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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众型经济犯罪形式持续创新

【摘要】:传销者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不断招募参加者,这些参加者需要支付入会费或购买产品并为经营者不断发展下线,从而形成A金字塔式的推销结构。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不断花样翻新、变化不断,传销行为具有欺诈性的基本形态永远是一样的。一将功成万骨枯可谓精准地描述了传销的拉人头式的欺诈本质。传销活动中惯用的洗脑、攻心是其欺诈手段。近来发生的传销大案中,不乏受过良好高等教育的具有较高社会地位的精英受到欺骗参与到传销队伍中。

传销的手段和方法不断翻新,传销的物质载体也呈演变趋势:传统传销一般以价值低廉的产品甚至伪劣产品为载体,像保健品化妆品等实物商品;随着网络的普遍运用,出现了一些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型网络传销,呈现出载体虚拟化的趋势,以网上商务、网络联盟作幌子,通过网上购物、网上有奖答题、购买网上空间等具有象征性的物品和服务,欺骗广大网民加入。

实践中常见的传销形式有: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锁、网络销售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采取会员卡、储蓄卡、职业培训等手段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等。最近几年股票基金投资形式受到热捧,传销人员利用这些投资工具将其作为新的传销介质,实施金融传销行为。传销者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不断招募参加者,这些参加者需要支付入会费或购买产品并为经营者不断发展下线,从而形成A金字塔式的推销结构。传销者并非以销售为目的,而是希望通过购买商品获取高额返利,或者获得发展会员以提取报酬的权利、资格等。参加者实现利润,获得报酬均与销售给商品的最终用户没有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不断出现新的传销手段和方法,就传销行为本身而言,其牟利方式仍然是严重背离市场经济规律的,不具有商品交易的特征,也不具有市场交易的经营性基本属性。

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不断花样翻新、变化不断,传销行为具有欺诈性的基本形态永远是一样的。正如,一名曾发展近5000名下线的传销骨干案发后对采访他的记者坦言:传销就是一个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残酷诈骗,靠无数的下线养肥了金字塔顶上的A级传销商们。传销以发展人员多少作为提取报酬的标准,整个传销网络完全依靠下线人员交纳的金钱维系其运作,同正常的经营毫不相干,一旦没有了下线的继续参与,整个金字塔就会崩溃,位于金字塔底部的人员就会血本无归。一将功成万骨枯可谓精准地描述了传销的拉人头式的欺诈本质。传销活动中惯用的洗脑、攻心是其欺诈手段。传统传销中的传销对象往往是缺乏识别能力的下岗工人、进城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鼓吹迅速富裕的歪理,编造在交纳几千元的入门费和发展一两个下线以后,利润便以几何级数增长的理论上的暴富神话。激发人内心的欲望,迅速改变人的思维方式、道德观念、行为方式,也即所谓的洗脑。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受培训者对传销这种严重背离经济规律的必将崩盘的行为模式并无识别和分析能力,对传销能够快速带来巨额经济利益的鼓吹深信不疑,从而带着狂热的致富和成功梦想自愿交付会员费、入门费等费用以获得加入资格发展下线。新型传销经过演化变相,披着合法经营的外衣,往往通过成立合法企业和公司,办理正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实际经营掩盖非法活动,其欺诈性显得更隐蔽,但其本质没变。新型传销利用人们投机、暴富的普遍心理,炒作高科技、金融投资、民间资本运作等炫目概念,营造政府特批、政府支持等假象。有的以开发房地产、商铺为名,向社会高息借贷资金;有的以专卖、代理、加盟作诱饵,欺骗群众参加;有的以代理销售原始股并承诺即将上市为名,向公众出售非上市公司股权;还有的以投资黄金远期现货为名,通过私下设置网络交易平台进行黄金期货交易。

近来发生的传销大案中,不乏受过良好高等教育的具有较高社会地位的精英受到欺骗参与到传销队伍中。当然,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加入传销组织之后因较强的活动能力而迅速成为传销的骨干和领导者。