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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摊荒:太平天国时期困境及调适

【摘要】:嘉兴府于太平天国末期被太平军控制三年,战乱中人口流失,土地荒芜,无力负担赋税。在蠲免两年粮赋后,办理升科,将荒田转入缴纳正赋的熟田行列。三月初八日,谭钟麟委派候补道王荫樾与县丞邹增隽、戴兴之等前往嘉兴府勘察荒产,据报载他们此行已奉谭钟麟之饬令,必须严加丈量履勘,以杜绝民间并占荒田将熟田隐匿不报的恶行,并完成将嘉兴县荒田的百分之九十五六登记入粮册,交纳田赋。

嘉兴府位于浙江东北部,东滨南海,西临太湖,连接浙江省城杭州与江苏、上海桐乡、秀水两县地处嘉兴府西部,与湖州相接,区域内平原广阔,运河众多,水陆交通之处难以防守。在太平天国战乱后期太平军进攻浙西时,桐乡、秀水一带曾经几度易手。

嘉兴于咸丰十年(1860)被太平军占领,同治三年(1864)清军又攻克嘉兴,在双方的攻守中,战火遍及全府,嘉兴城西部的秀水至桐乡一带受灾严重。咸丰十年,李秀成认为天京距大多地区“俱五六千里之遥,惟东距苏、杭、上海,不及千里之远,厚薄之势既殊,而乘胜下取,其功易成”[29],洪仁玕遂命其攻打苏浙。四月二十六日,李秀成克嘉兴,知府张玉藻及知县以下弃城逃亡。[30]清军由已革广西提督张玉良等分兵三路反攻嘉兴,围嘉兴城两月之久。[31]五月初三日起清军与太平军相持对击,日夜无休。太平军三次出击濮院镇,均被民团击退,又在陡亹一带焚烧抢掠。张玉良收集江南溃勇二万五千余人,初七日暂驻石门县,计划由嘉兴西侧双桥、陡门一带攻城。[32]总兵吴再升进扎陡门,马德昭驻扎牟家营。[33]五月十七日太平军乘夜由新塍袭击陡门,被清军伏击,张玉良乘势追击,夺取新塍至嘉兴小西门一带太平军设置的关卡,“共计毙贼七八千名,生擒五百二十名”[34],二十六日逼近嘉兴城西门城垣。六月间两军几番交战,张玉良曾于六月二十九日“轰倒城墙五丈”,仍未攻下。[35]双方相持至七月十九日,李秀成所领太平军自上海撤回援助嘉兴,此时张玉良所领清军已轰破嘉兴南门垛口。[36]李秀成军至后,与张玉良军血战五日,至七月二十三日,清军不支,溃退石门。[37]太平军乘势攻占嘉兴府下各县,七月二十四日攻占石门,二十六日攻占桐乡,八月初四日再占嘉善,初五日再占平湖,至此嘉兴府几乎全部为太平天国所控制。[38]

清军攻克浙江时,以嘉兴为浙西杭州倚靠的肥腴之地,而嘉兴西部的桐乡又为杭州进入嘉兴并连接浙西的军事要道,“必先下此城始可分取嘉兴、石门等处”[39],为左宗棠所率浙军、与湖州太平军激战之处。同治三年(1864)正月初二日,蒋益澧令太平军降将蔡元吉率浙军夜袭桐乡,被何培章所率太平军阻拦,次日蒋益澧军围桐乡城。初六日何培章请降,初八日清军入桐乡城,并驻守双桥、乌镇浙西往来要道。[40]此时李鸿章所率淮军加强了对嘉兴城东部的攻势,连破嘉兴东北门外太平军守垒。[41]湖州太平军黄文金等为缓解嘉兴之围,屡次进军新塍等处,蒋益澧遣杨道恰援助桐乡,又将围攻嘉兴的两支军队撤回桐乡驻守。二月初七日后,太平军自陡亹架浮桥潜渡失败,又合大股军队自乌镇、三里街、陡亹、双桥等处进攻桐乡西门,浙军毙太平军二千余人,生擒百余人。十六日李远继等趁清军防御工事未成,率太平军万余人又来,与浙军鏖战三时,清军于太平军后纵火夹击,斩三百余人,淹毙四百余人。浙军十七、十八二日攻克陡亹,十九日后与湖州太平军在乌镇对峙。[42]二月十八日,淮军攻克嘉兴府城,二十一日又乘胜攻入黄文金占据的新塍、四亭子一带。[43]黄文金军由乌镇退回湖州。

嘉兴府于太平天国末期被太平军控制三年,战乱中人口流失,土地荒芜,无力负担赋税。战后清廷对嘉兴府地区赋税大量蠲免,并开始筹划制定减赋定章。

官员希望通过招垦来促进战乱后的经济恢复,并制定蠲免开垦荒田前两年税赋的政策以鼓励。在蠲免两年粮赋后,办理升科,将荒田转入缴纳正赋的熟田行列。光绪六年,浙江巡抚谭钟麟委员至嘉兴县“清理荒熟,按亩编查,其客垦户亩另立清册”[44],不意闹出一场大风波。

浙江巡抚谭钟麟收到浙江各县清查荒产的报告后,对嘉兴一县尤为不满,认定该县“禀报含糊,并无荒册呈送,仅以刻板甘结”[45]。光绪六年二月,谭钟麟提库书刘秉文到省发臬司讯究,刘秉文供出嘉兴县尚有熟田数万余亩未曾具报。三月初八日,谭钟麟委派候补道王荫樾与县丞邹增隽、戴兴之等前往嘉兴府勘察荒产,据报载他们此行已奉谭钟麟之饬令,必须严加丈量履勘,以杜绝民间并占荒田将熟田隐匿不报的恶行,并完成将嘉兴县荒田的百分之九十五六登记入粮册,交纳田赋。[46]

委员三人到嘉兴县之后,嘉兴知府许瑶光安排至宏文馆居住,并呈交庄地全图,刻数方木戳,请委员在勘察核实后加盖戳章。但十六日至二十一日,王荫樾等委员并未下乡,只是命嘉兴县知县廖安之传集庄书65名,在宏文馆听候询问。王荫樾会讯间喝打庄书,常熬问至四更,要求将开报的有主荒产全部征粮,并在无主荒产中酌情增加熟产,逼迫庄书出具具结承粮,一旦庄书不敢具结,就要求县令将其解至省府问讯。[47]最终定下有主荒田中大约89.2%列入熟产,办理升科;无主荒产则为2%。嘉兴县有主荒田与无主荒田的亩分,嘉兴知县廖安之认为原有报荒册未必确实,之前申报的熟产不过占荒田总额的86%左右,现在所定升科数量过多,应由委员亲自下乡细访严查,以查勘为实。于是他在二十二至二十三两日预备船只,请委员下乡诣勘,但王荫樾以身体抱恙,拖延不行。[48]嘉兴知府许瑶光在之后向浙江巡抚谭钟麟的禀呈中言,这几日他先后与王荫樾见面五次,王荫樾均拒言如何清查荒产。

嘉兴府客荒征簿上载有的太平天国战乱之后4.5万余亩荒田中,有主荒田2.1万余亩,无主荒田2.3万余亩。可见有主荒产与无主荒产的亩分大致相当,这也在26年后清廷大员端方办理浙江荒产的材料中得到证实,[49]而嘉兴县此次有主荒产的增熟亩分远高于无主荒产。很明显,省级官员迫于国家田赋方面的财政需求大力办理增熟升科,但并不愿过分触碰县级地方官员利益所在的无主荒产,只能默认县级官员对于客民收租的权力,转而针对土著利益所在的有主荒产办理清查。但不期增加熟田举措引起小户乡民的恐慌,担心一旦增熟,粮额又将平分至原有熟田下,于是引发之后的请勘闹事。

荒田升科的额度定下后,有主荒产均需承粮的消息迅速传播至乡间。三月二十四日起,有乡民到宏文馆请委员下乡勘察。乡间流言二十二至二十四日有人雇请有名戏班在城隍庙做三天戏文,猜测为不肖之徒聚众筹备闹事。[50]至二十五日,庄保、业佃在内的乡民已聚集达两三千人到县,均手执箍香,请求下乡勘荒。起初乡民人数尚少,邹增隽、戴兴之二委员以道台王荫樾抱病,病愈即行亲勘理由敷衍,后直接不予理会,闭门不出。之后第二波人数较多的乡民赶到,冲击大门,乃至门格损坏,二委员遂命随丁以马鞭挝击和兵刃恐吓方式驱逐乡民,不料反而激起众怒,厅内大轿被打碎,戴兴之头被打伤。乡民高声喧嚷,认为委员既然是为勘察荒地而来,应请其到荒地实际踏勘。此次前来请勘的乡民多为嘉兴县荒产较多的海盐、塘余、贤埭一带之民,遂拽拉推搡邹增隽与戴兴之至嘉兴县城南门外。第三波人数更多的乡民又至,抓住王荫樾,逼迫其同往南门。

尽管乡民自二十四日起已开始在宏文馆聚集,但嘉兴地方官员未有任何行动。二十五日邹、戴二人被乡民围拥时,情况近于无法控制,嘉兴知府许瑶光与秀水县令黄兆槐得知事态严重,飞马率兵出署解围。黄兆槐先到宏文馆附近,附近小巷已被前来请勘的乡民塞满,人多拥挤,无法继续前行。乡民将黄兆槐误认作嘉兴县令廖安之,将黄兆槐道旗扯碎。黄兆槐绕行进入宏文馆东侧的嘉兴县署,协同知县廖安之,至鼓楼前与许瑶光汇合,三人一同前往闹事场所。至距离宏文馆半里的邀仓弄前遇见被随从丁兵搀扶行走的王荫樾,许瑶光安排其在附近官宦人家房内暂时休息。嘉兴副将侯定贵又派人将南门外乡民驱散,将两委员邹增隽、戴兴之护送至城内,并拿获当时在城外的乡民共11名,押解至县署,之后解送省府。此后嘉兴南门外铺户同时关闭,南城门也暂时关闭。[51]经廖安之检查,王、邹、戴三人各有受伤,以王荫樾伤情最重。许瑶光也在追赶过程中坠马受伤。[52]宏文馆门窗什物在乡民拥挤推搡中多有损坏,但委员的行李并未遗失。王荫樾深感受辱,忿恨难忍,许瑶光提出两个暂时安置方案,一是移住嘉兴府署,二是水师管官卢成金护送其移住古井庵,王荫樾均不同意。直至二十九日安排炮船,请军门新造的长龙巡河船来到,王荫樾才乘轿出城,嘉兴满城文武官员送别。

乡民围殴省府委员,巡抚谭钟麟听闻后判定为民变,飞札楚军中二营派兵围剿。四月初三日,驻扎馒头山的八百余名楚军奉檄调赴嘉兴。军队尚未进城,许瑶光禀告乡民已经解散,不应张皇其事以至于乡民再次聚集,酿成大祸。[53]《申报》登载文章,论嘉兴风俗懦良,本不至于生事,若派兵进入,导致乡民与军队相斗,反会激成祸变。[54]此外,丁忧在籍的秀水人张豫立恰在杭州,向谭钟麟保证嘉兴乡民不生变乱,请停止用兵。谭钟麟兵符已下,于是借口军队改为巡视乍浦海防,过嘉兴县城而归。[55]闹事一案初步平息。

乡民闹事,犯下聚众围堵官署、殴打官员等罪行,无疑是专制社会的大忌。《申报》对此事反应很快,从迅速刊登的几篇评论中,或许可以看到当时文人士绅尝试发动社会舆论影响事件的最后处理。

先期刊登的文章论以巡抚早期准备不足,其后举措不当。在尚未将查荒章程晓谕各乡时,即派委员下乡查荒,实为不妥之举,易令百姓生疑。查荒本有晓谕乡民,由乡民自行报荒升科一类轻便的政策,应严格督促下级官吏执行,而委派候补道员及同知等官员至当地查勘实属过分之举,百姓因之生疑,以为所定升科粮额必然有意苛求,产生恐慌。[56]嘉兴一府办理升科只需明白示谕乡民,将原有向地方官吏缴纳地租的荒田转入缴纳正赋即可,为安抚乡民情绪,案件处理也只需惩罚为首一二人,点到为止。[57]

其次认为委员在处理乡民跪香时简单粗暴,导致乡民激怒。报纸舆论认为嘉兴闹事多应归罪于查荒委员,“实由于官而不由于民”[58]。先是委员在乡民执香跪求时未能耐心陈述浙抚查荒意旨,并虚心向耆老询问政策难行之处,反将乡民请求置之不理,继之施加武力,激怒舆情,直至被群围殴打,原因无非是委员未能慎重斟酌人情。嘉兴多年未办理升科,骤然开办清查荒田,必须开诚布公,务必使乡民对政策心服口服。升科一议需对当地情形详加分别,或一地荒芜甚重,或一地开荒未成,都应详细查明,而王荫樾等一概以升科办理,不当之举激成民变,办理查荒的官员不应免其责任。王荫樾官至道员,见乡民执香跪请,竟不收其禀状了解冤抑,反而自取其辱,扑打驱赶乡民,“如此不学无术,岂非咎有应得”[59]。又评论虽然乡民劫官,实则不过请委员尽其应做之事,到地丈勘而已,若再行惩办庄书、地保等人,违背民意,则可能乡民违抗县官,夺回地保,推溺差役,再酿巨案等前车之鉴。[60]

其后,《申报》文章论及嘉兴荒田升科情况。嘉兴、秀水两县绅士很多是生员出身或生意人捐职获得,“名为绅士,而实则鱼肉乡里之辈,于是官绅胥吏通同一气,牢不可破”[61]。以熟报荒之事均为此类不肖绅士所为,也是针对势单力薄的普通平民。董事、庄司、地保三令五申如果乡民隐匿不报,丈量查出时将会按律充公,所以乡民断然不敢不以实数呈报。同治末年以来,各地办理升科,实际田赋并不由升入熟田的荒田付给,而是直接摊派在已有熟田之上。土民本就要承担熟田应缴纳的田赋,还由于升科摊派,已在实际的田赋之上被多征收二三成粮赋。此次乡民听闻王荫樾等委员定下又要增加十余万亩熟田,如果继续摊派在已有熟田之下则必然无法承受,遂至县跪香求委员下乡勘察。升科的前提是有切实荒熟田地登记,有真实的田亩图册,只定升科田数,最终不免大部分摊派给平民小户。王荫樾等人当然清楚民间田土匿报的方式,只是对他们而言,清粮时只要增加熟田亩分即可,让庄书督促乡民完纳钱粮就可完成任务,不料却激发民变。[62]

与长兴县“按亩伸粮”情况相似,即使存在未报垦熟荒田的情况,因“摊荒入熟”受损的并非垦种荒田的客民,反而是拥有熟田的土著。尽管《申报》明确偏向乡民,指责委员,声明“本报曲谅夫民,而来稿于民之中分出等差,其最苦者为平民;本报归咎于官,而来稿于官之中示以区别,其罪大者为委员”[63],但谭钟麟认为《申报》刊登言论不过是庄书等胥吏伙同文人,借舆论用以脱罪,痛骂他们以“知不免于罪,于是四播谣言,百端氛制,甚且禀牍未达于臣辕,禀稿先登诸《申报》”[64]。谭钟麟奏折中描述事件为:

嘉兴委员提讯庄书,辙敢邀集多人,毁辱官长,与劣生挟嫌聚众入城,抄毁衙署。[65]

上谕要求谭钟麟捉拿案犯,保证清查的有效进行:

此等刁风断不可长。著谭钟麟即饬分委各员,密拿首要各犯,解省讯办,如敢抗违,即行从严惩办,以儆效尤,务将各属荒熟分数彻底清查。力图垦复,杜欺隐之祸,祛中饱之弊,期于国课民生两有裨益。[66]

谭钟麟审问拿获11人,其中8名乡民对执香跪请勘荒一事毫不知情,或许仅是当时路过南门的乡民,当即开释。[67]另外3人则供出是庄书、地保邀结他们入城。谭钟麟派人抓获所供庄书王三悌,王三悌又供出邀集他的地保徐永源,但徐永源逃匿在外,案件主使的线索中断。于是又要求乡民供出隐匿田亩最多的士绅,经查证均非滋事之人,免于追究。[68]案件直至谭钟麟卸任,陈士杰接任浙江巡抚后才结束。最终为处罚案犯12名,其中庄书2人、圩长5人、地保1人、乡民4人,定庄书王陆沅为主犯。官方将庄书胥吏作为嘉兴闹事的策划者,结语:“王陆沅因担心查荒受责,起意纠集众人跪香求勘,挟制委员,于是与另一名庄书商量,辗转纠集多人,前赴该道公寓求勘。”[69]一场人数众多的闹事以处罚十几人结束。

六月十三日,谭钟麟罢免许瑶光嘉兴知府官职,挂牌另委。许瑶光自同治二年(1863)起任嘉兴知府,至此17年,基业深厚,次日即有嘉兴耆民叩府求留任,嘉兴七县士绅六月二十七日至七月初二日于烟雨楼设宴饯行。他在七月初三日乘船出嘉兴,百姓一路彩船香花相送,初五日到半山,又有五艘炮船前来护送。[70]

许瑶光适才罢官,七月初四日,御史邓承修弹劾谭钟麟办理荒熟田亩清查过于操切,所派道员王荫樾到县后就声称巡抚有摊荒作熟之谕令,以至于在嘉兴造成百姓人心惶惶,并在妇孺入城跪求履勘时,反以马鞭、刀械威吓。奏折言道:

奉查嘉兴府属之道员王荫樾,到县后即声言抚宪面谕,不准下乡查勘,惟日坐官寓,严讯庄书,逼勒具结,多认分数。百姓初闻抚宪摊荒作熟之谕,已觉惊疑。又见委员到县,并不履勘荒熟情形,群情惶惑,携带妇孺,纷纷入城跪求履勘。该员又不明白晓谕,反令随员跟役执持马鞭刀械威吓,至激众怒,登时将委员拥出。在百姓情急呼号,事起仓促,而委员之办理乖谬,咎实难辞。乃事后委员则未闻参处,惟闻省札严提嘉兴滋事之人,差役四出查拿,势同瓜蔓,南乡十数乡村闻风逃避。而王荫樾不知愧耻,尚屡次禀催,冀为泄忿。现闻抚臣已将该员逼勒认熟之结,盖印、发县,照册征粮。此外各属盖不查勘,但令多加分数,以求足额。官吏冀免获咎,计无所施,势不至勒荒为熟不止。

伏思清查云者,必待查而后能清,未有不查而能清者。遍查或有所难,抽查即可立见。至以荒粮摊入熟田,朝廷从无此政体。该抚臣大张晓谕,开属下以掊克之端,以致嘉、湖、杭州之案,皆由此而起。操切如此,岂朝廷裕课恤民之意哉?夫查荒必须履勘,该抚岂有不知?意谓百姓复业已久,真荒者少,捏荒者多,故作此办法,以期速效耳。不知百分之熟,一分之荒,查之而豁荒征熟,民亦无辞;不查而摊荒入熟,名亦不正。臣观民情危迫如此,真荒当亦不少。封疆大吏苟能率属认真招徕劝课,诚如圣谕,行之数年,何当不可渐复旧额,何必苟且操切,行如此大拂民意之政耶?[71]

谭钟麟具折奏复,提到“摊荒作熟”一项实为针对有成熟田地隐匿不报的绅民,“将短报之数归于成熟田地项下,按亩摊赔,以足税额”[72]。他将嘉兴一案归结为嘉兴县报告含糊,缺荒田册,且有库书刘秉文口供为吞荒之证,遂令查荒,而闹事应归咎于嘉兴庄书。而所谓操切是私吞荒产的庄书对查荒举措的抗拒造谣。为了袒护王荫樾,他更是以退为进,说王氏在湖州期间根本没有办理什么事情,既然如此,也就是没有做什么不好的事情,自然应该免于处分。言道:

道员王荫樾奉委查荒,提讯庄书,根究侵吞熟田,有刘秉文供词可凭。初非逼认分数,并未尝以庄书认结呈送臣处。其在郡旬日,未出一告示,又未饬县照数征粮,徒以提讯庄书故,大受官辱而返,是始终未尝办理一事,即无不善之处,应请免其参奏。

查嘉兴庄书近来多捐监生从九品职衔,平日自齿于缙绅之列,忽经委员提讯,长跪公廷,令其尽吐久吞之产,忿不可遏。因诡称荒田要完粮之说,煽惑小民,胁众闹事以泄愤事。后知不免于罪,于是四播谣言,百端挟制。甚至禀牍未达臣辕,禀稿先登诸《申报》。诪张为幻,危辞耸听,犹是恐吓乡愚之故智耳。

臣稽核田赋,首重查荒,必无专办嘉兴一县,他属不查勘之理。现在各属已有查明者;有绅士请秋成后再查者;有造报含糊,须提书办讯究者。委员四出,严札频催,固未敢操切以图功,亦不敢因浮言而中止。惟有秉公持平,准情酌理,认真查办,以仰副朝廷实事求是之至意。[73]

对于谭钟麟的解释,上谕表示认可:

知道了。仍著该抚认真清查,总期有裨国课,无累民生,方可为妥善。[74]

遭此弹劾,谭钟麟坚持完成升科,于是“各州县乃勉吐所吞,骤增漕额”,谭钟麟的强力查荒确实取得了成效,光绪六年(1886)“增十余万之粮而民无所加赋,增廿余万之厘而商无加税”[75]。然而增额远不能达到原有的份额。就表3所示的光绪十八年至二十年(1892—1894)的三年间看来,浙江省实收田赋缺额接近140万两,实征占原额的比例仅高于钱粮原额更高的江苏省,仅为50%。

表3 光绪十八年至二十年各省每年钱粮实收情况 (单位:两)

续表

资料来源:吴汝纶《桐城吴先生日记》卷六《时政》,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339-340页

光绪七年(1881),谭钟麟升陕甘总督,浙江巡抚一职由陈士杰接任,新抚对于涉案人员的态度跟前任接任不同,在嘉兴县绅民的请求下让被撤职的许瑶光恢复原职,王荫樾却去职归乡。不服气的王荫樾以嘉兴府许瑶光与廖安之因被吞没荒产,暗中主使闹事,“挟恨唆众殴官”[76]罪名赴都察院呈诉:

光绪六年三月间,巡抚谭钟麟饬职带领县丞邹增隽等赴嘉兴县勘查荒田。职仅调各庄书清册,取供备查,突有数百人哄至职寓,将职并随员殴辱。该府县许瑶光、廖安之并不弹压拿人,明系意欲吞荒,暗中主使。职禀谭钟麟,具奏在案。谭钟麟仅将许瑶光、廖安之撤任,嗣经后任嘉兴县施振成解到数犯张茂卿等,臬司孙家谷含糊释放,迄未将职昭雪。[77]

朝廷又让陈士杰重新审理此案,而查处的结果,恰恰是印证《申报》所持观点,王荫樾确实有办理操切之处,嘉兴地方官员政绩卓越,知府许瑶光的责任仅在于对闹事没有及时觉察预防:

因公受辱,固属实情,究之办理,亦稍操切,众所共知。且已将庄书王陆沅等分别问拟至十六名之多,惩办已不为不严。而该府许瑶光政声卓卓,绅民爱戴,变起仓卒,未能先事预防,其疏忽之咎既已交部察议,亦足以示儆。国家办理案件,轻重自有常例。岂能因该道意存拖累,遂为迁就,枉人以法。臣清夜自思,查办此案,实无偏袒。惟该道性多反复。臣与许瑶光亦系同年同乡,难保不借为口实。可否照臣前奏完结,以杜借端缠讼之风,抑或饬交闽浙督臣再行查明,以昭折服之处。[78]

陈士杰在复折中同时也说王荫樾经开导后帖服无词。但随后王荫樾再次上奏都察院,言陈士杰并未传讯,其本人也并未服帖,转而责骂陈士杰办理不公。[79]事件最终以陈士杰上奏王荫樾擅用公文肆言诋骂[80],上谕交部严加议处结束。[81]

清查荒产过程之中,地方官员出于客民垦荒所缴纳的田租利益出发,庇护客民。地方官员庇护客民的事件在浙江亦不少见,与嘉兴相邻的湖州府乌程县“经客民垦种未报者不下数万亩,民与为仇,官乃曲庇”[82],长兴县“同治年间业主未曾归认之田,悉被占去,藉口垦荒,抗征不纳,而官以岁收其租之故,亦遂不复抑勒”[83],“客民以官与有利势必庇护,是以有恃无恐,欺凌土著,霸占强买之风所在皆有”[84]。土民指责地方官府“庇客压土”[85],对客民仇恨日深。

光绪八年,浙抚陈士杰发布晓谕土客示,重申任道镕《土客善后章程》十条,并以“此后该客民毋庸再行招致同乡纷纷来浙,以致无地可垦,进退为难”[86],停止招垦政策。同年,复职的嘉兴知府许瑶光出示禁止客民继续到嘉兴。[87]但土客积怨并未因招垦政策停止而消散,仍不断有大大小小的冲突爆发。

[1]汪诒书:《谭钟麟行状》,《谭文勤公(钟麟)奏稿》卷首,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3辑,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第28页。

[2]《陕西省志》第十一卷《农牧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5页。

[3]谭钟麟:《谭文勤公(钟麟)奏稿》卷七《恭报接印日期折》,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3辑,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第389—390页。

[4]谭钟麟:《谭文勤公(钟麟)奏稿》卷七《历陈库款支绌情形折》,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3辑,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第399页。

[5]光绪五年八月王先谦奏折,载《清史稿》卷一百二十六《食货六》。

[6]光绪六年甲午户部奏,载朱寿朋编《光绪朝华东录》第1册,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863页。

[7]光绪六年一月上谕,载《光绪朝上谕档(光绪六年)》,第6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8页。

[8]《清世祖实录》卷八十八,顺治十二年正月辛丑。

[9]《钦定六部处分则例》卷二十五,光绪十三年(1887)刊本。

[10]《查荒余议》,《申报》1880年7月25日。

[11]《穆宗实录》卷五,同治元年壬戌九月。

[12]马新贻:《马端敏公(新贻)奏议》卷三《办理垦荒新旧比较荒熟清理庶狱折》,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第323页。

[13]谭钟麟:《谭文勤公(钟麟)奏稿》卷七《各属荒熟田开单奏报片》,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3辑,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第401页。

[14]谭钟麟:《谭文勤公(钟麟)奏稿》卷七《复陈浙省查荒情形折》,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3辑,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第429页。

[15]《光绪六年九月初九日京报全录》,《申报》1880年10月22日。

[16]《客民滋事》,《申报》1880年5月10日。

[17]《光绪七年闰七月初七日京报全录》,《申报》1881年9月12日。

[18]《客民滋事》,《申报》1880年5月10日。

[19]《嘉湖两属勘荒清粮情形不同说》,《申报》1880年5月14日。

[20]谭钟麟:《谭文勤公(钟麟)奏稿》卷七《各属荒熟田开单奏报片》,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3辑,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第404页。

[21]《大清律例》卷十九《兵律·军政》,天津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311页。

[22]《光绪七年闰七月初七日京报全录》,《申报》1881年9月12日。

[23]《长兴续信》,《申报》1880年5月21日。

[24]《乡民拆屋》,《申报》1880年6月18日。

[25]《粮案讯供》,《申报》1880年7月8日。

[26]《光绪七年闰七月初七日京报全录》,《申报》1881年8月25日。

[27]《光绪六年四月十二日京报全录》,《申报》1880年5月30日。

[28]《同知衔浙江归安县知县显考竹坡府君行述》,《恽氏家乘》卷十八《行述》,光裕堂1917年刻本。

[29]罗尔纲编著:《李秀成自述原稿注》,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54页。

[30]许瑶光:《谈浙》卷二《谈咸丰十年夏嘉兴失守事略》,载杨家骆主编《太平天国文献汇编》第6册,鼎文书局1973年版,第576-577页。

[31]瑞昌、王有龄奏,《钦定剿平粤匪方略》卷二百四十三,载《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4册,第640页。

[32]瑞昌、王有龄奏,《钦定剿平粤匪方略》卷二百四十三,载《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4册,第651页。

[33]瑞昌等奏,《钦定剿平粤匪方略》卷二百四十四,载《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4册,第663—664页。

[34]瑞昌、王有龄奏,《钦定剿平粤匪方略》卷二百四十五,载《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4册,第675页。

[35]《杭州将军瑞昌等奏报官军于嘉兴四次功剿获胜情形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档案史料》第22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419-422页;瑞昌、王有龄奏:《钦定剿平粤匪方略》卷二百四十九,载《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4册,第60—61页。

[36]许瑶光:《谈浙》卷二《谈咸丰十年夏嘉兴失守事略》,载《太平天国文献汇编》第6册,鼎文书局1973年版,第576—577页。

[37]王有龄奏,《钦定剿平粤匪方略》卷二百五十,载《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5册,第60—61页。

[38]许瑶光:《谈浙》卷二《谈咸丰十年夏嘉兴失守事略》,载《太平天国文卖汇编》第6册,鼎文书局1973年版,第576—577页。

[39]左宗棠:《收复桐乡县城折》,《左宗棠全集·奏稿一》,岳麓书社1987年版,第362页。

[40]秦湘业、陈钟英纂辑:《平浙纪略》卷六,同治十二年(1873年)浙江书局刻本,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24辑,文海出版社1968年版,第196-200页。

[41]李鸿章:《各路功剿情形片》,《李鸿章全集·奏议一》,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447页。

[42]秦湘业、陈钟英纂辑:《平浙纪略》卷六,同治十二年(1873年)浙江书局刻本,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24辑,文海出版社1968年版,第196-200页。

[43]李鸿章:《克复嘉兴详细情形折》,《李鸿章全集·奏议一》,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464页。

[44]光绪《嘉兴县志》卷十一《土客交涉》。

[45]《光绪六年九月初九日京报全录》,《申报》1880年10月22日。

[46]《论杭嘉湖三郡民情》,《申报》1880年5月29日。

[47]《嘉兴府知府许瑶光复浙抚谭中丞禀》,《申报》1880年6月4日。

[48]《嘉兴府许瑶光、嘉兴县廖安之通禀抚藩臬粮巡各宪》,《申报》1880年6月1日。

[49]端方:《端忠敏公奏稿》卷四《遵查嘉湖漕务积弊折》,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10辑,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第125页。

[50]《来札照登》,《申报》1880年5月31日。

[51]《查荒闹事》,《申报》1880年5月6日。

[52]《兵丁捉船》,《申报》1880年5月2日。

[53]《论杭嘉湖三属民情》,《申报》1880年5月29日。

[54]《论杭州调兵赴禾》,《申报》1880年5月22日。

[55]严辰:《墨花吟馆文抄》卷下《张少蕖司马六十寿序》,载《清代诗文集汇编》第689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557—558页。

[56]《论嘉属乡人抗勘荒田案》,《申报》1880年5月10日。

[57]《嘉湖两属勘荒清粮情形不同说》,《申报》1880年5月14日。

[58]《论民变》,《申报》1880年5月23日。

[59]《来札照登》,《申报》1880年5月31日。

[60]《论杭嘉湖三属民情》,《申报》1880年5月29日。

[61]《来札照登》,《申报》1880年5月31日。

[62]《嘉兴案情宜归罪委员说》,《申报》1880年6月1日。

[63]《嘉兴案情宜归罪委员说》,《申报》1880年6月1日。

[64]谭钟麟:《谭文勤公(钟麟)奏稿》卷七《各属荒熟田地开单奏报片》,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3辑,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第403页。

[65]谭钟麟:《谭文勤公(钟麟)奏稿》卷七《各属荒熟田地开单奏报片》,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3辑,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第404页。

[66]《恭录谕旨》,《申报》1880年6月1日。

[67]陈士杰:《陈侍郎奏议》卷一《复陈道员王荫樾京控各情片》,载《晚清四部丛刊》第3编第48册,文听阁图书有限公司,第12页。

[68]《光绪六年九月初九日京报全录》,《申报》1880年10月22日。

[69]陈士杰:《陈侍郎奏议》卷一《复陈道员王荫樾京控各情片》,载《晚清四部丛刊》第3编第48册,文听阁图书有限公司,第13页。

[70]《嘉守罢官记》,《申报》1880年8月28日。

[71]邓承修:《语冰阁奏议》卷一《奏为浙省清查荒熟办理失宜恐酿成事变》,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12辑,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第76—77页。

[72]谭钟麟:《谭文勤公(钟麟)奏议》卷七《复陈浙省查荒情形折》,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12辑,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第432页。

[73]谭钟麟:《谭文勤公(钟麟)奏议》卷七《复陈浙省查荒情形折》,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12辑,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第434—436页。

[74]《光绪六年九月初二日京报全录》,《申报》1880年10月15日。

[75]严辰:《墨花吟馆文抄》卷下《张少蕖司马六十寿序》,载《清代诗文集汇编》第689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557—558页。

[76]《德宗实录》卷一百三十八,光绪七年十月癸酉。

[77]《光绪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京报全录》,《申报》1882年1月6日。

[78]陈士杰:《陈侍郎奏议》卷一《复陈道员王荫樾京控各情片》,载《晚清四部丛刊》第3编第48册,文听阁图书有限公司2010年版,第12页。

[79]《本馆自己接到电音》,《申报》1882年9月2日。

[80]陈士杰:《陈侍郎奏议》卷一《复奏道员王荫樾二次京控片案》,载《晚清四部丛刊》第3编第48册,文听阁图书有限公司2010年版,第22页;《陈侍郎奏议》卷一《奏道员王荫樾擅用公文肆口谩骂请旨惩办缘由片》,载《晚清四部丛刊》第3编第48册,文听阁图书有限公司2010年版,第35页。

[81]《本馆自己接到电音》,《申报》1882年10月1日。

[82]《详述湖州费村被抢事》,《申报》1878年10月7日。

[83]《嘉湖两属勘荒清粮情形不同说》,《申报》1880年5月14日。

[84]《论长兴按亩申粮》,《申报》1880年5月24日。

[85]周家楣:《期不负斋文集》卷四《致陈隽臣中丞书》,载《清代诗文集汇编》第72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691页。

[86]《晓谕土客示》,《上海新报》光绪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87]光绪《嘉兴县志》卷十一《土客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