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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田赋比重下降对州县财政的影响

【摘要】:田赋的收取以土地的生产力为限制。田赋负担沉重,一旦财政清查的负担转嫁到缴纳赋税的熟田田亩之上,垦种田地即无法温饱。即使清代对聚众冲击官府处以极重惩罚,也无法阻止清查带来的闹事。在民变的威胁下,与其和州县争夺田赋收入,不如转向其他商业性税收。表9为王业键估计的清代田赋占赋税中的比重,田赋由乾隆年间的73%下降至宣统年间的35.1%。

田赋的收取以土地的生产力为限制。清代一直以轻徭薄赋自我标榜,但在正额外田赋附加的存在下,实际的农业负担几乎已经达到了土地的极限。嘉兴县士绅金蓉镜计算当地一亩田地的支出与收入见表7、表8:

表7 嘉兴县田地收支

资料来源:金蓉镜:《均赋余议》,嘉兴振新社民国六年刻本

计算耕作一亩田地,实际却亏损银2元有余,只能用丝织业弥补种植土地的亏损。因而田地被抛荒,或农户拒缴田租,佃农和业主两受其害。嘉兴田地种植桑树才能稍有盈余。

表8 嘉兴桑地支出

资料来源:金蓉镜:《均赋余议》,嘉兴振新社民国六年刻本

桑田每亩可出桑叶5担,收入10元,如表8所示,扣除支出税粮后盈余0.5元。用桑地的微薄盈利弥补耕地的亏损,可见农业的艰难。田赋负担沉重,一旦财政清查的负担转嫁到缴纳赋税的熟田田亩之上,垦种田地即无法温饱。因此,“按亩伸粮”与“摊荒作熟”举动一经提出,即引发民变。即使清代对聚众冲击官府处以极重惩罚,也无法阻止清查带来的闹事。在民变的威胁下,与其和州县争夺田赋收入,不如转向其他商业性税收。表9为王业键估计的清代田赋占赋税中的比重,田赋由乾隆年间的73%下降至宣统年间的35.1%。浙江设立的海关税、厘金、各种各样的杂税收入增长率都远高于田赋。商品税更容易随着物价的增长而增长,且不受土地原额政策的限制。

表9 清朝赋税结构的变化[56]

[1]李之芳:《请蠲免被兵地方钱粮第三疏》,载《李文襄公奏疏与文移》,《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3辑,大通书局1984年版,第334页。

[2]《世祖实录》卷四十三,顺治六年四月壬子。

[3]《户部尚书葛达洪题请严款各督抚力行垦荒禁革弊端本》,转引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顺治年间有关垦荒劝耕的题奏本章》,《历史档案》1981年第2期,第17页。

[4]《世祖实录》卷四十五,顺治十四年四月壬午。

[5]顺治十五年十一月缪正心题本,载《地丁题本·山东(四)》。转引自彭雨新《清代土地开垦史》,农业出版社1990年版,第38页。

[6]《世祖实录》卷四十六,顺治十五年九月乙卯。

[7]张懋熺:《请定经制以清积蠹疏》,《皇清奏议》卷二,光绪二十八年(1902)刊本。

[8]《清史稿》卷一百二十一《食货二》。

[9]雍正朝《浙江通志》卷七十六《蠲恤二》。

[10]《世祖实录》卷三十,顺治四年二月癸未。

[11]王业键:《清代田赋刍论(1750—1911)》,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2页。

[12]康熙《嘉兴县志》卷三《贡赋志·土田》。

[13]光绪《重修嘉善县志》卷十《食货志二·土田》。

[14]光绪《桐乡县志》卷六《食货上·地亩》。

[15]光绪《石门县志》卷三《食货志·田赋》。

[16]康熙《海盐县志补遗》卷一。

[17]光绪《平湖县志》卷六《食货上·田赋》。

[18]杨雍建:《请停丈量以苏民困疏》,载贺长龄、魏源编《皇朝经世文编》卷三十一,道光七年(1827)刊本。

[19]曹树基:《太平天国战争对浙江人口的影响》,《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5期,第33-44页;曹树基:《中国人口史》第5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02-113页。另有学者依据梁方仲的《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得出清代中期浙江人口年均增长率为9.92‰(参见叶建华:《论清代浙江的人口问题》,《浙江学刊》1999年第2期,第152-159页),但梁书中统计数据为“人丁”,在清代仅为纳税单位,并不反映人口数或男丁数。

[20]转引自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05页。

[21]洪亮吉:《生计篇》,《清代诗文集汇编》第41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380页;“在南方需用农田亩的生产,方能养一人”,“据美国贝克氏的估计……南方需2.5英亩(折合15.2亩)……可维持一家五口最低的生活”。罗尔纲:《太平天国革命前的人口压迫问题》,《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第8卷第1期(1949年1月),第38页。

[22]康熙《大清会典》卷20《户部·赋役一·奏报》。

[23]康熙《大清会典》卷20《户部·赋役一·奏报》。

[24]乾隆《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35《户部·田赋二》。

[25]乾隆《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35《户部·田赋二》。

[26]光绪《钦定大清会典》卷17《户部·尚书侍郎执掌五》。

[27]张鉴:《雷塘庵主弟子记》卷2,第8页。

[28]《晓谕土客示》,《申报》1882年6月5日。

[29]《清实录》卷239,康熙四十八年九月己酉。

[30]《清实录》卷245,康熙五十年二月戊辰。

[31]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二》卷六百零三《刑部二十·户律田宅·盗卖田宅》。

[32]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二》卷六百零三《刑部二十·户律田宅·盗卖田宅》。

[33]《来札照登》,《申报》1880年5月31日。

[34]谭钟麟:《谭文勤公(钟麟)奏稿》卷七《各属荒熟田地开单奏报片》,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3辑,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第403页。

[35]《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京报全录》,《申报》1873年2月15日。

[36]《光绪五年正月初十日十一日京报全录》,《申报》1879年2月26日。

[37]谭钟麟:《谭文勤公(钟麟)奏稿》卷七《复陈浙省查荒情形折》,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3辑,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第430页。

[38]同治湖州府志》卷十八《舆地略》。

[39]《论余杭客民猝至势实可危》,《申报》1879年1月15日。

[40]《理财仍归本于钱漕论》,《申报》1880年3月19日。

[41]《论嘉属乡人抗勘荒田案》,《申报》1880年5月10日。

[42]《嘉湖两属勘荒清粮情形不同说》,《申报》1880年5月14日。

[43]《原杭湖属客民滋事之由》,《申报》1881年5月16日。

[44]《详述湖州费村被抢事》,《申报》1878年10月7日。

[45]金蓉镜:《嘉兴士绅请求减征银米呈内阁财政部稿》,《均赋余议》,第18页。

[46]《来札照登》,《申报》1880年5月31日。

[47]《来札照登》,《申报》1880年5月31日。

[48]乾隆《杭州府志》卷四十五《赋税一》。

[49]蒋良骐:《东华录》卷九,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39页。

[50]民国《广德县志》卷六《法制略》。

[51]汪辉祖:《汪辉祖自定年谱》,台湾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09页。

[52]《清朝文献通考》卷42《国用》。

[53]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261《户部·俸饷·外官养廉一》。

[54]《浙江财政说明书·岁入门·收款·杂款》,载《清末民国财政史料辑刊》第10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7年版,第18页。

[55]周健:《陋规与清嘉道之际的地方财政》,《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75期(2012年3月),第124页。

[56]王业键:《清代田赋刍论(1750—1911)》,第1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