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由于各国法律制度与法律传统的不同,因而其法律职业互动又有不同的类型。[39]整体互动型、分业封闭型、部分互动型主要是从宏观上对世界各国法律职业互动的类型进行了总结。从微观上来看,具体到我国,法律职业互动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①法官与检察官之间的职业互动。③律师、公证员与法学教师之间的职业互动。这一政策的出台,将极大地促进我国法律职业的良性互动,进而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构。......
2023-08-04
关于法律职业良性互动的内涵,按照我国学者谭世贵教授的总结,所谓法律职业互动,应当是指各种法律职业之间的交流、流动与合作。其中,交流是指法律职业之间通过相互的交换、轮换,以达到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目的。例如,某地在法官与检察官之间进行交换或轮换,以达到相互了解、相互学习、提高素质的目的。流动是指一种法律职业人员流向另一种法律职业,如法官、检察官辞去公职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者到法学院担任法学教师。合作则是指法律职业之间在教学、培训、研究、挂职锻炼或其他相关工作上所给予的支持与协作,如高等法学院校与法律实务部门通过签订协议,互派人员在教学、培训、研究等方面提供支持与协作。[37]
喻中教授也认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构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目标,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一方面,有必要理性看待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的不同声音。法官、律师、学者在某些具体问题上看法不同,可能是一种正常现象。即使是一个合议庭,在3个或5个法官之间,针对同一个案件都会出现多种不同的意见,这是一种常态。因此,针对某个特定的法律问题,法官、律师、学者之间有一些分歧,是正常的,不必过于焦虑。相反,法官、律师、学者在任何问题上都有完全一致的观点,都只有一种声音,反而是一种令人意外的现象,未必代表了一种良好的法律职业生态。有鉴于此,在法官、律师、学者之间,保持某种张力,让他们分别以自己的立场展示一个法律问题可能牵涉到的不同侧面,也许有助于中国法治的走向,使其更加符合当代中国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应当把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的分歧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以保障共同体内部的理性商谈、理性对话。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如果偏激的声音、情绪化的表达、非理性的言论过度张扬,以至于理性的讨论异化成为相互之间的谩骂与人身攻击,那就滑向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发展演进的歧途。避免这样的歧途,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①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的对话伦理;②进一步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的体制化流动。如果一个法律人同时具备两种以上履历,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的裂痕就会越来越小。[38]
◆例2-5
某市律师协会与法院签订协议,选派10名实习律师到法院从事审判辅助工作6个月,法院为他们分别指定一名资深法官担任导师。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官与律师具有完全相同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
B.是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新途径
C.有助于加深律师和法官相互的了解和信任
D.是从律师中招录法官、充实法官队伍的一种方式
【解析】
选项A错误。法官和律师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分工不同,职能不同,具有不同的法律职业道德。选项B错误。本题中,实习律师被选入法院担任审判辅助工作,在资深法官的指导下实际参与审判,能够帮助实习律师培养法律思维和法律实务能力,了解法官审理案件的思维和推理过程,增进律师和法官之间的沟通交流,并不是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选项C正确。法官和律师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分工不同,履行的职能不同,所扮演的角色也会有所不同。本题中的10名实习律师,在资深法官的指导下,通过承担审判辅助工作,深入了解法官的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的一般过程,这一做法有助于加深律师和法官之间的了解与信任。选项D错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完善法官选任制度,初任法官首先到基层人民法院任职,上级法院法官原则上从基层法院遴选产生,法官不可能直接从律师中招取。
有关法律职业伦理(第2版)的文章
但由于各国法律制度与法律传统的不同,因而其法律职业互动又有不同的类型。[39]整体互动型、分业封闭型、部分互动型主要是从宏观上对世界各国法律职业互动的类型进行了总结。从微观上来看,具体到我国,法律职业互动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①法官与检察官之间的职业互动。③律师、公证员与法学教师之间的职业互动。这一政策的出台,将极大地促进我国法律职业的良性互动,进而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构。......
2023-08-04
有人认为,公益法律服务属于公益法范畴,而公益法的起源是“为弱者而战”。公益性是公益法律服务的首要衡量标准。综上所述,理论界关于公益法律服务的内涵是“众说纷纭”;而实务界对公益法律服务的探索也是“百花齐放”。为了能够进一步厘清公益法律服务的内涵,本书认为,公益法律服务必须具有伦理性、自觉性、无偿性、专业性四个特征:......
2023-08-04
一种观点认为,法律职业伦理与法律职业道德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我国著名法学家孙晓楼认为,法律职业伦理与法律职业道德存在实质与主观的区分。关于法律职业伦理的确切内涵,目前尚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还有学者认为,法律职业伦理是以法律职业道德为研究对象的,有关法律职业共同体从业的法律活动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职业信仰的科学。......
2023-08-04
关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构,目前学界观点各异,有的学者持比较乐观的态度,有的学者则显得相对悲观。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构又面临着一些令人困惑的问题。法律职业责任是法律职业人员违反有关法律职业人员的法律和道德所应承担的责任。法律职业人员在履行法律职业过程中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
2023-08-04
法律职业伦理是法律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伦理道德规范。具体来说,法律职业伦理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中与社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律职业伦理学是将伦理学原理应用于法律职业领域中的一门学科。法律职业责任是法律职业人员违反法律和道德规范所应承担的责任。......
2023-08-04
明确了职业伦理的性质与特征后,我们还必须对职业伦理的建构有所了解,它有助于我们认清职业伦理所具备的功能价值。通过每个人道德的树立,建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是提升伦理的根本。[15]参见张志铭、徐媛媛:“对我国检察官职业伦理的初步认识”,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3年第5期。[30]参见罗国杰、魏英敏主编:《中国伦理学百科全书——职业伦理学卷》,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页。......
2023-08-04
所谓的法官职业伦理,是指审判人员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所应具备的优良的道德品质,以及在调处各种社会关系时所应遵循的优良的道德规范的总和。当法官未职业化时,司法伦理所关注的道德主体仅仅是个体,其忽略了法官职业共同体这样一个道德主体。这也推动了对法官责任的认定和规范,应当实现从法官责任向法官职业伦理的转变。......
2023-08-04
对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界定,学界并无统一共识。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最大意义在于形成一种建立在共同知识训练背景基础上的共同的知识体系、思维方式以及由此而上升形成的更高级的共同的理念、共同的价值追求甚至共同的信仰。宪法具有最高效力,任何法律不得违背宪法。......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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