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认识到社区已成为预防犯罪主战场,根据国情提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部署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战略。我们认为治理集资诈骗等犯罪也应该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综合运用政治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文化手段等手段措施,全方位、立体的预防控制集资诈骗犯罪的发生,减少因集资诈骗高发而对社会稳定的冲击。......
2023-08-03
充分考虑宏观调控对企业的影响。受宏观调控影响,我国“珠三角”和“长三角”大量中小型企业倒闭,使得集资诈骗等犯罪高发。为此,政府在制定具体的宏观调控措施时,有必要采取两手兼顾的办法,以全力遏制当前国民经济总体面临通货膨胀危险为原则,适度采取相对灵活的应对措施,有区别的、有针对性的适度放大特定区域、领域行业资金投放额度。企业能够得到正常的信贷支持,民间高利集资自然会退出市场,相应的集资诈骗犯罪因失去“暴利”的推动也将归于正常的发案水平。开展金融投资工具创新。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展金融业务创新,适时推出满足居民投资新需求的投资基金,开发推广理财功能型保险等金融投资工具,为居民提供多种投资理财途径,合理分流居民储蓄存款,减少非法集资的资金来源。金融机构要引导和支持企业、群众了解资本市场,运用融资工具,投资理财产品,有效利用金融创新投资工具,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
建立合理的利率增长机制。现行的银行利率制度导致了存款负增长,即利息低于通胀低于物价上涨水平,呈现负利率化,影响了居民银行储蓄积极性,导致居民为保值、升值而盲目寻找富余资金出路,就可能落入集资诈骗的陷阱。为此应当建立合理的利率增长机制,保障储户利益,避免出现负利率化现象。就是说利率调整应当权衡物价指数的影响,如果越来越少地出现负利率化现象,居民银行储蓄积极性就会提高,集资诈骗就会失去生存环境。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办案实践表明,集资诈骗犯罪普遍存在大额现金频繁进出问题,金融机构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监督意识,强化监督防范机制,充分发挥监控手段作用,通过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严格对大额现金提现和使用的管理,强制建立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通过能够留下电子痕迹的方式进行,加强资金监管,及早发现集资诈骗犯罪隐患。出台禁令,禁止银行金融机构员工及其亲属开设投资信贷公司,包括禁止银行金融机构员工离职后三年内开设投资信贷公司。建立公安机关与金融机构的协作配合机制,及时发掘和掌握各种信息,把非法集资活动扼杀在萌芽之中。认真做好认定识别工作,准确界定和区分正当的民间融资与非法集资,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正确引导民间融资活动。经验表明中小企业在正规金融市场上只能获得有限的资金支持,中小企业不可能完全依靠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资金支持,而民间融资与正规金融比较,对中小企业显示出明显的优势。加快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试点,加强对新型农村银行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效果的调研,加大社区合作金融组织的推广,继续抓紧研究并出台有利于引导民间融资正规化的融资组织模式。职能部门要为城市居民提供丰富多样的投资和理财产品,设计各种适合广大自然人投资的金融债券、信托投资基金等投资品种,降低个人投资风险,使个人和企业闲置资金除了股市和房市之外还有更多的投资渠道。
(二)政府行政的加强教育干预力
政府要加强法制教育。法制宣传教育是治本之策,目前群众道德素质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被害人法律观念不强、自我防范意识薄弱、对经济犯罪识别能力低的特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引导作用。研究表明,受骗群众间的相互模仿、暗示和感染等因素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即社会心理学所讲的“社会互动”。政府职能部门、公安机关、金融机构应针对集资诈骗犯罪受害人缺乏理性投资的问题,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各种有效途径,宣传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讲透犯罪危害性,使他们及时了解犯罪手段,提高识别、防范集资诈骗犯罪的能力,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采用出专栏、墙报等各种形式以案释法,将法制宣传深入到社区基层。加强被害人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减少被害人过错是防控诈骗犯罪的重要措施。预防集资诈骗犯罪的措施要建立在“以人为本”基础上,积极发挥被害人在预防、减少和抑制集资诈骗犯罪中的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防范意识,消除百姓过度逐利的心理。举办打击集资诈骗犯罪成果展览、投资理财知识讲座等有效形式,加强对群众的法律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不盲从、不贪心,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存储资金,提高人们对非法集资风险的认识,不要因小失大,以至于最后弄得血本无归。加强对企业、个体经营者的正面引导,宣传依法致富,增强经济主体自律诚信意识,使企业负责人认识到非正常撤资、倒闭、逃匿可能涉嫌犯罪。
(三)加强预警机制建设
预警也是一种很好的教育方式。非法集资往往以合法形式为掩盖,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工商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在初期难以发现,必须依靠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及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建立面向群众的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全社会监督,积极鼓励群众举报犯罪,将非法集资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面向社会的警示告示制度,加强投资引导和民间资金借贷风险提示,有效遏制集资诈骗犯罪的发生,提高全社会预防经济犯罪的能力。建立预警通报制度,为行业主管部门完善防控措施、防范化解风险。案发后,公安机关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强正面引导,避免出现负面效应,影响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各职能部门尤其是各派出所要强化法律宣传和解释工作,对辖区企业、群众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主动走访企业,在办案过程中注意发现问题,向企业提出防范建议,最大限度地减少非法集资类犯罪的发生。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立法完善
完善集资诈骗执法依据。调整民间金融的行政监管制度和刑事监管制度,严格限制集资诈骗的打击范围,通过立法将民间融资纳入金融监管,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化运作,使其走向规范化轨道。完善处置非法集资的相关法规,特别是对《刑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集资诈骗的条款进行修改,明确集资诈骗犯罪的范围、认定标准,改变目前的法规对非法集资犯罪打击范围时大时小、惩治力度时严时宽,以及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对集资诈骗犯罪进行定罪的状况,进一步加大对集资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民间融资保护性法律,完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为深化民间融资体制改革提供法律保障。2010年5月13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到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带来我国融资体制的重要进步和融资环境的重大改善。针对民间融资特征,制订有关管理办法,科学界定民间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准确把握民间借贷、经济纠纷与集资诈骗犯罪的界限,为民间融资搭建合法的平台,使民间融资在法律框架内健康发展,引导民间融资走上规范化的运行轨道,发挥积极的作用。稳妥处置集资诈骗犯罪案件。处理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维护社会稳定是首要任务。
(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道德诚信体制建立与完善
健全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即进一步完善人民银行建立的全国联网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整合更多的行政信息资源,如工商、证券、保险、公安、法院、税务、海关、贸易、质检等方面有关企业信用的信息和数据作为重要信用资源,加以整合,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征信评估良好的企业可实行到期申请续贷的方法,打压集资转贷暴利,挤压集资高利的生存空间,减少企业转贷压力,解决中小企业信贷“入门难”问题。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状况,金融监管部门要联合银行探索推出中小企业共同基金,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一个融资平台,解决企业融资难状况,为中小企业转型发展或渡过难关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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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认识到社区已成为预防犯罪主战场,根据国情提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部署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战略。我们认为治理集资诈骗等犯罪也应该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综合运用政治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文化手段等手段措施,全方位、立体的预防控制集资诈骗犯罪的发生,减少因集资诈骗高发而对社会稳定的冲击。......
2023-08-03
(一)坚持党政统一领导,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准确判断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严峻形势和特点规律,深入研判对社会稳定可能造成的现实和潜在危害。借助大数据分析软件等专业工具和专业侦查手段,开展碰撞对比、频率分析、深度挖掘,研判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提出有针对性处置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023-08-03
犯罪预防是犯罪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犯罪学研究的难点之一。社会预防理论认为犯罪是各种社会因素共同作用于行为人的结果,强调从社会各个方面预防犯罪。广义犯罪预防概念反映了犯罪原因的复杂性和多层次的特征。狭义的犯罪预防指在犯罪发生前主动采取措施进行防范。......
2023-08-03
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的综合治理工作模式。由党委、政府牵头,多部门齐抓共管,健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人民银行强化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集资行为的查处职能,推行工商、外经贸、税务等部门对金融机构的联合年审制度。......
2023-08-03
涉众型经济犯罪是对一类经济犯罪的统称,因其具有涉案人数众多且不特定而被归为一类特殊的经济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主观方面应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金融管理秩序,仍执意实施相关犯罪行为。涉众型经济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向社会公众实施非法集资或者非法经营,数额较大的行为。......
2023-08-03
虽然公安机关在提出涉众型经济犯罪概念时,列举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四种表现形式,但并没有限定只有这四种表现形式。在理论研究中,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并非只限于这四种犯罪案件,案件中存在涉众因素,一般可视为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例如,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涉及众多的受害人,特别涉及众多不特定受害群体的经济犯罪。......
2023-08-03
犯罪嫌疑人事先非法注册一注册资本巨大的空壳公司为其另一公司进行担保,利用两套牌子一套人马的把戏诱骗群众。据宁波市公安局关于集资诈骗犯罪调研组统计,至2008年全市已有担保公司230家,自2007年初净增130多家;投资公司或投资咨询公司1800余家,自2007年初净增1100多家。如某房产公司张某非法集资案,2005年以来该张以公司和个人名义向公司员工、有关单位、社会人员高息借款,再以更高息借与他人,赚取息差,涉案金额达2.5亿元。......
2023-08-03
而涉众型经济犯罪受害人群体引发的涉稳问题大量增多,问题也最难解决。涉众型经济犯罪受害人群体是当前党委政府安保维稳工作的重点对象,在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一旦我们掉以轻心、防范不当,将会导致经济问题、法律问题转化为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甚至危及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安全。......
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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