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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小组合作学习时教师评价不到位

【摘要】:但是教师为主体的评价可能只能反映出教师观察到的学生的学习状态,而教师在开展小组合作学习的过程中,由于学生人数多,学生合作交流时间有限,导致教师不能够关注到每位学生,自然也不能关注到每位同学真正的学习状态,也就不能关注到各个小组的讨论状态,从而无法了解学生内心真正的想法。

(一)重个人轻群体

根据课堂观察的结果我们发现,多数教师是先规定好由小组推荐一人汇报,当汇报总结的时候,教师在各小组随机抽取同学汇报各小组的情况。经过学生访谈和课堂观察我们发现,这些被抽取到进行汇报交流的学生是教师平时比较关注的学生。因为这些学生学习基础中等,所以教师希望在课堂中多给予这些学生机会,让他们学会表达,如果这些学生都已经明白了,那么表明这节课的教学目标达到了。同时,教师会对这些同学个人的表现做出评价,而不是评价小组整体。这些学生不仅是在汇报交流阶段经常被教师抽取做汇报总结,也是小组合作交流的过程中教师比较关注的学生。可以看出,教师在重视学习基础中等的学生的同时,对其他学生在小组合作学习中的表现有所忽视,有的学生可能准备好了要汇报,但是教师却仍然抽取所关注的学生,长此以往,可能会挫伤这些学生的积极性。而学习基础不太好的学生经常没有发言与汇报总结的机会,这些学生就越会被边缘化,从而不能参与到小组讨论中,导致两极分化。所以,教师应在重点关注学习基础中等学生的基础上,也给予其他同学一定的汇报总结机会,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评价。

(二)重结果轻过程

教师评价小组合作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小组合作学习的过程,但是根据课堂观察发现,教师评价的内容主要关注的是小组合作学习的结果,甚至有时候不评价小组合作学习。当然,教师也会给予学生一定的精神鼓励,可见教师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内驱力,并且多数教师可能做到的是在小组合作学习过程中的质性评价,评价的内容主要是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对于学生的合作技能、小组之间的交流方式、组长的组织方式、组员人际关系的协调、课堂秩序的维持等方面关注较少。

传统教学中的教学目标主要是学术性目标,即学生要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而小组合作学习的教学目标除了学术性目标之外,还要渗透合作目标,如对学生合作技能的评价、情感态度的评价,这些都是小组合作学习过程评价。可见,重视小组合作学习的结果只会让学生一味地追求结果的准确,而忽视了学生在小组合作学习过程中数学能力的发展。

(三)评价主体单一

教师的评价方式多种多样,但是主要集中于教师评价小组、组间互评和教师评价个人,可见以教师为主体的评价较多。但是教师为主体的评价可能只能反映出教师观察到的学生的学习状态,而教师在开展小组合作学习的过程中,由于学生人数多,学生合作交流时间有限,导致教师不能够关注到每位学生,自然也不能关注到每位同学真正的学习状态,也就不能关注到各个小组的讨论状态,从而无法了解学生内心真正的想法。所以,如果让学生作为评价主体,可能学生从自身角度出发会更清楚地反思小组合作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学生与学生之间也比较了解,生生互评或者组与组之间的评价也能更真实地反映出学生合作交流的状态,从而促进学生反思,让学生在下一次交流中更深入地参与。

当然,以上这些问题的出现很可能与教师没有合作的经验有关。如果学校组织教师们通过小组合作学习完成任务,那么教师作为小组合作学习的经历者,或许能体会到课堂中学生的讨论状态,从而找到一些教学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