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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众型经济犯罪研究:综合治理领导与工作机制

【摘要】: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的综合治理工作模式。由党委、政府牵头,多部门齐抓共管,健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人民银行强化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集资行为的查处职能,推行工商、外经贸、税务等部门对金融机构的联合年审制度。

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的综合治理工作模式。具体要求: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阶段任务、实现目标写进工作报告,纳入具体办事日程;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工作。二是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三是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群防群治形成网络,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普遍增强,敢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总体目标: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群众安居乐业。由党委、政府牵头,多部门齐抓共管,健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集资诈骗犯罪涉及面广、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处置工作政策性强。预防、打击和抑制集资诈骗犯罪是全社会各个方面共同的事,每个部门都有责任、有义务。党委、政府要重视发动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从法律、制度、机制层面去重视和支持,形成共同治理的合力,落实到社会实践的各个方面。根据2007年《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规定,必须建立由政府牵头,召集人民银行、银监、保监、法院、检察院、公安工商、审计、外管、经信委、银行等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参加的处非工作机制,建立“党委主导、政府主抓、金融主办、属地主责、公安主掌”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协调各部门在打击集资诈骗犯罪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充分发挥各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的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坚持求真务实,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大额可疑资金监控制度,及时掌握可以资金流动情况,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人民银行强化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集资行为的查处职能,推行工商、外经贸、税务等部门对金融机构的联合年审制度。银行建立完善预警、防控、协作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