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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伦理:以诚信为合作基础

【摘要】: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以诚信贯穿法律服务的全过程。律师与委托人只有在诚信的合作基础上,才能避免矛盾,才能有愉快的结果。开发商李某因开发的楼房倒塌被诉至法院,欲委托刘律师代理诉讼。据此可知,选项B中,刘律师依据封建迷信思想向委托人就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承诺的行为是不符合律师执业有关规定的。

律师是独立的行业,有自己的社会地位,办案时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律师为委托人争取权益是通过对法律的理解与运用实现的。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执业纪律职业道德,以诚信贯穿法律服务的全过程。同时,也要求委托人诚信对待诉讼、对待律师,奠定自己和委托人合作的基础。律师与委托人只有在诚信的合作基础上,才能避免矛盾,才能有愉快的结果。《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及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第三人恶意串通,向对方当事人、第三人提供不利于委托人的信息、证据材料,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例9-1

刘律师出身建筑世家并曾就读建筑专业,现主要从事施工纠纷法律服务。开发商李某因开发的楼房倒塌被诉至法院,欲委托刘律师代理诉讼。关于接受委托和代理案件,刘律师的下列哪些做法符合律师职业有关规定?()

A.接受委托,了解并运用建筑和房地产知识分析案件,寻求对李某有利的理由

B.接受委托,告知李某楼房倒塌系建筑风水原因,使其接受败诉结果

C.明知不懂房地产开发业务会影响代理效果,但为经济效益极力宣扬建筑世家背景并接受委托

D.考虑到不懂房地产业务会影响代理效果,决定不接受委托

【解析】

选项A正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36条规定:“律师应当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依照法律和委托协议完成委托事项,维护委托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选项A中,刘律师的行为符合该条的规定。

选项B错误。《律师法》第3条第2款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44条的规定:“律师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向委托人提出分析性意见。”据此可知,选项B中,刘律师依据封建迷信思想向委托人就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承诺的行为是不符合律师执业有关规定的。

选项C错误。《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32、33条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进行歪曲事实和法律,或者可能使公众对律师产生不合理期望的宣传。”“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以宣传所从事的某一专业法律服务领域,但不得自我声明或者暗示其被公认或者证明为某一专业领域的权威或专家。”据此可知,选项C中,刘律师为了谋取代理业务而向委托人作出虚假宣传的行为是不符合律师执业有关规定的。

选项D正确。《律师法》第2条第2款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据此可知,维护受托人的合法利益是律师的职责,本题中,如果刘律师专业知识欠缺,考虑到不能更好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的情况下,拒绝委托是符合律师职业有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