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仲裁员只有在确信自己能不怀偏袒地履行职责时,方可接受指定。为谋求指定仲裁员而与当事人接触,属不当行为。候选仲裁员应披露可能引起人们对其公正性和独立性产生正当疑虑的所有事实和情况。一旦发生接触,该仲裁员应将谈话的实质内容告诉另一方或几方当事人及仲裁员。仲裁庭的审议及裁决书本身的内容应永久保密,但当事人免除仲裁员这一义务时除外。......
2023-08-04
何为“仲裁”呢?从辞源来看,古代中国无“仲裁”词组,历史上相应的汉语词组为“公断”。从字面含义讲,“公断”一词不能恰如其分地涵盖仲裁之意。现代通用的“仲裁”一词则来自日语。[1]《现代汉语词典》将“仲裁”解释为:“动词,争执双方同意的第三者对争执事项作出决定,如国家仲裁、海事仲裁、劳动仲裁等。”[2]在英语中,其对应的词是“arbitration”,基本含义也是“居中裁决”,《元照英美法词典》将“仲裁”解释为“指争议双方当事人将其争议提交给中立的第三方(即仲裁员)来审理并作出裁决的争议解决方法。它不同于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争议,且与之相比,仲裁程序更为简便、迅速、费用较低”。
在理论上,不同的学者对“仲裁”作出了不同的界定。有观点认为,仲裁就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第三者就纠纷居中评判是非,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方法或方式。[3]还有观点认为,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和方式。[4]
基于上述定义,一般认为,仲裁具有如下要素:①各方当事人自愿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相互间的争议;②当事人选择解决争议的第三者是非司法机构;③第三者为解决争议所作出的裁决,对各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5]
有关法律职业伦理(第2版)的文章
候选仲裁员只有在确信自己能不怀偏袒地履行职责时,方可接受指定。为谋求指定仲裁员而与当事人接触,属不当行为。候选仲裁员应披露可能引起人们对其公正性和独立性产生正当疑虑的所有事实和情况。一旦发生接触,该仲裁员应将谈话的实质内容告诉另一方或几方当事人及仲裁员。仲裁庭的审议及裁决书本身的内容应永久保密,但当事人免除仲裁员这一义务时除外。......
2023-08-04
法律职业责任是法律职业人员违反有关法律和道德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的总和。由于伦理规范和法律规范存在错综的关系,使得法律职业责任规范显得相对复杂。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根据《仲裁法》中仲裁员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两种情形的性质来看,仲裁员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是刑事责任。目前,我国尚未在仲裁立法中规定仲裁员的民事责任。......
2023-08-04
从理论界与实务界对“行政执法”的界定来看,确实存在很大的不同,但很难去评判谁对谁错。本书主要是为了讨论法律职业人员的职业伦理问题,因此,本书在使用“行政执法”这一概念时更多的是倾向于实务中的界定方法,即“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
2023-08-04
一般认为,司法行政机关是指管理辅助司法权行使的行政事务的机关。②司法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制”。③司法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由于司法行政机关代表国家直接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管理,特别要求权限清楚、责任明确,故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行政机关为了实施管理,必须与个人、组织发生广泛的联系,司法行政机关也是这样。......
2023-08-04
我国台湾地区仲裁协会于2000年11月份制定了“仲裁人伦理规范”,其目的是确保仲裁人的公正、客观及独立,并维护仲裁制度的公信力。仲裁人应亲自执行职务,不得委任他人代为处理。仲裁人不得因其家庭、社会及其他关系,影响其执行业务的公正、客观及独立性。[2]参见张聪聪:“论我国仲裁员职业规范的现状及改进”,载《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
2023-08-04
由此可见,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全国统一的仲裁员职业伦理规范。根据我国《仲裁法》第15条第2款之规定,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因此,有观点认为,我国应该对已有的各类仲裁员守则进行总结,由中国仲裁协会制定全国性的仲裁员职业伦理规范,这不仅是仲裁员行业发展的需求,也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法律意义。......
2023-08-04
尽管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仲裁员惩戒制度,但是在实践中,对于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还是有一些具体的应对办法。无论关于何种情形,仲裁员在接到仲裁委员会转送的当事人的投诉或抱怨后,均应当认真对待,并向仲裁委员会如实全面准确地作出书面说明。根据“仲裁人伦理规范”第19条、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5条之规定,仲裁员惩戒程序包括以下内容:①投诉。......
2023-08-04
从上述学说可以看出,仲裁人与申请仲裁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确定仲裁人在仲裁活动中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基本根据,也是仲裁伦理的依据。社会冲突经常、大量的出现,不仅破坏了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与社会主体之间的祥和,而且使社会主体自身利益的实现受到极大的阻碍,因而,解决社会冲突便成为社会控制以致维持人类存续的重要方面。......
2023-08-0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