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仲裁员只有在确信自己能不怀偏袒地履行职责时,方可接受指定。为谋求指定仲裁员而与当事人接触,属不当行为。候选仲裁员应披露可能引起人们对其公正性和独立性产生正当疑虑的所有事实和情况。一旦发生接触,该仲裁员应将谈话的实质内容告诉另一方或几方当事人及仲裁员。仲裁庭的审议及裁决书本身的内容应永久保密,但当事人免除仲裁员这一义务时除外。......
2023-08-04
仲裁员职业伦理是仲裁员在长期的仲裁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职业认知与行为规范。有观点认为,仲裁员与法官不同,法官是国家各级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而仲裁员则不是一种专门职业,他可能是商人、教授、会计师、技术专家等。[1]职业伦理一般与职业的形成密切相关,似乎按照前述观点,既然仲裁员不属于专门职业人员,自然也就不存在职业伦理了。事实上,这种观点值得商榷。
从各国仲裁制度的发展来看,基本都已经形成了一套独有的仲裁规则,对于仲裁员的资格条件、行为规范也提出了特定的要求。前述观点否认仲裁员作为专门职业人员的逻辑起点是:仲裁员基本都是来自其他各行各业的人。事实上,就仲裁员的来源而言,一般分为专任仲裁员(ad hoc arbitrators)与兼任仲裁员。兼任仲裁员主要是从其他各个领域中选择一定的专业性人士作为仲裁员,以应对各种复杂的仲裁事务,但并不能以此认定仲裁员不属于一种专门的职业。正如在法院审判中也引入了陪审员制度,陪审员虽不是专门的法官,但依然要遵守法官职业伦理。此外,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这些都说明:仲裁员具备作为一种专门职业的现实基础,因而也需要专门的职业伦理规范。
目前,我国有关仲裁员的职业伦理规范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全国性仲裁委员会制定的仲裁员职业伦理规范,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员委员会仲裁员守则》;另一类是地方仲裁委员会制定的仲裁员职业伦理规范,如《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等。由此可见,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全国统一的仲裁员职业伦理规范。根据我国《仲裁法》第15条第2款之规定,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因此,有观点认为,我国应该对已有的各类仲裁员守则进行总结,由中国仲裁协会制定全国性的仲裁员职业伦理规范,这不仅是仲裁员行业发展的需求,也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法律意义。[2]我们基本上赞同前述观点,也主张应该由中国仲裁协会制定全国性仲裁员职业伦理规范。事实上,在我国台湾地区,仲裁员职业伦理规范也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各个专业性的仲裁协会制定的仲裁员职业伦理规范,如我国台湾地区营建仲裁协会制定的“仲裁人伦理规范”;另一部分就是由我国台湾地区仲裁协会制定的“仲裁人伦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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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仲裁员只有在确信自己能不怀偏袒地履行职责时,方可接受指定。为谋求指定仲裁员而与当事人接触,属不当行为。候选仲裁员应披露可能引起人们对其公正性和独立性产生正当疑虑的所有事实和情况。一旦发生接触,该仲裁员应将谈话的实质内容告诉另一方或几方当事人及仲裁员。仲裁庭的审议及裁决书本身的内容应永久保密,但当事人免除仲裁员这一义务时除外。......
2023-08-04
一种观点认为,法律职业伦理与法律职业道德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我国著名法学家孙晓楼认为,法律职业伦理与法律职业道德存在实质与主观的区分。关于法律职业伦理的确切内涵,目前尚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还有学者认为,法律职业伦理是以法律职业道德为研究对象的,有关法律职业共同体从业的法律活动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职业信仰的科学。......
2023-08-04
明确了职业伦理的性质与特征后,我们还必须对职业伦理的建构有所了解,它有助于我们认清职业伦理所具备的功能价值。通过每个人道德的树立,建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是提升伦理的根本。[15]参见张志铭、徐媛媛:“对我国检察官职业伦理的初步认识”,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3年第5期。[30]参见罗国杰、魏英敏主编:《中国伦理学百科全书——职业伦理学卷》,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页。......
2023-08-04
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伦理道德规范。具体来说,法律职业伦理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中与社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律职业伦理学是将伦理学原理应用于法律职业领域中的一门学科。法律职业责任是法律职业人员违反法律和道德规范所应承担的责任。......
2023-08-04
所谓的法官职业伦理,是指审判人员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所应具备的优良的道德品质,以及在调处各种社会关系时所应遵循的优良的道德规范的总和。当法官未职业化时,司法伦理所关注的道德主体仅仅是个体,其忽略了法官职业共同体这样一个道德主体。这也推动了对法官责任的认定和规范,应当实现从法官责任向法官职业伦理的转变。......
2023-08-04
[3]2003年,美国仲裁协会和美国律师协会对《商事争议中仲裁员的行为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并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宣布实施。仲裁员不仅对当事人负有一种责任,而且对仲裁程序本身负有责任,仲裁员必须遵守高尚的行为准则以维护程序的廉正和公平。仲裁员的伦理义务开始于接受任命之时,持续于程序的全过程。仲裁员不应把作出裁决的职责委托给任何其他人。......
2023-08-04
各国律师职业伦理的基本要求与该国律师职业的历史发展密切相关,不同的国家,可能在赋予律师职业伦理的核心价值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④律师的行为应当遵循法律的要求,无论是为委托人提供职业服务,还是在律师业务或者律师个人事务中,均应如此。②律师不接受危及其职业独立性的约束。⑤律师不得代理相互冲突的利益。......
2023-08-04
法律职业责任是法律职业人员违反有关法律和道德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的总和。由于伦理规范和法律规范存在错综的关系,使得法律职业责任规范显得相对复杂。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根据《仲裁法》中仲裁员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两种情形的性质来看,仲裁员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是刑事责任。目前,我国尚未在仲裁立法中规定仲裁员的民事责任。......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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