图及五刑图,以表明国家重礼。基本内容是:1.《名例律》47条,一卷。为刑名和法例的简称,类似近代刑法总则,是以下“六律”的准则或总纲。......
2023-08-04
法律就是掌握了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与世界上所有的国家一样,中国国家与法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此后除唐末、宋称为“刑统”,元称“通制”、“典章”外,其余均称为“律”。后来两者合一成为惩罚犯罪之法,“刑,法也,罚总名也”。[4] 到后来写为“週”,据《说文》它由三个部分组成,即水、鈇(zhì)、去。......
2023-08-04
因而,它在中国法制史中有着极为突出的历史地位。由于唐朝是当时世界上较先进文明的国家,因此,作为当时中国文化精髓之一的唐律对与唐关系密切的东亚邻国也有深远影响,成为这些国家封建立法的典范。......
2023-08-04
官品分九品,官吏的俸禄按品级发给;对各级官吏要进行定期考核,以考课成绩的优劣决定赏罚;所有官吏年满七十岁退休等。《唐六典》总结了有关历史经验,确立了后世政书编纂的一种体例,具有深远影响;并保留了唐朝政治制度的珍贵史料,对于中国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2023-08-0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