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长兴按亩伸粮事件分析及处理

长兴按亩伸粮事件分析及处理

【摘要】:邹仁溥等人抵达长兴后,邀请当地4名士绅在长桥乡重设清粮局,继续办理清丈,同时查寻首犯朱炳勋下落,抓获解省。谭钟麟认为长兴闹粮事件应照《大清律例》中“激变良民”一条处理。而长兴县知县恽思赞则在清查荒产中办理得当,不应有任何处罚。其中长兴县城南门至和平山区的嘉会区乡民尤其愤怒,推举当地秀才朱炳勋率领乡民,向知县请求取消按亩伸粮之策。二十二日当天,乡民如期赴县城申诉按亩伸粮的荒唐做法。

光绪六年(1880)三月,湖州府长兴县的县衙门前聚集数百人,声称长兴县知县恽思赞苛征勒索。之后,人群损毁门窗,冲进县衙,将衙署内衣箱什物搬出。但这群人并不抢夺财物,只是把县衙内箱笼堆放在大门后放火焚烧,并且宣布如果有人胆敢私自取出一件物品自留,就将其当众击杀。[16]恽思赞赴杭州禀报巡抚谭钟麟,巡抚当即派令候补知府邹仁溥与湖州知府桂斌前往查明。[17]

最初,报纸认为闹事的主角是客民,源于谭钟麟勘察荒地、清理粮册,该举措导致客民原先免于税赋的荒田被查出,勒令完纳钱粮,利益受损,于是集体至县衙闹粮。[18]更有当时人结合蠲赋收租情况,认为客民以垦荒为借口拒绝缴纳田赋,而官员因能获得来自客民的租捐,也不向客民征解,于是客民有了挟制官员的资本,势力逐渐强大。随着谭钟麟派员认真勘察荒田时,地方官无法再袒护客民,势力强大的客民为取得继续不交纳田赋的权利,蜂拥而起冲击官府。[19]但很快,闹事者被证实为当地土著,此事为该县秀才朱炳勋所领导。客民闹粮一说不攻自破。

吊诡的是,虽然客民闹事已被澄清,但是对于领头人朱炳勋和事情本身,官方和舆论却有截然不同的说法。

官方的叙述可见谭钟麟上呈的奏折:朱炳勋于光绪五年(1879)间用劣米抵交漕粮,遭到知县恽思赞训斥后,不服训斥,向知县咆哮,而被革去生员资格。之后至湖州府上控,但在知府传令审讯的时候却未到公堂。到了光绪六年(1880)三月,长兴县开始清查荒熟田地,恽思赞令各圩地保逐户清查隐匿未报的垦熟荒田,听候勘丈。三月十日,朱炳勋到和平镇扫墓,在长桥清粮局听闻清查荒产后认为可以借机闹事,以报复革去生员之仇,便煽惑乡民,称县令以清田为借口增加征收,将来祸害无穷。朱炳勋的两名朋党孙子毛与蒋邦俊又附言蛊惑,分头前往各乡,要求乡民同往县城请愿,停止清丈。十四日,朱炳勋募集两三百名乡民,于次日鸣锣进城抵达县署,请求停止查丈荒田。知县恽思赞虽在大堂上竭力开导,但随着乡民越集越多,场面失去控制。众多乡民大喊不服清田,拆毁了大堂内的暖阁,又放火焚烧了从内署里搬出的什物。驻防水师和城守兵勇闻讯赶来,却被乡民扣留两名兵勇作为人质。乡民离开县署返回时,又拆毁了长桥清粮局的房屋,随后将兵勇放回。

此事发生后,谭钟麟当即批饬候补知府邹仁溥与湖州知府桂斌前往确查,督同恽思赞妥当办理清粮事务。邹仁溥等人抵达长兴后,邀请当地4名士绅在长桥乡重设清粮局,继续办理清丈,同时查寻首犯朱炳勋下落,抓获解省。

在呈报浙江荒熟田地开单奏报的奏折中,谭钟麟陈述长兴事件:

长兴劣生挟知县恽思赞详革之嫌,聚众入城,抄毁县署,实属愍不畏法。业经分委干员前往,密拿首要各犯,解省讯办。如果有抗拒情事,不得不从严惩办一二,以儆效尤。[20]

之后谭钟麟接到邹仁溥与桂斌的查明情况:

该革生朱炳勋与在逃之孙子毛、蒋邦俊同谋,聚众挟嫌滋事,属实并无他。

首犯朱炳勋被拿获后解往杭州,发按察使司讯问,并严斥捉拿孙子毛、蒋邦俊两名从犯。

朱炳勋被拿获一事,孙子毛等人认为系参与清粮的士绅操控。四月五日,孙子毛与数十人在胥仓桥会齐,一齐抵达士绅之一敖荣的药店,拆毁4间房屋,捣毁柜台里的药斗等物品,殴打敖荣。不久又到殷家湾的另一名士绅陈湘家,拆毁15间住房。八日,孙子毛、钦兰度等人拆毁士绅王震的10间住房,十日又拆毁士绅赵瑚的13间住房。谭钟麟随后得到湖州知府禀告:

在各乡设局清查荒产,邀同绅士王震等在局办事。孙子毛以拿获朱炳勋解省,系局绅购钱所致,复纠邀莫阿东、徐阿应等多人,先后拆毁各绅房屋。

此时恽思赞已交卸长兴知县职务,调往杭州,长兴知县一职由赵定邦接任。莫阿东、钦兰度二人被赵定邦抓获后解往杭州,与朱炳勋一同讯问查办。

因为孙子毛等人迟迟未能拿获,谭钟麟亲自审问朱炳勋、莫阿东、钦兰度三人。谭钟麟认为长兴闹粮事件应照《大清律例》中“激变良民”一条处理。例载:

直省刁民,假地方公事强行出头,逼勒平民,约会抗粮,聚众联谋,敛钱构讼及借事罢考、罢市,或果有冤抑不于上司控告,擅自聚众至四五十人,尚无哄堂塞署,并未殴官者,照光棍例,为首拟斩立决,为从拟绞监候。如哄堂塞署逞凶殴官,为首斩决枭示。其同谋聚众转相纠约下手殴官者,拟斩立决。其余从犯俱拟绞监候。被胁同行者,各杖一百。[21]

朱炳勋拟定判处斩立决并枭首示众。莫阿东、钦兰度两人因未参与县署闹粮,照拆毁房屋从犯处理,拟定杖一百、流三千里。而长兴县知县恽思赞则在清查荒产中办理得当,不应有任何处罚。[22]

不同于官方的叙述,来自《申报》的报道将朱炳勋塑造成一个不计个人生死、受命抗击官吏苛征的传奇英雄,长兴县知县则成了只为一己利益罔顾法规的狡诈之官。知县奉到谭钟麟勘明荒熟田亩并造册呈报的命令之后,认为土地清理绝非三个月所能完成,决定不按照章程举办彻底清查,而是直接增加粮册上田亩的数额。具体办法是,将粮册上登记的每100亩田地直接登记为125亩——“按亩伸粮”之法。即每户交纳的田赋数额在原有基础上直接增加25%。这样,长兴县即可在不丈量田地,不减少荒田租捐的基础上,实现田赋征额迅速增加,知县恽思赞自诩为此为事半功倍、两全其美的办法。这种做法自然引起交纳田赋的土著乡民的不满,长兴阖邑哗然。其中长兴县城南门至和平山区的嘉会区乡民尤其愤怒,推举当地秀才朱炳勋率领乡民,向知县请求取消按亩伸粮之策。

朱炳勋自然知道带领众人抗击官府,无论请愿成功与否,自身都将触犯死罪。但带领请愿是一乡的公事,又涉及之后世代须缴纳的田赋,受父老乡亲嘱托,他决定不惜一死也当受任。不过在赴县请愿之前,朱炳勋与一同前往的乡民约法三章:

一、入城后,凡县署内门窗板壁,皆国家物,毋得毁伤;

二、入城之人须多带银钱,市间买卖勿得还价,先付钱而后取货,民间鸡犬勿得惊动;

三、客民非我族类,勿许一人乘机混入。

众人纷纷表示接受约定,朱炳勋同意率领乡民前往县城。与谭钟麟奏折所言时间不同,《申报》所记的长兴的闹事在二十二日而不是十五日。且在乡民请愿之时,恽思赞已得到嘉会区乡民将于二十二日进城请愿的消息,早已暗中将亲眷转移出县衙。二十二日当天,乡民如期赴县城申诉按亩伸粮的荒唐做法。但县官命令属下合上衙署大门,并向乡民开枪以威吓。在枪击中,一名乡民的脚踝受伤,矛盾迅速激化,愤怒的乡民拥入县衙,恽思赞惊慌之下跳墙而逃。乡民未能搜寻到县官,便将房内的衣箱器物抬至大堂之外付之一炬,理由是这些财物都是长兴县的民脂民膏,就算焚毁,也不及恽思赞在长兴搜刮的十分之一。其间也无人私自夺取任何一件物品据为己有。

尽管冲入县署并焚烧衣箱,但乡民并未失去理智。县衙中幕友仆役四处逃窜。乡民安抚他们,说进入县署只是为了求见县官一人,与他人无关。乡民途经厘捐局时,厘捐局委员担心乡民进局抢劫。乡民承诺,进城请愿只为田赋一事,与厘金无关。负责县城治安的炮船兵勇前来弹压闹事,乡民劝退兵勇:“君何为者,我等手无寸铁,岂作乱哉?毋溷,乃公速去各供职守。”兵勇竟然悄然退却。恽思赞大为窘迫,派差使送信给湖州知府桂斌。桂斌此时在演武厅组织武科府试,阅读恽思赞的禀告,大惊失色,等到乌程县武童马箭射完散去后,立即委派归安县知县吕懋荣赴长兴勘察,又派八艘炮船扼守湖州城外通往长兴方向的霅水桥。之后,省府又委派候补知府邹仁溥至长兴。而乡民据守长兴城,向委员邹仁溥请求转达浙江巡抚谭钟麟准许三件事情:

一、向年每张串票只收费四文,近则每张加至十八文半,宜复旧;

二、条银每钱现在伸价四十余文,以后宜照市价

三、某茂才(即秀才朱炳勋)由众交推,非其自甘选事,须宽以宪典,勿治罪。

而乡民的筹码是,光绪五年(1879)长兴一县征收的钱粮串票均保留在手,可以核对当年钱粮征收与报解的数额,如果处理不当,乡民将对知县私吞钱粮提起京控。在委员的安抚之下,乡民于四月初回到嘉会区。[23]

四月,恽思赞与长兴县士绅16人联名禀告省府,请求将朱炳勋置诸重典惩处。乡民听闻后,拟议再次集合进城,毁坏参与联名的16家士绅的房屋。于是四月初五、初六两日,长兴县城门关闭,长兴县西南的泗安汛守备统带率兵驻守县城,而县城外居住西乡的前任广东顺德县知县陈鳌峰、敖老七两家住房都被拆毁。[24]

最终,朱炳勋经委员邹仁溥捉拿,发解至钱塘县监禁。在发审局审问时,朱炳勋在供纸上统计发解至杭州省城中交纳给官吏的费用,包括到省解费,湖州府审问时的堂费,路途中差费、房费,发往钱塘县后给予狱官、狱吏、狱卒费用,以及监狱中的使用,总共超过200两。自诉“日遭逼勒,不得已写信回家,卖田应付”[25],侧面也可见官场之黑暗。

依照谭钟麟在奏折中的叙述,长兴闹事是由于生员与知县的个人恩怨,煽动乡民抗拒清丈荒田的不满情绪而起。但是既然如此,那么参与闹事的为什么不是大量开垦荒田的客民,反而是持有较多熟田的土著乡民?须知清查已经垦熟却未上报荒田之举,更多的是影响客民的利益,这也是《申报》一开始认为闹事者为客民的原因所在。随着事件逐步披露,即使官方和社会舆论对事件内容各有叙述,但都认定长兴闹事人群来自土著。为什么是大多已经缴纳田赋的土著在闹事?最有可能的是,在保留荒田捐租与达到考成要求的两难中,长兴知县采取损害土著的利益(当然,对于在当地有影响力的士绅大户,知县应该是保护其利益的,损害的是普通土著的利益,也无怪于一些士绅的房产被土民捣毁),对熟田“按亩伸粮”,掩盖客民所垦熟田的数目,以此保留地方行政长官在战后所获得的对客民收租的财政权力。尽管在谭钟麟奏折中认为恽思赞“清查荒产,出示晓谕,井然有条,并非办理不善,应无庸议”[26],且在恽思赞办理光绪五年(1879)经征钱粮,全完地丁银12500余两,谭钟麟奏请议叙,以示鼓励。[27]但恽思赞在当年即卸任长兴县知县,回到常州故里,仕途就此断绝[28],或许朝廷出于体面考虑当时并未彻查此事,暗地里却予以处罚。

我们可以推断,彻底清查田地已经侵占了地方基层行政机构在太平天国后所获取的新的财政利益,浙江巡抚谭钟麟颁布限期三个月的清查荒熟田亩晓谕,其实也并不要求下属州县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彻底清丈荒熟田地这一不可能的任务,只要将境内缴纳田赋的额度提高,达到考成要求即可。对长兴县增加既有熟田田赋额度的做法,浙江巡抚可能已有默许或纵容。因而在闹事发生后,长兴知县恽思赞得到巡抚谭钟麟的极力庇护,罪责全部落于闹事首领。在嘉兴县紧接着发生的又一起闹事中,有谭钟麟命令将荒田按比例划为熟田之说,应能从另一方面支持这一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