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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践: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评价体系

【摘要】:注重学生的课堂表现。要想打破这种“趋同现象”,使学生在受教育的过程中不是呆板地“循规蹈矩”,不是“随大流”,而是自由地思考、“标新立异”,就必须改变传统的教育评价体系,弱化考试成绩对学生的评价功能,注重考核学生捕获、处理信息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构建一个有利于学生创新意识培养的评价体系。建立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激励机制,实行课外能力素质必修学分制度。

1.对学生的评价

学校对学生学业评价制度的弹性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学生能否充分发挥能动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学校创新教育开展的情况。

具体做法为,在考试方法上,采用笔试、口试、论文和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将考查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转变为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在考试内容上,改变以掌握知识的多少来评价学生学习质量的知识质量观,构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从专业基础知识、思想道德修养、身心健康水平、文化技能特长、科技创新能力、组织活动表现等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

(1)注重学生的课堂表现。长期以来,传统教育评价体系使受教育者长于知识的接受和模仿,弱于逆向思维和批判性思维,缺乏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呈现出极强的趋同现象。要想打破这种“趋同现象”,使学生在受教育的过程中不是呆板地“循规蹈矩”,不是“随大流”,而是自由地思考、“标新立异”,就必须改变传统的教育评价体系,弱化考试成绩对学生的评价功能,注重考核学生捕获、处理信息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构建一个有利于学生创新意识培养的评价体系。在教学过程中把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按一定比例计入课程总分,以激励学生积极思考、开发自身潜能,达到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目的。

(2)科研及创新性活动学分比例应增加。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拥有科研课题、在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参加科技竞赛获奖、有发明创造或专利、有科技成果转让及参加创新和创业实践活动等都应该在综合测评中相对理论考试占有绝对高的比例。

(3)建立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激励机制,实行课外能力素质必修学分制度。对在创新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应予表彰与奖励;对在校内外创新实践活动中做出成绩的学生可允许其申请免修与之相关的课程学分。改革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把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内容作为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的考核指标,以反映对学生的全面发展的要求,重视新形势下对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改革完善学生奖励等规章制度,引导、鼓励学生发展个性。凡在创造成果、创业实践、实用技能、文化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者,都应受到奖励,以此来引导、鼓励学生发展个性,勇于创新,开发潜能。

(4)将创新能力与推荐免试研究生挂钩。如在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参加科技竞赛获奖、有发明创造或专利、有科技成果转让及参加创新和创业实践活动中获奖的同学直接或优先推荐免试研究生。

2.对教师的评价

在教师的教学评价上,把教学是否有特色、是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作为主要标准;教师的晋级不仅要考虑其学术成果和课时量,同时要增加创新教育手段的运用情况及效果;教师授课效果不仅要强调信息量、教师的逻辑思维能力,同时要引入其给学生提供前沿知识的情况、学生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情况以及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情况,从而形成一个完整全面的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