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马越共同开发区的石油合作协议可能随马来西亚越南谅解备忘录到期而终止、两国协商一致而终止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终止。而马来西亚越南共同开发案中石油合同的主体是两国国家石油公司。马来西亚泰国共同开发案石油公司的经营权,通过与联合管理局签订产品分成合同,由联合管理局授予。马来西亚越南共同开发案石油公司的经营权,由两国通过各自国内立法直接授予其国家石油公司。......
2023-08-03
国际实践中,和平解决海域争端最普遍采用的国际法方法有:以谈判为主的政治方法和以诉讼、仲裁为主的法律方法。泰国湾沿海四国经过20多年的谈判,成功地和平地解决了泰国湾大部分海上争端。泰国湾的实践表明,谈判能使当事方充分考虑包括法律因素在内的与海域划界相关所有因素,能够彻底解决当事方之间的海域划界争端。
就黄海、东海和南海的海域争端而言,中国政府倾向于谈判解决。而不同学者的观点不尽相同。例如,有的学者主张通过司法判决的法律方法解决南海争端,[11]有的主张通过调解、谈判的政治方法解决南海争端,[12]有的主张采取综合的方法解决。[13]笔者认为,应根据不同国家、不同的海域以及不同的争端适用不同的解决方式。第一,笔者认为南海不存在岛礁主权争端。中国享有南海岛礁主权,这一点不存在争议。从历史和法律依据看,中国岛礁主权主张具有优势。之所以存在岛礁主权争议,在东海主要是由于“二战”后某些大国故意造成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而在南海主要是因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岛礁与陆地同等的海域权利,周边国家为了获得更多的海域和资源,纷纷占领南沙岛礁。这些国家的行为,从国际法上看是非法的。有关国家据此主张非法占有的岛礁享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利,是无效的。因此,中国东海、南海岛礁被侵占的问题,需要中国完善海上岛礁的基础设施,加强海军实力,与其他国家建立互信和沟通机制,由当事国谈判逐步解决。第二,渔业纠纷可通过法律方式解决。例如,周边国家非法侵渔、非法扣押中国渔船,应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法律方式解决。因为国际法在这方面的规则是成熟的,判决是高效的。这样可以减少对外交行政等资源的浪费。第三,争议海域资源利用和划界的问题,应主要通过谈判解决,辅之以调解方法。之所以建议以谈判为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其一,中国海域划界争端具有特殊性,尤其是南海断续线相关的历史性权利的问题。国际法关于划界的规则不明确且也不存在习惯国际法。同时,现行的国际法规则没有明确历史性权利和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的关系。而南海争端主要争议的焦点就是中国主张的历史性权利与其他南海争端当事国主张的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之间冲突。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能不会考虑中国的海域特殊性,而导致不公平的裁决。因此中国周边海域划界问题不宜通过法律的方法解决。其二,谈判自身的优越性。与法律解决争端方式相比,谈判由直接当事国主导,可以充分考虑各方主张的合理性和南海问题的特殊性,达成各方都比较的满意的结果,能够更彻底解决中国周边海域的划界和岛礁主权争端。其三,谈判符合中国和周边沿海国的传统和文化。谈判的结果易为争端当事国接受。另外,强调辅之以调解手段,主要是考虑到调解人的中立性和专业性,能够提出一些公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争端当事国更好地理性地判断和处理争端,促进争端解决。
在谈判解决南海划界争端时,应了解对方的主张和立场、法律依据、海域主张范围。与所有争端当事国保持接触,一方面加强沟通与了解,另一方面控制海域形势不发生大的冲突,平稳发展。但是,应有主有次,先解决与中国关系良好的国家海域划界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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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马越共同开发区的石油合作协议可能随马来西亚越南谅解备忘录到期而终止、两国协商一致而终止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终止。而马来西亚越南共同开发案中石油合同的主体是两国国家石油公司。马来西亚泰国共同开发案石油公司的经营权,通过与联合管理局签订产品分成合同,由联合管理局授予。马来西亚越南共同开发案石油公司的经营权,由两国通过各自国内立法直接授予其国家石油公司。......
2023-08-03
1992年马来西亚越南谅解备忘录授权两国国家石油公司全权负责石油开采活动的管理。自此,马来西亚越南共同开发的管理模式由“当事国共同管理模式”转变为马来西亚“一国代理模式”,但是仍属于“石油公司代理模式”。再次,这种授权是由越南石油公司仅将石油开采权和相关的管理权授权给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且经过两国政府的批准。马来西亚泰国联合机构代理的管理机制和马来西亚越南石油公司代理的管理机制各有优点。......
2023-08-03
泰国湾国家之所以倾向于共同开发解决海域划界争议,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泰国湾达成划界协议不易。虽然从海洋法规定来看,泰国湾沿海四国的海域主张属于“过分的主张”,为区域内外国家广泛诟病,但这也为各国共同开发创造了合作的条件。因此,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4条第3款和第83条第3款的鼓励下,泰国湾沿海四国倾向于通过共同开发的方式解决争议海域油气资源利用问题。......
2023-08-03
泰国湾和黄海、东海、南海资源丰富,均拥有丰富的渔业资源、航道资源和矿产资源,特别是石油、天然气资源。但是,二者沿海国对海域资源储量和分布了解的程度和对石油开采的程度和难度不同。黄海和东海的资源储量已基本探明,但是南海资源储量研究和勘探不足。黄海和东海与之相近,而南海由于地质复杂,海域面积大,其开发程度尤其是油气资源的开发程度远远低于泰国湾。......
2023-08-03
之所以两国共同开发案选择不同的争端解决方式,与共同开发协议的缔约国之间的差异有关。因此,马来西亚越南共同开发案选择更为灵活的调解作为合同争端的解决方式。这有利于共同开发中矛盾和分歧的解决,有助于共同开发区石油开采活动的顺利进行,有益于缔约国和相关各方友好关系的维护,便于共同开发协议得到切实履行。总的来讲,马来西亚泰国争端解决机制更规范,马来西亚越南争端解决机制更灵活。......
2023-08-03
因此,泰国在利益分配的问题上不愿意作出任何让步。这些因素是导致两国迟迟未能就两国争议海域资源的利益分配问题上达成共识的根本原因。两国之所以能够顺利快速地就利益分配方式达成共识,与两国的友好关系和同样强烈的共同开发意愿分不开。......
2023-08-03
马来西亚泰国共同开发协议由泰国和马来西亚两国缔结,对两国具有约束力。因此,1994年之前马泰共同开发区事务的管理职责由联合管理委员会履行,1994年后由联合管理局履行。同时,联合管理局进一步明确了其职责和权限。......
2023-08-03
主要以越南柬埔寨、柬埔寨泰国、泰国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和马来西亚越南海上共同开发案为研究对象,分析相关法律问题。通过对泰国湾海上共同开发具体案例的研究,得出一些具有规律性的结论和观点,从而对推动中国在周边争议海域尤其是南海的共同开发实践提供一些想法和建议。由于泰国湾海上共同开发案例都属于争议海域共同开发,因此本书研究的海上共同开发法律问题事实上仅限于对争议海域共同开发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
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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