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公益法律服务属于公益法范畴,而公益法的起源是“为弱者而战”。公益性是公益法律服务的首要衡量标准。综上所述,理论界关于公益法律服务的内涵是“众说纷纭”;而实务界对公益法律服务的探索也是“百花齐放”。为了能够进一步厘清公益法律服务的内涵,本书认为,公益法律服务必须具有伦理性、自觉性、无偿性、专业性四个特征:......
2023-08-04
在中国法语境下讨论公益法律服务的概念,还必须和一个概念结合起来,即“法律援助”(Legal Aid)。公益法律服务在我国发展比较晚,从制度主义的角度看,中国公益法律服务实际上也脱胎于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这一点在下文将会详细阐述。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公益法律服务就是法律援助,二者有明显的区别。
法律援助也是一项舶来品,中国现代意义上的法律援助制度也是在最近30年的时间里建立的。对于法律援助的概念,目前中国法律并未进行明确规定。一般认为,其有几个关键特征:①统筹机构是国家建立的;②申请条件是经济困难或特殊情况;③援助方式是全免费或半免费;④援助内容是法律服务。[40]就法律援助的属性而言,中国《法律援助条例》将其界定为“国家责任,律师义务”,其载体是法律服务。中国著名公益律师佟丽华认为,严格来说,法律援助是律师的一种收费服务。这种收费服务与一般来自企业或个人的收费服务相比,它的付费主体是政府,付费标准低于市场标准。
目前《法律援助条例》与《律师法》关于法律援助属性的相关条款存在很多模糊和现实困境。[41]法律援助提供的内容是法律服务,那么其必须考虑法律服务本身的特点:一方面,法律服务是一种专业性、技能性的服务,由法律专业人士提供,它不是一种国家权力;另一方面,平等获得法律服务是公民的一种权利,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必然要求。[42]既然法律援助是国家责任,法律援助服务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提供,那么是否意味着国家应该尊重法律服务本身的特点,支付一定的对价取得法律服务?从世界各国法律援助制度来看,法律援助主要采取的是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中国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强制性要求律师应当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的做法,在世界范围内也是独有的。[43]从当前的社会需要来看,这样的做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短期合理性并不能掩盖其背后的现实困境,诸如社会观念问题、财产资金问题、社会参与度问题等。[44]
中国公益法律服务虽脱胎于法律援助,但却不同于法律援助,它不会产生目前法律援助所面临的现实困境。一方面,公益法律服务强调的是律师职业的群体自愿利他行为,它是律师的一种职业责任,换言之,一个人一旦成为律师就必须遵守这样的职业责任,这是最基础的东西;另一方面,从长远来看,国家主导的法律援助服务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应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而职业主导的公益法律服务,作为律师职业精神和职业伦理的组成部分,更能体现律师的职业价值,可以通过律师的职业认同,持续发展,不断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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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为,公益法律服务属于公益法范畴,而公益法的起源是“为弱者而战”。公益性是公益法律服务的首要衡量标准。综上所述,理论界关于公益法律服务的内涵是“众说纷纭”;而实务界对公益法律服务的探索也是“百花齐放”。为了能够进一步厘清公益法律服务的内涵,本书认为,公益法律服务必须具有伦理性、自觉性、无偿性、专业性四个特征:......
2023-08-04
所谓的无偿性,从字面上来理解就是不收取费用,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这是公益法律服务最理想的状态。因此,强调公益法律服务的无偿性十分重要。公益法律服务具有无偿性的特征,正是作为法律商业主义的平衡轮,是对商业主义的“对冲”,让法律服务避免经济活动化,让法律专业人士回归公共服务精神的传统。......
2023-08-04
结构功能主义职业理论的一个重要基础是坚信如果职业能避免外部干预,它们会利用它们的专业技术为大众的普遍利益服务。个体行动者成为律师职业的一员,获得了它在社会系统中的“地位”,而“律师”这一“角色”又必须体现社会对他的行为期待,那么以大众普遍利益为基础的公益法律服务就应该是一种角色责任。[51]虽然帕森斯式的功能主义理论能够很好确定公益法律服务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但是其依然受到其他学者的批判与挑战。......
2023-08-04
③结果主义或功利主义把伦理行为定义为能够给最大多数带来最大效益的行为。在中国律师职业发展初期,公共服务是律师的职业责任。因此,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公益法律服务存在于中国律师职业的传统中,属于职业伦理的内容之一,它是律师职业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而不是由律师群体的“偏好”所决定的。因此,这三种职业的发展源流均具有极强的伦理性及利他性。......
2023-08-04
在中国各级律师协会的官方文件表述中,很少出现“公益法律服务”,而是以“律师社会责任”代之。实践中,很多律师把“公益法律服务”与“律师社会责任”等同。关于“律师社会责任”的内涵,目前并未形成权威且一致的意见,理论界与实务界均存在一定的争议。根据“公益法律服务”的最初内涵——“自愿提供无偿的专业性服务”,为了使本书的研究更具针对性,本书将研究对象限定在“公益法律服务”,而不是“律师社会责任”。......
2023-08-04
鼓励和支持律师对侵犯国家利益和不特定他人利益的社会影响较大的行为或事件,包括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消费者权益保护、重大环境污染等,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积极参与党委政府领导接访。协助党政机关开展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化解、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城市管理执法等工作。动员和组织律师为公益性民间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公益性民间组织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2023-08-04
但是,承认区别并不意味着否认联系,作为整体的“职业伦理”要想发挥实效,还依赖于职业人士个体去践行、去遵守,这时候“职业伦理”则体现为“职业道德”。......
2023-08-04
公益法律服务的专业性与律师的职业属性密切相关。从西方关于“公益法律服务”的最初定义来看,公益法律服务指的是无偿自愿承担专业性工作。为了适应这一系列的变化,公益法律服务既要保持传统的诉讼类专业服务,也要允许非诉讼类专业服务存在。在一个高度法治化的社会,对个人尊严、自由的保护要求确保法律的可接近性,就是所谓的“接近正义”。......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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