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西德),自由律师制度得以恢复,各地相继设立了独立的律师公会,1947年重新成立了德国律师协会。德国律师的职业区域相对自由,在一个联邦州获得法官资格,即可以在任何一个联邦州申请律师执业。德国律师协会属于具有自我管理性质的、公法上的团体法人,州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协会行使国家监督职能,监督的范围限于法律和章程的遵守情况,特别是律师协会对被委托事项的职责的履行情况。......
2023-08-04
日本在明治维新(1868年)之前,并没有现代意义的律师存在。1872年,日本开始向现代司法制度方向改革,仿效法国法制,公布了《司法职务定制》,承认民事诉讼代理制度,始有现代律师(辩护士)、公证人、司法代书前身的代言人、证言人、代书人的设置。1892年(明治25年),日本政府向帝国会议提出了辩护士法草案,并于1893年制定公布。这一时期日本律师制度的主要特点是:①律师仅限于在通常裁判所或特别裁判所(即法院)依法执行职务,至于诉讼外的其他法律事务(如鉴定、仲裁、诉外和解等)则不能参与。②取消执照制度,改为登录制度。③强制律师加入裁判所设立的律师会。
1933年(昭和8年),日本对律师法进行了修改,并于1936年开始实施。这一时期日本律师制度的主要特点是:①律师除了接受当事人委托在裁判所为诉讼行为外,还可以执行其他一般法律事务;②女性可以获得律师资格;③采用候补律师制度,通过律师考试,须经过类似法官、检察官的实务实习才能取得律师资格;④明文规定律师有保守秘密的权利。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的法律制度进行了很大的变革,律师法也进行了重新修订。这一时期日本律师制度的主要特点是:①明文规定律师的使命及职责;②律师协会不受行政机关监督,拥有高度自治权;③原则上,律师需要经过司法研修生毕业后,才能获得律师资格。
在日本,一直以来,要想成为律师、裁判官或检察官等法曹(法律专门职业人才),都必须通过司法考试,然后在最高裁判所管理下的司法研修所经过1年6个月的实务培训,并最终通过毕业考试。自政府的司法制度改革审议会2001年6月总结了意见书并递交给内阁总理大臣以来,包括对法曹培养制度进行根本性改革在内的重要的司法制度改革得到了推进。法曹培养制度改革的要点在于将专门职业大学院的法科大学院(Law School)作为法曹培养的核心机关来定位。法科大学院定期地接受第三人的评价,以确认其是否能够确保一定的水平。改革的结果是:2004年4月起,在全国各地设立了法科大学院并已开始授课。法科大学院的入学要件包括:必须参加全国同一实施的适合性考试(LSAT),之后参加各法科大学院实施的入学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学。法科大学院的学习课程原则上为3年,已在大学本科里修完法学课程的,可缩短到2年。完成法科大学院的课程的,可被授予法务博士(JD)的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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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西德),自由律师制度得以恢复,各地相继设立了独立的律师公会,1947年重新成立了德国律师协会。德国律师的职业区域相对自由,在一个联邦州获得法官资格,即可以在任何一个联邦州申请律师执业。德国律师协会属于具有自我管理性质的、公法上的团体法人,州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协会行使国家监督职能,监督的范围限于法律和章程的遵守情况,特别是律师协会对被委托事项的职责的履行情况。......
2023-08-04
英国的全称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由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四个部分组成,其中,苏格兰和北爱尔兰有自己独特的司法制度,本书所介绍的主要是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律师职业。[9]针对“多元化法律职业”这一目标,《法律服务法》提出创设替代性商业结构,在此之前,英国律师事务所都是由律师投资并管理,形成了难以打破的格局。......
2023-08-04
但是,在美国却没有哪一部法律或判例可以单独被称为“律师职业伦理”。制定《示范规则》的主要原因是,美国律师协会职业伦理委员会认为,《法典》冗赘不堪且漏洞百出。2018年5月10日,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批准了新的律师职业行为准则,该准则于2018年11月1日正式生效。《日本律师法》第一章“律师的使命与职务”、第四章“律师的权利与义务”、第八章“惩戒”都与律师职业伦理密切相关。......
2023-08-04
因此,有必要对美国律师协会的情况进行更为详细的介绍。这样,美国律师协会成为全美乃至全球最大的自愿性职业组织。通过促进所有人充分和平等参与美国律师协会、法律职业和司法系统来实现。顾名思义,事务律师协会主要由事务律师组成,出庭律师协会则由出庭律师组成。......
2023-08-04
但事实上,律师的专业化使得司法行政机关很难在律师的职业范围内有效行使直接管理的职能。通过这些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的完善,为律师职业伦理的监督和引导提供一个良好的微观制度环境。......
2023-08-04
各国律师职业伦理的基本要求与该国律师职业的历史发展密切相关,不同的国家,可能在赋予律师职业伦理的核心价值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④律师的行为应当遵循法律的要求,无论是为委托人提供职业服务,还是在律师业务或者律师个人事务中,均应如此。②律师不接受危及其职业独立性的约束。⑤律师不得代理相互冲突的利益。......
2023-08-04
律师职业伦理与律师的职业类别密切相关,不同类别的律师在具体职业伦理规范上也存在略微的不同。在英国及许多英联邦国家或受英国司法制度影响较深的地区,律师的职业类别有“大小”之分,所谓的“大律师”,就是前文提到的“出庭律师”,而“小律师”则主要是指“事务律师”。在美国,律师的开业形式主要有三种:①私人开业。......
2023-08-04
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伦理道德规范。具体来说,法律职业伦理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中与社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律职业伦理学是将伦理学原理应用于法律职业领域中的一门学科。法律职业责任是法律职业人员违反法律和道德规范所应承担的责任。......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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