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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

【摘要】:(一)坚持党政统一领导,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准确判断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严峻形势和特点规律,深入研判对社会稳定可能造成的现实和潜在危害。借助大数据分析软件等专业工具和专业侦查手段,开展碰撞对比、频率分析、深度挖掘,研判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提出有针对性处置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一)坚持党政统一领导,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准确判断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严峻形势和特点规律,深入研判对社会稳定可能造成的现实和潜在危害。认真梳理总结以往预防处置经验,在细化组织架构、摸排预警风险、强化警示宣传、配合就近吸附、归口资产处置、突发事件维稳等方面,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推动形成党委主导、政府主抓、金融主责、属地主办、公安主掌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在情报信息掌控、立案打击控赃、维稳风险化解、推动行政监管等过程中,及时提请党政领导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协作配合。

(二)坚持“三统两分”原则,层层压实摸排责任

围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开展经济金融风险大排查,对涉嫌的单位、个人信息进行标准化录入、数据化管理。对辖区投资理财、资金中介及房地产等风险聚集行业开展走访调查,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员工及公司项目等信息进行采集录入,全面准确掌握涉投资涉众涉稳信息。

(三)坚持科学精准研判,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从网下向网上转移蔓延的态势,建立涉众型经济案件预警监测系统,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延伸监测触角,全面摸排录入非法集资、传销风险信息,并针对一段时期、某些领域、特定方面的总体形势和突出问题进行整体评估,及时指导基层公安机关开展重点排查。借助大数据分析软件等专业工具和专业侦查手段,开展碰撞对比、频率分析、深度挖掘,研判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提出有针对性处置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坚持分类分级处置,争取实现最佳工作效果

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依据其行为性质、资金规模、风险等级等因素,会同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对其采取监测关注、警示教育、熔断处置、立案查处等分级处置办法,力求实现最佳的法律、经济和社会效果。对涉案总额少或单个投资人损失小的,及时通过约谈、调查等手段责令其自行清退处理,避免坐大成势;对不愿自行清退或不配合查控稳控的,甚至有隐匿、转移资金、资产的,立即立案查处,实现“打击一点、震慑一片”效应;针对衍生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恶意欠薪、造谣滋事等违法犯罪的,坚决打击、绝不手软。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进展情况,积极向受损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着力减轻公安机关维稳压力。

(五)坚持办案与维稳并重,将维稳工作贯穿始终

在受案环节,充分发挥派出所就地吸附、接受群众报案、制作笔录、疏导群众情绪的优势,第一时间防止发生群体性聚集事件。在侦办环节,将查清资产隐匿情况作为重中之重,及时回应群众正当诉求,让群众了解案情,严防“跑路”“失联”谣言传播,缓解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维稳压力。在控人环节,对涉嫌恶意逃逸的犯罪嫌疑人坚决抓捕,绝不迟疑;同时充分考虑后期调查、清算等工作需要,尽量对尚未逃逸并具备经营能力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在协助清算环节,坚持以债务当事人为主导,不能越俎代庖,更不能许以“政府兜底”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