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根据《律师法》第37条第2款之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北京市XY律师事务所在两起案件中均败诉,北京市XY律师事务所B律师对判决结果十分不满,当庭辱骂法官是“混蛋”。当书记员要求他签收判决书时,B律师在两份宣判笔录上均写上了“混蛋”两个字。......
2023-08-04
中国的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既是诉讼参与者,也是诉讼监督者,还是诉讼权利的救济者。因此,检察官既不是单一的公诉的人,更不是单纯以追求胜诉为目标的一方当事人。律师与检察官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其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职业伦理的要求,否则将不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在案件办理方面,律师和检察官一般应遵守以下规范:
1.自觉排斥对方的不当干扰。检察官应当严格依法办案,不受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利用各种关系、以不正当方式对案件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办案活动进行干涉或者施加的影响。律师在代理案件之前和代理案件的过程中,不得向当事人宣称自己与侦查或者受理案件检察院的检察官具有亲友、同学、曾经同事等关系,并不得利用这种关系或者以法律禁止的其他形式干涉或者影响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办理。检察官不得私自单方面会见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律师不得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检察官。
2.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检察官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如果与本案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有亲友、同学、师生、曾经同事等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是否回避由本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律师因法定事由或者根据相关规定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应当谢绝当事人的委托,或者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3.共同保守案件秘密。检察官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诉讼制度,依法告知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本案侦查或者办理的相关情况,但是不得泄露检察秘密。律师不得以各种非法手段打听案情,不得违法误导当事人的诉讼行为。
4.共同遵守诉讼程序。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尊重律师的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的意见。律师应当自觉遵守诉讼规则,尊重检察官的执法活动,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
5.共同遵守司法礼仪。检察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司法礼仪,保持良好的仪表,举止文明。
有关法律职业伦理(第2版)的文章
在我国,根据《律师法》第37条第2款之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北京市XY律师事务所在两起案件中均败诉,北京市XY律师事务所B律师对判决结果十分不满,当庭辱骂法官是“混蛋”。当书记员要求他签收判决书时,B律师在两份宣判笔录上均写上了“混蛋”两个字。......
2023-08-04
②由美国司法会议通过的《美国法官行为准则》,该规范不仅包括联邦法官的职业伦理规则,还对联邦法官履行职责以及参与各种外部活动提供指导。就德国法官的职业伦理规范而言,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法官法》;另一类是《联邦公务员法》。......
2023-08-04
但是,在美国却没有哪一部法律或判例可以单独被称为“律师职业伦理”。制定《示范规则》的主要原因是,美国律师协会职业伦理委员会认为,《法典》冗赘不堪且漏洞百出。2018年5月10日,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批准了新的律师职业行为准则,该准则于2018年11月1日正式生效。《日本律师法》第一章“律师的使命与职务”、第四章“律师的权利与义务”、第八章“惩戒”都与律师职业伦理密切相关。......
2023-08-04
职业伦理与职业化密切相关,法律职业伦理的形成与法律职业的职业化发展之间也存在一种动态互惠关系。与一般人相比,法律职业人员遭遇的伦理冲突更为特殊,原因在于法律职业本身就是要解决价值冲突和利益矛盾。因此,法律职业人员可能面临偏离职务角色所要求的义务或责任的问题,如律师通过不正当手段为当事人获得胜诉、法官收受贿赂作出不公正判决等。......
2023-08-04
2016年1月20日下午,WE律师第三次会见许A,再次于14时17分传递香烟及打火机给许A吸烟并未及时取回打火机,14时25分传递香烟给许A放入口袋,14时26分将手机交于许A与外界通话被看守所民警发现制止。由于WE律师在三次会见中,多次传递香烟给犯罪嫌疑人并让其带回以及提供手机让犯罪嫌疑人与外界通话,其违规行为情节严重。......
2023-08-04
内在控制是以职业价值、精神及伦理意识来维持职业人员的责任行为。当职业人员面临伦理冲突时,职业伦理规范提供了广泛的拘束力以解决这些问题。法律职业伦理规范是基于法律职业行为的运作,依据法律职业人员为法律职业行为之本质而产生的不同的伦理准据,其内涵具有高度浓厚之伦理色彩,对职业行为具有高度的伦理要求。法律职业伦理规范既是伦理规范性的体现与要求,也是对法律职业人员行为进行外在控制的重要载体。......
2023-08-04
在中国律师职业化早期,司法部是唯一对律师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的部门。[39]1996年《律师法》提高了律师协会在律师执业行为监管中的作用,有鉴于此,1996年10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此后,律师协会开始制定一系列行业规范,例如,1997年制定了《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试行)》、2004年制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这些都证明律师协会自我管理的权力在逐渐增强。......
2023-08-04
明确了职业伦理的性质与特征后,我们还必须对职业伦理的建构有所了解,它有助于我们认清职业伦理所具备的功能价值。通过每个人道德的树立,建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是提升伦理的根本。[15]参见张志铭、徐媛媛:“对我国检察官职业伦理的初步认识”,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3年第5期。[30]参见罗国杰、魏英敏主编:《中国伦理学百科全书——职业伦理学卷》,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页。......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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