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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企业预算目标确定原则及实践

【摘要】:确定出版企业预算目标,遵循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1.战略目标导向原则战略目标是制定预算目标的依据。如A出版企业5年的战略目标是将企业建成“中等规模的出版强社”。

确定出版企业预算目标,遵循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

1.战略目标导向原则

战略目标是制定预算目标的依据。不同的出版企业,因现有规模、所占有出版资源和竞争实力等的不同,其战略目标也不相同;同一出版企业,在不同时期面临不同的主要矛盾,其战略目标也会有所不同。如A出版企业5年的战略目标是将企业建成“中等规模的出版强社”。根据其战略目标,该出版企业一方面拟通过加大投资力度,扩大出版规模;另一方面,通过优化结构、打造品牌,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投资有额度限制,也要追求回报,所以必须将投资总额和投资回报率等指标纳入预算目标的指标体系中;优化结构、打造品牌,可以扩大收入,提高利润,因此应当提高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的指标值。显然,战略目标不同,预算目标的指标体系、各指标所占的权重和各指标的数值也就有差异。

2.以财务指标为主、非财务指标为辅的原则

财务指标是指根据财务资料分析和评价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各种指标,包括净利润、费用总额等绝对指标和净资产收益率、投资回报率等相对指标。预算目标的指标体系之所以要以财务指标为主,是基于以下理由:一是有可靠的数据来源,可以从财务部门取得相关数据。而且财务数据的处理,有一整套完善的计量和核算方法,据此取得的数据具有客观性,便于同一出版企业在不同时期的比较,也便于不同出版企业之间的比较;二是财务数据是以货币计量的,可以总括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以财务数据为基础确定和计算的财务指标也具有综合性特征;三是财务指标有成熟的体系,确定预算目标时可资借鉴;四是以财务指标为基础所进行的分析、评价,有成熟的财务分析理论和方法。但财务指标也有其局限性,它不能反映非价值指标,比如图书的市场占有率、图书的社会效益等,都不能直接通过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和评价,因此需要非财务指标予以补充。

3.可操作性原则

出版企业确定的预算目标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可操作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指标的含义清楚。比如,对于利润中心而言,确定预算目标时采用“利润”指标,其含义就不清楚,相关人员和部门不清楚它是指净利润、税前利润或是部门利润。指标本身含义不清楚,容易引起歧义,这就不具备可操作性;二是指标数量适当。指标数量太少,不能反映经济活动的全貌。指标数量太多,则不能突出重点,而且也不便于实际操作;三是指标能够量化而且必须量化。特别是非财务指标,如果无法量化,就没有办法操作,也就不能纳入预算目标的指标体系。比如,图书质量如果只用“优质、合格或不合格”表述,则无法操作。如果改成“图书优质率40%,合格率100%”,就可以操作了;四是计算指标值所需的数据资料容易取得。如果取得所需的数据资料,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预算管理的成本超过其收益,则应当舍弃该指标。

4.指标值先进且可行原则

预算目标应当高于出版企业目前的水平或为出版企业确定的某一先进水平,而且预算目标经过努力可以实现。指标过高,无法实现;指标过低,太容易完成。这两种情况下,预算目标都不能发挥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