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观点认为,法律职业伦理与法律职业道德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我国著名法学家孙晓楼认为,法律职业伦理与法律职业道德存在实质与主观的区分。关于法律职业伦理的确切内涵,目前尚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还有学者认为,法律职业伦理是以法律职业道德为研究对象的,有关法律职业共同体从业的法律活动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职业信仰的科学。......
2023-08-04
公证员的刑事责任是指公证员在从事公证行为的过程中违反了刑事法律,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公证法》第42条之规定,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私自出具公证书的;②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③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的;④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⑤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不得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但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例28-1
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职业规范规定?()
A.某律师事务所明知李律师的伯父是甲市中院领导,仍指派其到该院代理诉讼
B.检察官高某在办理一起盗车并杀害车内行动不便的老人案件时,发现网上民愤极大,即以公诉人身份跟帖向法院建议判处被告死刑立即执行
C.在法庭上,公诉人车某发现李律师发微博,当庭予以训诫,审判长怀法官未表明态度
D.公证员张某根据甲公司董事长的申请,办理了公司章程公证,张某与该董事长系大学同学
【解析】
选项A不违反。《法官法》第24条规定:“法官的配偶、父母、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官应当实行任职回避:①担任该法官所任职人民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②在该法官所任职人民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由此可知,该条禁止的是配偶、子女,不包括侄子。故选项A不违反相关规定,不选。
选项B违反。《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第26条规定:“严守政治纪律,不发表、不散布不符合检察官身份的言论,不参加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由此可知,检察官高某以公诉人身份跟帖向法院建议判处被告死刑立即执行属于该条规定的情况,故选项B违反上述规定,应选。
选项C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50条第1款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扰乱法庭秩序的,审判长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①情节较轻的,应当警告制止并进行训诫;②不听制止的,可以指令法警强行带出法庭;③情节严重的,报经院长批准后,可以对行为人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④未经许可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的,可以暂扣存储介质或者相关设备。”由此可知,李律师在法庭上发微博,属于“未经许可通过微博传播庭审情况”的情形,审判长怀法官应当按上述规定处理。而在公诉人车某当庭训诫李律师,审判长怀法官未表明态度,违反相关规定,故选项C应选。
选项D不违反。《公证法》第23条规定:“公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①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②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③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④私自出具公证书;⑤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⑥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⑦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⑧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⑨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由此可知,张某与该董事长仅系大学同学,不属于上述规定中的关系,故选项D不违反相关规定,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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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观点认为,法律职业伦理与法律职业道德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我国著名法学家孙晓楼认为,法律职业伦理与法律职业道德存在实质与主观的区分。关于法律职业伦理的确切内涵,目前尚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还有学者认为,法律职业伦理是以法律职业道德为研究对象的,有关法律职业共同体从业的法律活动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职业信仰的科学。......
2023-08-04
公证员的民事责任,也称为公证机构的民事赔偿责任,是指因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故意或过失致使公证文书发生错误,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时,公证机构依据过错的程度,向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与公证机构因赔偿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④公证机构或公证员的过错与当事人或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的损害后果有必然联系。......
2023-08-04
关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构,目前学界观点各异,有的学者持比较乐观的态度,有的学者则显得相对悲观。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构又面临着一些令人困惑的问题。法律职业责任是法律职业人员违反有关法律职业人员的法律和道德所应承担的责任。法律职业人员在履行法律职业过程中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
2023-08-04
《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7条规定:“公证员应当珍惜职业荣誉,强化服务意识,勤勉敬业、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第15条规定:“公证员应当道德高尚、诚实信用、谦虚谨慎,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品行。”第18条规定:“公证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保证自己的执业品质和专业技能满足正确履行职责的需要。”......
2023-08-04
所谓的法官职业伦理,是指审判人员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所应具备的优良的道德品质,以及在调处各种社会关系时所应遵循的优良的道德规范的总和。当法官未职业化时,司法伦理所关注的道德主体仅仅是个体,其忽略了法官职业共同体这样一个道德主体。这也推动了对法官责任的认定和规范,应当实现从法官责任向法官职业伦理的转变。......
2023-08-04
明确了职业伦理的性质与特征后,我们还必须对职业伦理的建构有所了解,它有助于我们认清职业伦理所具备的功能价值。通过每个人道德的树立,建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是提升伦理的根本。[15]参见张志铭、徐媛媛:“对我国检察官职业伦理的初步认识”,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3年第5期。[30]参见罗国杰、魏英敏主编:《中国伦理学百科全书——职业伦理学卷》,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页。......
2023-08-04
公证职业与律师职业本来没有什么内在的必然联系。美国是头号经济和军事强国,其政治影响也是潜移默化的,在公证制度的改革设计中应当充分重视这一点。公证员行使的是国家证明权,属于国家权力的一部分,通过法律的授权或确认而取得,以出具公证书的形式实现法律预期的功能。......
2023-08-04
关于法律职业良性互动的内涵,按照我国学者谭世贵教授的总结,所谓法律职业互动,应当是指各种法律职业之间的交流、流动与合作。其中,交流是指法律职业之间通过相互的交换、轮换,以达到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目的。另一方面,应当把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的分歧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以保障共同体内部的理性商谈、理性对话。如果一个法律人同时具备两种以上履历,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的裂痕就会越来越小。......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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