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全国统一的仲裁员职业伦理规范。根据我国《仲裁法》第15条第2款之规定,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因此,有观点认为,我国应该对已有的各类仲裁员守则进行总结,由中国仲裁协会制定全国性的仲裁员职业伦理规范,这不仅是仲裁员行业发展的需求,也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法律意义。......
2023-08-04
2003年12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制定通过了《仲裁员行为考察规定》,并于2009年1月8日进行了修改。《仲裁员行为考察规定》共计16条,其制定的目的主要是加强仲裁员管理,保证仲裁员独立公正、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相比《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仲裁员行为考察规定》的规定更加具体,直接对仲裁员可能面临的职业伦理问题进行规定,并提供了指引。例如,《仲裁员行为考察规定》第11条规定:“仲裁员聘任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委员会有权将其解聘:①被法院定罪或因违反法律受到严重行政处罚的;②故意隐瞒应当回避的事实;③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审理案件;④不参加合议、调查2次或者一年内开庭迟到2次的;⑤一年内变更开庭时间2次的;或者一年内2次未预留足够开庭时间,导致案件不得不再次开庭的;⑥在案件审理中,有违仲裁员的公正立场的;⑦对案件审理严重迟延负有主要责任的;⑧向当事人透露本人看法或仲裁庭合议情况的;⑨违反仲裁员勤勉审慎义务,不认真阅卷,不熟悉案情,严重不负责任的;⑩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⑪私自会见当事人,接受当事人请客、馈赠或提供的其他利益的;⑫仲裁员代人打听案件情况、请客送礼、提供好处和利益的;⑬执意支持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和主张并/或坚决反对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和主张,不能说明理由的;⑭私下联络同案仲裁员,不顾事实和法律,人为制造多数意见,为当事人谋求不正当利益的;⑮未按照仲裁员培训规定参加仲裁员培训的;⑯在一个聘期内被警告2次的;⑰其他违反仲裁员守则,不宜继续担任仲裁员的情形。”
有关法律职业伦理(第2版)的文章
由此可见,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全国统一的仲裁员职业伦理规范。根据我国《仲裁法》第15条第2款之规定,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因此,有观点认为,我国应该对已有的各类仲裁员守则进行总结,由中国仲裁协会制定全国性的仲裁员职业伦理规范,这不仅是仲裁员行业发展的需求,也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法律意义。......
2023-08-04
候选仲裁员只有在确信自己能不怀偏袒地履行职责时,方可接受指定。为谋求指定仲裁员而与当事人接触,属不当行为。候选仲裁员应披露可能引起人们对其公正性和独立性产生正当疑虑的所有事实和情况。一旦发生接触,该仲裁员应将谈话的实质内容告诉另一方或几方当事人及仲裁员。仲裁庭的审议及裁决书本身的内容应永久保密,但当事人免除仲裁员这一义务时除外。......
2023-08-04
从上述学说可以看出,仲裁人与申请仲裁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确定仲裁人在仲裁活动中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基本根据,也是仲裁伦理的依据。社会冲突经常、大量的出现,不仅破坏了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与社会主体之间的祥和,而且使社会主体自身利益的实现受到极大的阻碍,因而,解决社会冲突便成为社会控制以致维持人类存续的重要方面。......
2023-08-04
法律职业责任是法律职业人员违反有关法律和道德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的总和。由于伦理规范和法律规范存在错综的关系,使得法律职业责任规范显得相对复杂。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根据《仲裁法》中仲裁员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两种情形的性质来看,仲裁员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是刑事责任。目前,我国尚未在仲裁立法中规定仲裁员的民事责任。......
2023-08-04
职务外活动,关系到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外在形象。避免公众对检察官公正执法和清正廉洁执法产生合理怀疑,避免对履行职责产生负面作用,避免对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41]此外,根据《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第44条之规定,检察官应该遵守外事礼仪,遵守国际惯例,尊重国格人格和风俗习惯,平等交往,热情大方,不卑不亢,维护国家形象。......
2023-08-04
2月24日,周A将20 000元律师代理费汇入周D的银行卡账户。3月中旬,投诉人周A提出解除与SHF律师的委托协议。SHF律师得知当事人已另聘其他律师担任辩护人出庭,在未按规定与当事人解除委托协议的情况下,以强行出庭的形式,在法庭上强迫委托人签订欠款协议并以由其他人担保的方式解除委托关系,引起众人围观,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律师职业形象。......
2023-08-04
[3]2003年,美国仲裁协会和美国律师协会对《商事争议中仲裁员的行为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并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宣布实施。仲裁员不仅对当事人负有一种责任,而且对仲裁程序本身负有责任,仲裁员必须遵守高尚的行为准则以维护程序的廉正和公平。仲裁员的伦理义务开始于接受任命之时,持续于程序的全过程。仲裁员不应把作出裁决的职责委托给任何其他人。......
2023-08-04
我国台湾地区仲裁协会于2000年11月份制定了“仲裁人伦理规范”,其目的是确保仲裁人的公正、客观及独立,并维护仲裁制度的公信力。仲裁人应亲自执行职务,不得委任他人代为处理。仲裁人不得因其家庭、社会及其他关系,影响其执行业务的公正、客观及独立性。[2]参见张聪聪:“论我国仲裁员职业规范的现状及改进”,载《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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