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由美国司法会议通过的《美国法官行为准则》,该规范不仅包括联邦法官的职业伦理规则,还对联邦法官履行职责以及参与各种外部活动提供指导。就德国法官的职业伦理规范而言,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法官法》;另一类是《联邦公务员法》。......
2023-08-04
所谓的法官职业伦理,是指审判人员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所应具备的优良的道德品质,以及在调处各种社会关系时所应遵循的优良的道德规范的总和。法官职业伦理,是适应审判工作需要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和活动准则,是由审判工作的任务和性质决定的。法官职业伦理包括以下依次递进的三个层次内涵:①法官职业共同体内在伦理秩序的体系。从抽象意义上看,法官职业共同体是法官通过相对稳定的联系而形成的职业群体或集体,具有特定的目标和司法功能,更具有独特的体制构造和规范气质,它通过法官的道德行为而真正成为一个伦理性的存在。②法官内在的道德秩序。法官的“外在道德”是指司法想要达成的目的或价值理想,主要包括公平、公正、公开、正义以及诚实等司法理念,这是法官道德与社会道德协调一致的一面。法官的“内在道德”是指法官自身具有的值得追求的价值属性,具体指有关司法伦理、法官道德规范的制定和实施等原则。③法官职业共同体作为“整个的个体”的道德精神。当法官未职业化时,司法伦理所关注的道德主体仅仅是个体,其忽略了法官职业共同体这样一个道德主体。虽然法官职业伦理指向的对象是法官个体,但是最重要的主体是法官群体。[2]
法官的道德责任,主要是基于法官裁判的自由意志,法官道德责任的高阶性,则主要是基于法官裁判时自由意志的发挥,自身即已蕴涵高阶的道德责任要求,其集中表现就是法官应该对法律命题作出最佳的道德证立。对法官外在行为责任的豁免,并不能免除法官基于自由意志而应承担的良心责任,而且,法官的这种责任是一种高阶的道德责任,需要法官为之终身负责。规范性道德标准以及法官的良心责任,并不会使得法官的责任变得虚幻难定,因为规范性道德标准可以部分转化为实证性道德标准,余下部分纯粹道德责任,也可以通过法官的充分说理义务,在司法文书的行文逻辑和论证脉络中加以评价和规范。这也推动了对法官责任的认定和规范,应当实现从法官责任向法官职业伦理的转变。[3]
法官职业伦理规范,它呈现给法官的是不与外部制裁相联系的规则和规范,法官违反职业伦理规范由法律职业共同体以强制性手段进行制裁。也就是说,一般道德规范是非制度化的,而法官职业伦理规范是制度化的;一般道德规范是柔性的,是一种软约束,而法官职业伦理规范则是刚性的,是一种硬约束,司法不允许法官对法官职业伦理有任何违反的行为,否则将被予以惩戒。[4]
有关法律职业伦理(第2版)的文章
②由美国司法会议通过的《美国法官行为准则》,该规范不仅包括联邦法官的职业伦理规则,还对联邦法官履行职责以及参与各种外部活动提供指导。就德国法官的职业伦理规范而言,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法官法》;另一类是《联邦公务员法》。......
2023-08-04
明确了职业伦理的性质与特征后,我们还必须对职业伦理的建构有所了解,它有助于我们认清职业伦理所具备的功能价值。通过每个人道德的树立,建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是提升伦理的根本。[15]参见张志铭、徐媛媛:“对我国检察官职业伦理的初步认识”,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3年第5期。[30]参见罗国杰、魏英敏主编:《中国伦理学百科全书——职业伦理学卷》,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页。......
2023-08-04
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伦理道德规范。具体来说,法律职业伦理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中与社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律职业伦理学是将伦理学原理应用于法律职业领域中的一门学科。法律职业责任是法律职业人员违反法律和道德规范所应承担的责任。......
2023-08-04
②避免并阻止损害对审判或法官的一般信赖的行动或态度。[15][1]参见王申:“法官道德须满足司法伦理的客观需要”,载《政治与法律》2016年第7期。[15]参见怀效锋主编:《法官行为与职业伦理》,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99页。......
2023-08-04
各国律师职业伦理的基本要求与该国律师职业的历史发展密切相关,不同的国家,可能在赋予律师职业伦理的核心价值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④律师的行为应当遵循法律的要求,无论是为委托人提供职业服务,还是在律师业务或者律师个人事务中,均应如此。②律师不接受危及其职业独立性的约束。⑤律师不得代理相互冲突的利益。......
2023-08-04
候选仲裁员只有在确信自己能不怀偏袒地履行职责时,方可接受指定。为谋求指定仲裁员而与当事人接触,属不当行为。候选仲裁员应披露可能引起人们对其公正性和独立性产生正当疑虑的所有事实和情况。一旦发生接触,该仲裁员应将谈话的实质内容告诉另一方或几方当事人及仲裁员。仲裁庭的审议及裁决书本身的内容应永久保密,但当事人免除仲裁员这一义务时除外。......
2023-08-04
一种观点认为,法律职业伦理与法律职业道德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我国著名法学家孙晓楼认为,法律职业伦理与法律职业道德存在实质与主观的区分。关于法律职业伦理的确切内涵,目前尚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还有学者认为,法律职业伦理是以法律职业道德为研究对象的,有关法律职业共同体从业的法律活动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职业信仰的科学。......
2023-08-04
②退休法官和治安法官,退休法官仍可被公众视为司法机构的代表。退休法官应谨慎行事,因此鼓励他们参照指南行事,以避免任何可能损害司法机构声誉的活动。在《司法行为指南》中规定了司法行为应该遵循的三大基本原则:1.司法独立。法官必须免受宣传的影响,不论宣传是有利的还是不利的。因此,在合理的范围内,法官应避免可能导致他们由于合理的偏见或由于这种活动可能引起的利益冲突而不得不参与的司法外活动。......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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