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法律职业良性互动的内涵-《法律职业伦理(第2版)》成果输出

法律职业良性互动的内涵-《法律职业伦理(第2版)》成果输出

【摘要】:关于法律职业良性互动的内涵,按照我国学者谭世贵教授的总结,所谓法律职业互动,应当是指各种法律职业之间的交流、流动与合作。其中,交流是指法律职业之间通过相互的交换、轮换,以达到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目的。另一方面,应当把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的分歧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以保障共同体内部的理性商谈、理性对话。如果一个法律人同时具备两种以上履历,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的裂痕就会越来越小。

关于法律职业良性互动的内涵,按照我国学者谭世贵教授的总结,所谓法律职业互动,应当是指各种法律职业之间的交流、流动与合作。其中,交流是指法律职业之间通过相互的交换、轮换,以达到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目的。例如,某地在法官检察官之间进行交换或轮换,以达到相互了解、相互学习、提高素质的目的。流动是指一种法律职业人员流向另一种法律职业,如法官、检察官辞去公职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者到法学院担任法学教师。合作则是指法律职业之间在教学、培训、研究、挂职锻炼或其他相关工作上所给予的支持与协作,如高等法学院校与法律实务部门通过签订协议,互派人员在教学、培训、研究等方面提供支持与协作。[37]

喻中教授也认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构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目标,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一方面,有必要理性看待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的不同声音。法官、律师、学者在某些具体问题上看法不同,可能是一种正常现象。即使是一个合议庭,在3个或5个法官之间,针对同一个案件都会出现多种不同的意见,这是一种常态。因此,针对某个特定的法律问题,法官、律师、学者之间有一些分歧,是正常的,不必过于焦虑。相反,法官、律师、学者在任何问题上都有完全一致的观点,都只有一种声音,反而是一种令人意外的现象,未必代表了一种良好的法律职业生态。有鉴于此,在法官、律师、学者之间,保持某种张力,让他们分别以自己的立场展示一个法律问题可能牵涉到的不同侧面,也许有助于中国法治的走向,使其更加符合当代中国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应当把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的分歧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以保障共同体内部的理性商谈、理性对话。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如果偏激的声音、情绪化的表达、非理性的言论过度张扬,以至于理性的讨论异化成为相互之间的谩骂与人身攻击,那就滑向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发展演进的歧途。避免这样的歧途,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①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的对话伦理;②进一步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的体制化流动。如果一个法律人同时具备两种以上履历,法律职业共同体内部的裂痕就会越来越小。[38]

◆例2-5

某市律师协会法院签订协议,选派10名实习律师到法院从事审判辅助工作6个月,法院为他们分别指定一名资深法官担任导师。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官与律师具有完全相同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

B.是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新途径

C.有助于加深律师和法官相互的了解和信任

D.是从律师中招录法官、充实法官队伍的一种方式

【解析】

选项A错误。法官和律师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分工不同,职能不同,具有不同的法律职业道德。选项B错误。本题中,实习律师被选入法院担任审判辅助工作,在资深法官的指导下实际参与审判,能够帮助实习律师培养法律思维和法律实务能力,了解法官审理案件的思维和推理过程,增进律师和法官之间的沟通交流,并不是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选项C正确。法官和律师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分工不同,履行的职能不同,所扮演的角色也会有所不同。本题中的10名实习律师,在资深法官的指导下,通过承担审判辅助工作,深入了解法官的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的一般过程,这一做法有助于加深律师和法官之间的了解与信任。选项D错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完善法官选任制度,初任法官首先到基层人民法院任职,上级法院法官原则上从基层法院遴选产生,法官不可能直接从律师中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