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法律职业伦理违反规定引发利益冲突案件(第2版)

法律职业伦理违反规定引发利益冲突案件(第2版)

【摘要】:广东RJ律师事务所因违规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被处警告RJ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XJH律师于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连续2年担任榕城区A街道B社区法律顾问。广东省揭阳市司法局认为,RJ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的执业机构,疏于管理,放任执业律师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50条第5项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50条第5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违法行为:①指派本所律师担任同一诉讼案件的原告、被告代理人,或者同一刑事案件被告人辩护人、被害人代理人的;②未按规定对委托事项进行利益冲突审查,指派律师同时或者先后为有利益冲突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各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③明知本所律师及其近亲属同委托事项有利益冲突,仍指派该律师担任代理人、辩护人或者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④纵容或者放任本所律师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7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案例15-6】

广东RJ律师事务所因违规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被处警告

【基本案情】

RJ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XJH律师于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连续2年担任榕城区A街道B社区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RJ律师事务所接受榕城区C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并指派XJH律师代理与周Z、周Y等多名村民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一审、二审共收取律师服务费人民币25万元;RJ律师事务所接受村民周Z的委托并指派XJH律师代理与村民周Y(投诉人)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

【具体理由】

广东省揭阳市司法局认为,RJ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的执业机构,疏于管理,放任执业律师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50条第5项的规定。

【结果】

广东省揭阳市司法局决定:给予RJ律师事务所警告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