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律师职业伦理的基本要求与该国律师职业的历史发展密切相关,不同的国家,可能在赋予律师职业伦理的核心价值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④律师的行为应当遵循法律的要求,无论是为委托人提供职业服务,还是在律师业务或者律师个人事务中,均应如此。②律师不接受危及其职业独立性的约束。⑤律师不得代理相互冲突的利益。......
2023-08-04
在不同的国家,律师职业伦理的监督与引导之专责组织也不同,更具体来说,是享有律师惩戒权的组织并不一致。
在英国,英国议会在2007年通过了《法律服务法》,对其法律服务规制体系做了很大的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建立了统一的法律服务监管机构——法律服务委员会(Legal Service Board),作为各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机构,只有当这些监管机构未能合理地履行其监管职能时,才出面干涉;②设立法律投诉办公室(Office for Legal Complaints),统一受理客户对法律服务的投诉;③将法律职业团体的监管职能与代表职能分开:事务律师监管机构SRA(Solicitors Regulation Authority)和出庭律师标准委员会BSB(Bar Standards Board)分别从事务律师协会(Law Society)和出庭律师公会(Bar Council)中独立出来,有权审查律师的卷宗,责令律师把卷宗交到办公室,其工作人员大部分曾经是资深职业律师,也包括专家学者,既具有丰富的职业经验,又具有超然的法律地位,能够使人比较信服地行使权力。总体而言,英国改革形成了一个法律服务的合作规制(co-regulation)体制,目标是使公共规制和职业团体自我规制之间的权力配置更为合理。[14]
在美国,美国律师以行业协会(律师协会)为主进行管理,联邦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并不管理律师。与美国政治制度相一致,各州在本州事务上享有很大的自主权,州一级的律师协会在律师管理体制中扮演着主要角色。在律师组织方面,联邦和州的律师协会没有隶属关系。除律师协会管理律师外,法院也管理律师,二者共同管理律师,并且在名义上,法院占有更重的分量。州律师协会是律师管理主体,其主要职责包括:主持每年2次的律师资格考试;对律师进行继续教育;对律师的举报进行调查,对不遵守职业道德的律师进行惩戒;修改、发展律师工作规则;协助立法和推荐律师开展业务活动。法院在律师管理体制中的职责包括:①颁发律师执照,扮演最后颁发律师执照的角色,执业资格审核仍由律师协会负责;②对律师适用惩戒,承担律师惩戒最后裁决职能,但只适用于暂停执业、取消资格等惩戒措施;③利用判例法,通过或创制有关律师执业的法规、规则,解释法律;④行使司法监督权管理律师,尤其针对律师渎职案件、藐视法庭案件、收费争议案件和利益冲突案件。[15]
在德国,律师虽然为自由职业,但律师协会必须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司法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律师协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特别是履行其职责的情况。德国联邦司法部部长对联邦律师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保证律师协会遵守律师守则,特别要保证律师在执行其职责时遵守法律;德国联邦律师协会主席将律师协会的工作报告送交联邦司法部部长,同时根据《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律师条例》,联邦律师协会、州律师协会都属于公共的法律团体组织,受联邦司法部长的指导和监督。[16]
在日本,律师职业伦理的监督与倡导主要是由律师协会负责,包括日本律师联合会与地方律师会。按照《日本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必须在日本律师联合会备置的律师名册中注册,律师应当经由他将入会的律师会,向日本律师联合会申请注册。地方律师会的目的是:鉴于律师及律师法人的使命和职务,为保持其品质,努力改善律师及律师法人的事务,对律师和律师法人进行指导、联系和监督。日本律师联合会的目的是:鉴于律师、律师法人的使命和职务,维护其品格,改善和提高律师及律师法人的事务,处理有关指导、联系和监督律师、律师法人和律师会的事务。[17]
有关法律职业伦理(第2版)的文章
各国律师职业伦理的基本要求与该国律师职业的历史发展密切相关,不同的国家,可能在赋予律师职业伦理的核心价值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④律师的行为应当遵循法律的要求,无论是为委托人提供职业服务,还是在律师业务或者律师个人事务中,均应如此。②律师不接受危及其职业独立性的约束。⑤律师不得代理相互冲突的利益。......
2023-08-04
在美国,美国律师协会《职业行为示范规则》规则1.6“信息的保密”第款对律师保密的例外情形进行了规定。律师有正当理由认为有导致死亡或者严重人身伤害的危险,为防止死亡或者伤害的发生,需要披露的,可以披露保密信息,但是不得披露超过要求的信息。②律师或者其合伙人、雇员受到指控时例外。律师为抗辩,可以披露保密信息,但不得披露超过要求的信息。此外,《德国律师执业规范》第2条第2款还规定了“法律要求或允许的例外”。......
2023-08-04
但事实上,律师的专业化使得司法行政机关很难在律师的职业范围内有效行使直接管理的职能。通过这些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的完善,为律师职业伦理的监督和引导提供一个良好的微观制度环境。......
2023-08-04
律师职业伦理与律师的职业类别密切相关,不同类别的律师在具体职业伦理规范上也存在略微的不同。在英国及许多英联邦国家或受英国司法制度影响较深的地区,律师的职业类别有“大小”之分,所谓的“大律师”,就是前文提到的“出庭律师”,而“小律师”则主要是指“事务律师”。在美国,律师的开业形式主要有三种:①私人开业。......
2023-08-04
从比较法的视野观之,律师的角色定位与每一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有关,并不存在统一的标准,即便是在同一个国家,不同时期对于律师的角色定位也会存在不同。在每一个社会,律师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律师是一个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熟悉人权知识、宪法责任、法律权利以及各类法律原则,他们指导社会成员通往更加守法的生活,避免在未来出现任何法律难题和法律争议。......
2023-08-04
因此,职业伦理规范以及行业纪律惩戒,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起到对律师的提醒和保护作用。而且,律师职业伦理规范与社会道德规范不同的是,它并非依靠公民内心的道德律,通过自律得以自动实现,而是依靠外在有形的强制力确保实现。因此,在执行效果上要远远高于普通的社会道德规范。......
2023-08-04
在美国,有关律师收费的管理结构比较复杂,混合了律师行业监管、尊重市场规律、个别立法和司法干预。如果律师要求预付其费用或支出,则该笔款项不得超出合理预估的费用范围及可能的支出范围。此外,律师无权订立“讨债分成协议”。根据《德国联邦律师报酬法》的规定,律师的报酬要以标的价值作为计费的基础,原则上,律师不得低于法定标准收费。有关律师报酬的必要事项,以会规规定。......
2023-08-04
[11]对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律师的监督,有的学者认为,中国证监会对“勤勉尽责”以及相关问题的认真阐释,呈现证券律师处罚的“准司法化”趋势,是值得高度肯定的制度发展,是中国证券市场走向依法治理的重大进步。[13]尽管目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律师的监督机制还存在很多争议,其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对律师的监督如何进行有效的衔接,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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