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法官职业伦理,是指审判人员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所应具备的优良的道德品质,以及在调处各种社会关系时所应遵循的优良的道德规范的总和。当法官未职业化时,司法伦理所关注的道德主体仅仅是个体,其忽略了法官职业共同体这样一个道德主体。这也推动了对法官责任的认定和规范,应当实现从法官责任向法官职业伦理的转变。......
2023-08-04
在日本,根据《日本法院法》第52条之规定,法官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下列行为:①成为国会或地方公共团体议会的议员,或者积极从事政治活动;②除经最高法院的许可以外,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务;③从事经商等以获得金钱利益为目的的业务。[14]此外,日本律师协会发布的《座谈会:关于司法伦理的报告书》中规定了法官的五种义务:①在审判活动中保持法的忠实性、独立性、公平中立性及保持对上述各点的自觉、自制的义务。②避免并阻止损害对审判或法官的一般信赖的行动或态度。③保持一定的品格体面的义务。④吸收不断变化并不断进步的有关法律、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并使其在审判中有所体现的义务。⑤作为其能源,置于首位的就是在关注审判活动的同时,致力于实现审判的迅速化和效率化,并且不放松对于上述各项进行创意性思考的义务。[15]
【注释】
[1]参见王申:“法官道德须满足司法伦理的客观需要”,载《政治与法律》2016年第7期。
[2]参见王申:《法官的道德理性论》,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53~54页。
[3]参见黄伟文:“从道德责任到职业伦理——法官责任的道德性”,载《广东社会科学》2017年第5期。
[4]参见王申:《法官的道德理性论》,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53页。
[5]参见王申:“法官德性是法治之力量”,载《东方法学》2016年第2期。
[6]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求是》杂志2015年第1期,转引自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04页。
[7]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2年12月4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91页。
[8]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求是》杂志2015年第1期,转引自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83页。
[9]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7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76页。
[10]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2月23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68~69页。
[11]习近平:“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的批示”,载《人民日报》2015年3月3日,转引自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05页。
[12]参见万鄂湘、李克主编:《法官综合培训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5~56页。
[13]参见王蔚:“浅析法官司法官职业伦理教育”,载曹义孙主编:《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文选(第18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99~100页。
[14]参见张凌、于秀峰编译:《日本司法制度法律规范总览》,人民法院出版社2017年版,第13页。
[15]参见怀效锋主编:《法官行为与职业伦理》,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99页。
有关法律职业伦理(第2版)的文章
所谓的法官职业伦理,是指审判人员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所应具备的优良的道德品质,以及在调处各种社会关系时所应遵循的优良的道德规范的总和。当法官未职业化时,司法伦理所关注的道德主体仅仅是个体,其忽略了法官职业共同体这样一个道德主体。这也推动了对法官责任的认定和规范,应当实现从法官责任向法官职业伦理的转变。......
2023-08-04
②退休法官和治安法官,退休法官仍可被公众视为司法机构的代表。退休法官应谨慎行事,因此鼓励他们参照指南行事,以避免任何可能损害司法机构声誉的活动。在《司法行为指南》中规定了司法行为应该遵循的三大基本原则:1.司法独立。法官必须免受宣传的影响,不论宣传是有利的还是不利的。因此,在合理的范围内,法官应避免可能导致他们由于合理的偏见或由于这种活动可能引起的利益冲突而不得不参与的司法外活动。......
2023-08-04
②由美国司法会议通过的《美国法官行为准则》,该规范不仅包括联邦法官的职业伦理规则,还对联邦法官履行职责以及参与各种外部活动提供指导。就德国法官的职业伦理规范而言,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法官法》;另一类是《联邦公务员法》。......
2023-08-04
明确了职业伦理的性质与特征后,我们还必须对职业伦理的建构有所了解,它有助于我们认清职业伦理所具备的功能价值。通过每个人道德的树立,建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是提升伦理的根本。[15]参见张志铭、徐媛媛:“对我国检察官职业伦理的初步认识”,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3年第5期。[30]参见罗国杰、魏英敏主编:《中国伦理学百科全书——职业伦理学卷》,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页。......
2023-08-04
各国律师职业伦理的基本要求与该国律师职业的历史发展密切相关,不同的国家,可能在赋予律师职业伦理的核心价值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④律师的行为应当遵循法律的要求,无论是为委托人提供职业服务,还是在律师业务或者律师个人事务中,均应如此。②律师不接受危及其职业独立性的约束。⑤律师不得代理相互冲突的利益。......
2023-08-04
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伦理道德规范。具体来说,法律职业伦理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中与社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律职业伦理学是将伦理学原理应用于法律职业领域中的一门学科。法律职业责任是法律职业人员违反法律和道德规范所应承担的责任。......
2023-08-04
候选仲裁员只有在确信自己能不怀偏袒地履行职责时,方可接受指定。为谋求指定仲裁员而与当事人接触,属不当行为。候选仲裁员应披露可能引起人们对其公正性和独立性产生正当疑虑的所有事实和情况。一旦发生接触,该仲裁员应将谈话的实质内容告诉另一方或几方当事人及仲裁员。仲裁庭的审议及裁决书本身的内容应永久保密,但当事人免除仲裁员这一义务时除外。......
2023-08-04
一种观点认为,法律职业伦理与法律职业道德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我国著名法学家孙晓楼认为,法律职业伦理与法律职业道德存在实质与主观的区分。关于法律职业伦理的确切内涵,目前尚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还有学者认为,法律职业伦理是以法律职业道德为研究对象的,有关法律职业共同体从业的法律活动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职业信仰的科学。......
2023-08-0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