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法官职业伦理,是指审判人员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所应具备的优良的道德品质,以及在调处各种社会关系时所应遵循的优良的道德规范的总和。当法官未职业化时,司法伦理所关注的道德主体仅仅是个体,其忽略了法官职业共同体这样一个道德主体。这也推动了对法官责任的认定和规范,应当实现从法官责任向法官职业伦理的转变。......
2023-08-04
律师收费方式是指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时以何种方式收取费用,其实质就是律师报酬的收取方式。《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了三种律师收费形式:①计件收费。计件收费是指以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件数来计算、确定收费数额的计价方式,主要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②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是指律师根据办理法律事务实际花费的有效工作时间,计算、确定收费数额的计价方式,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③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是指根据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涉及的标的额,以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律师收费数额的计价方式,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此外,在实践中,还存在一种收费方式,即风险代理收费,《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此也进行了规定。所谓风险代理收费,主要是指将律师收费与办理法律事务的结果相挂钩,依据办理法律事务的结果来计算、确定律师费用的收费形式。《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此外,《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还对风险代理收费适用范围进行了严格限制,具体而言,对以下几类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①婚姻、继承案件;②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③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④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⑤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
有关法律职业伦理(第2版)的文章
所谓的法官职业伦理,是指审判人员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所应具备的优良的道德品质,以及在调处各种社会关系时所应遵循的优良的道德规范的总和。当法官未职业化时,司法伦理所关注的道德主体仅仅是个体,其忽略了法官职业共同体这样一个道德主体。这也推动了对法官责任的认定和规范,应当实现从法官责任向法官职业伦理的转变。......
2023-08-04
明确了职业伦理的性质与特征后,我们还必须对职业伦理的建构有所了解,它有助于我们认清职业伦理所具备的功能价值。通过每个人道德的树立,建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是提升伦理的根本。[15]参见张志铭、徐媛媛:“对我国检察官职业伦理的初步认识”,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3年第5期。[30]参见罗国杰、魏英敏主编:《中国伦理学百科全书——职业伦理学卷》,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页。......
2023-08-04
在美国,有关律师收费的管理结构比较复杂,混合了律师行业监管、尊重市场规律、个别立法和司法干预。如果律师要求预付其费用或支出,则该笔款项不得超出合理预估的费用范围及可能的支出范围。此外,律师无权订立“讨债分成协议”。根据《德国联邦律师报酬法》的规定,律师的报酬要以标的价值作为计费的基础,原则上,律师不得低于法定标准收费。有关律师报酬的必要事项,以会规规定。......
2023-08-04
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伦理道德规范。具体来说,法律职业伦理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中与社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律职业伦理学是将伦理学原理应用于法律职业领域中的一门学科。法律职业责任是法律职业人员违反法律和道德规范所应承担的责任。......
2023-08-04
一种观点认为,法律职业伦理与法律职业道德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我国著名法学家孙晓楼认为,法律职业伦理与法律职业道德存在实质与主观的区分。关于法律职业伦理的确切内涵,目前尚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还有学者认为,法律职业伦理是以法律职业道德为研究对象的,有关法律职业共同体从业的法律活动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职业信仰的科学。......
2023-08-04
各国律师职业伦理的基本要求与该国律师职业的历史发展密切相关,不同的国家,可能在赋予律师职业伦理的核心价值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④律师的行为应当遵循法律的要求,无论是为委托人提供职业服务,还是在律师业务或者律师个人事务中,均应如此。②律师不接受危及其职业独立性的约束。⑤律师不得代理相互冲突的利益。......
2023-08-04
我国第一个关于律师收费的成文规范是国务院于1956年5月批准司法部发布的《律师收费暂行办法》。2006年4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发布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其目的是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此外,《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2023-08-04
候选仲裁员只有在确信自己能不怀偏袒地履行职责时,方可接受指定。为谋求指定仲裁员而与当事人接触,属不当行为。候选仲裁员应披露可能引起人们对其公正性和独立性产生正当疑虑的所有事实和情况。一旦发生接触,该仲裁员应将谈话的实质内容告诉另一方或几方当事人及仲裁员。仲裁庭的审议及裁决书本身的内容应永久保密,但当事人免除仲裁员这一义务时除外。......
2023-08-0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