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规范基础:法律职业伦理(第2版)

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规范基础:法律职业伦理(第2版)

【摘要】:律师协会为此应制定职业伦理规范,并对违反者实施职业纪律上的惩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享有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承担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2017年3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布了《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规则(试行)》,规定了律师协会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应该遵守的基本规则。

联合国在《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Basic Principles on the Role of Lawyers)的前言中指出:“律师专业组织在维护职业标准和道德,在保护其成员免受迫害和不公正限制和侵犯权利,在向一切需要他们的人提供法律服务以及在与政府和其他机构合作进一步推进正义和公正利益的目标等方面起到极为重要作用。”此外,《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第24条规定:“律师应有权成立和参加由自己管理的专业组织以代表其自身利益,促进其不断受到教育和培训,并保护其职业的完善。专业组织的执行机构应由其成员选举产生并应在不受外来干涉情况下行使职责。”第25条规定:“律师的专业组织应与政府合作以确保人人都能有效和平等地得到法律服务,并确保律师能在不受无理干涉情况下按法律和公认的职业标准和道德向其当事人提供意见,协助其委托人。”由此可知,律师协会的基本义务在于:①维护律师职业的整体利益,并保护个别成员的权利,使成员免受迫害和不公正限制,而得以在不受任何干涉情况下依法律和公认的职业标准和伦理向其委托人提供意见,协助委托人。②维护职业标准和伦理。律师协会为此应制定职业伦理规范,并对违反者实施职业纪律上的惩戒。③促进成员不断受到教育和培训。④与政府或其他机构合作实现维护人权、实现社会正义、促进民主法治等公益目标。

我国《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第6条规定,律师协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①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②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③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④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⑤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⑥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⑦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明确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律师,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依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律师法》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不得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侵害律师合法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律师因依法执业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的,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必要时对律师采取保护措施。

此外,《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98条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应当遵守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行业规范和规则。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享有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承担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第99条规定,律师应当参加、完成律师协会组织的律师业务学习及考核。2017年3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布了《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规则(试行)》,规定了律师协会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应该遵守的基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