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主要内容

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主要内容

【摘要】:经确认,LWQ律师所述属实。目前浦东新区检察院已将2名当事人的同案犯关系解除,LWQ律师获准会见2名在押人员。2018年8月7日上午,该案将在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ZYP律师申请十堰市律师协会协调有关方面保障律师的人身安全。其次,联系协调主审法官,提前预防可能发生的冲突,休庭后,安排ZYP律师从法官通道退庭。同时,提醒ZYP律师在庭审时发言尽量规范,避免激怒对方。庭审后,ZYP律师反映该诉讼过程十分顺利。

根据《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规则(试行)》第19条的规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有以下情形,可以向所属的律师协会申请维护执业权利:①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控告权,以及会见、通信、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提出法律意见等合法执业权利受到限制、阻碍、侵害、剥夺的;②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的;③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违反规定打断或者制止按程序发言的;④被违反规定强行带出法庭的;⑤被非法关押、扣留、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人身自由的;⑥其他妨碍其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侵犯其执业权利的。

【案例14-1】

上海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会见权

2018年8月21日,上海市律师协会接到上海市GX律师事务所LWQ律师的维权申请,反映其于8月17日至上海市浦东看守所会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犯罪嫌疑人陈A时,在完成登记核对律师身份信息后,被拒绝会见,理由是其同时接受了2名同案犯的委托。经LWQ律师多方了解后发现,自己代理的两起不同案件的两名当事人被办案机关错误地以同案犯身份输入了系统,致使其无法进行会见。上海市律师协会了解情况后,迅速与上海市司法局监管总队联系沟通。经协商,监管总队同意协助律协向办案机关进行确认。经确认,LWQ律师所述属实。目前浦东新区检察院已将2名当事人的同案犯关系解除,LWQ律师获准会见2名在押人员。

【案例14-2】

湖北省十堰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人身权

2018年7月23日,湖北省十堰市律师协会接到湖北省律师协会转来的北京ZL(上海)律师事务所ZYP律师的维权申请,反映该律师在十堰市代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过程中,曾受到对方当事人王A的人身威胁。2018年8月7日上午,该案将在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ZYP律师申请十堰市律师协会协调有关方面保障律师的人身安全。十堰市律师协会接到维权申请后,第一时间联系ZYP律师了解情况,并商定了一系列安保措施:首先,通知王A的代理律师控制好自己的当事人,避免发生过激言行。其次,联系协调主审法官,提前预防可能发生的冲突,休庭后,安排ZYP律师从法官通道退庭。同时,提醒ZYP律师在庭审时发言尽量规范,避免激怒对方。庭审后,ZYP律师反映该诉讼过程十分顺利。

【案例14-3】

广东省深圳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名誉权

2018年7月27日,广东省深圳市律师协会接到深圳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的维权申请,反映近期有律师发现多个微信公众号发布“青岛法院副院长刘青峰一床同睡两女人 第三人嫉妒偷拍越级举报”“有些法官真性福,一床睡两女律师!呼吁行业自律,曝光这些败类!”“为什么漂亮女律师爱上法院院长的床?”等文章,文中存在大量恶意攻击、侮辱女律师的不当言论,相关侮辱性的不实言论不仅构成了对女律师个人声誉的严重损害,而且导致群众对女律师群体的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的严重误解,严重损害女律师甚至律师行业的整体声誉。接到维权申请后,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一时间给全国律协和广东省律师协会发函,请求协调处理,并排查深圳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是否有发帖并协调删除,同时联系腾讯公司法务部门对“法院副院长”“女律师”等关联关键词进行屏蔽,现腾讯公司已按信息安全管理规则对所涉信息进行了处理。

【例14-4】

四川省广安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名誉权

2018年8月8日,四川省广安市律师协会接到多名律师反映,广安市邻水县人民法院拍摄了一部微电影并在互联网上传播,微电影中存在贬低律师的剧情。接到律师反映后,广安市律师协会观看了微电影,发现该微电影中出现“法官和律师不一样哦,法官办案都是秉公执法,公平公正的,他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律师,都不一样了,他们是专门收钱帮人家打官司的”等对话情节,损害了律师职业尊严,贬低了律师职业形象。2018年8月9日,广安市律师协会向该法院发函要求撤下微电影中有关贬损律师的对话情节,消除不良影响。当日,该法院从网络撤下了相关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